焚书坑儒的意思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分享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喜欢李斯的建议。
“焚书坑儒”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故?
秦始皇他焚书,到底想让世人忘记谁》?又是针对谁的? 请大家帮忙解译好焚书坑儒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愿你正在操心的事情,会有一个好结果,愿你早日脱离困境,得到你想要的。
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焚书: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分享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