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
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一】
一、基本情况
史口镇规模调整后,所辖61个行政村,总人口3.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777人,驻地人口8400人,总面积93.05平方公里,社会总产值16.6亿元,财政收入800万元,规划区面积401公顷,建成区面积134公顷。
史口镇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镇府距城区15公里,交通便利,四通八达,西靠博新路,东接辛河路,中有东张铁路纵穿南北,油麻路、南三路和x市唯一的一条国道——220国道横贯东西。拥有津东化工、万通石油化工、顺源建材、龙源化工等8家工业龙头企业,依托东张铁路新建成年吞吐能力为800万吨的x西郊铁路货场,境内还有油田现河采油厂作业队、稠油厂、油井林立,地下资源丰富。农业有冬枣、大蒜种植,波尔山羊、蛋鸡养殖等,引导发展绿丰特色养殖示范场,波尔山羊购销服务中心,冬枣气调库等农畜服务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形成了以蔬菜、林果、畜牧为主导的城郊特色农业体系。
(一) 科学编制规划,确保建设成效。规划工作是村镇建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自2001年开始,我镇聘请x省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对城镇发展进行了研究,并对城镇功能和发展目标进行了科学定位,确保规划的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由胜利油田设计研究院对史口镇总体规划进行了编制,委托市设计院和区设计院着手对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完善,先后完成了镇政府驻地、居住小区、铁路以东村镇、驻地商业街、府前街两侧、消防路、镇政府南侧绿地、南二路沿街规划、镇政府驻地六项专业规划等详规,并对全镇61个行
政村的规划进行了调整。我镇的驻地详规履盖率达到了100%。
(二)以总体规划依据,加快村镇建设步伐。近年来,我镇始终把小城镇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规划审批原则,二层以上建筑需经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建设质量都要经过资质部门进行质检,每一个项目都有审批手续,“一书两证”发放率达到了100%。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镇先后实施了商业街改造工程、居住小区工程、敬老院扩建工程、学生吃住工程、计生楼工程、行政办公区工程、南二路绿化工程、锅炉房工程等建设项目。注重完善公路网建设,积极协调油田有关单位,投资260万元,新建南三路、南二路经火车站到现河路、劳家经西商路到南二路三条柏油路,逐步形成了“柏油公路村村通,出出进进都方便”的软环境建设新格局。抓典型带路,创造良好的村镇环境,近年来,通过有计划的选择一些经济基础好,有集中连片、建设住宅条件的徐家、北二、北三村作为建设小康住宅试点,目前我镇一批规划布局合理、建筑风格新颖、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和经济适用的住宅和房屋相继建成,改变了过去那种落后的住宅模式,逐步转变到经济适用上来。近年来,全镇共建设文化大院175间,民宅400户,安居房122间,村庄内道路31.05公里。
(三)坚持建管并举,切实加强村镇管理。按照《城市规划法》和“一书两证”制度,深入各村开展村镇建设执法检查,规范小城镇建筑市场,努力杜绝无证设计和无证施工。所有镇内二层以上建筑经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建设质量都要经过资质部门进行质检。强化村镇管理,依法取缔
非法占道经营,规范镇容秩序,强化道路养护,安装了路灯,实施了村镇绿化硬化工程。如针对南二路两侧乱堆垃圾屡禁不止的情况,镇政府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动用推土机两台,一次性进行集中清理。在府前街及部分村庄的道路两侧安装路灯459盏,解决了村民学生夜间行路难问题。对南二路两侧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拆除旧房,建设商品房,共拆除房屋196间,拆迁面积2720.44平方米,镇村容貌得到明显改观。
(四)通过产业培育,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史口镇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走的是符合本镇实际的工业化道路。一是高度重视引进带动作用强和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大的津东化工、万通石油化工、顺源建材、龙源化工等8家工业龙头企业,力争形成“建好一个、促成一批”的联动效应。二是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打造我镇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林果、畜牧为主导的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三是引导市政、建筑、安装、电力通讯企业多元化经营,扩大施工领域,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四是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把镇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引到城镇上来,集中建设,连片开发,统一配套。通过产业培育,壮大经济规模、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五)依托市场,拓宽筹资渠道。为解决村镇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我镇政府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村镇建设的新要求,在村镇建设中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坚持谁投资,谁收益和谁收益,谁投资的原则,把村建设全面推向市场,多渠道、多元化筹集资金,形成以镇财政投入为主,企业投入为主体,村级财政为补充的多元化体
系,建设了一大批基础设施,使村镇容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加大旧村改造力度,村容村貌得到改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村庄改造势在必行。自2002年开始,史口镇党委、政府针对本镇农村宅基地缺少统一规划、村容村貌差的问题,在全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了旧村改造。2002—2015年全镇已有 48个行政村完成了通街通巷任务,共涉及农户口2316户,拆除旧房7439间,拆除面积达111875平方米,拆除围墙18490米,收回空闲宅基地92000平方米,村容村貌不断改观。
二、村镇建设的经验教训
由于详规制定完善,措施执行有力,符合我镇实际,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我镇在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5幢住宅楼建设工程、敬老院扩建工程、南二路绿化工程、商业街改造以及61个村的旧村改造和乡村道路建设,都是在完成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后实施的,我们的经验是搞好城镇建设,一是搞好规划;二是严格执行规划;三是有一支能吃苦受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能打善战的村镇建设队伍,切实提高村镇建设水平,加快我镇的小城镇建设步伐。
三、村镇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当前小城镇发展面临的形势
虽然我镇在小城镇建设、旧村改造、宅基地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也不能视而不见。特别是旧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群众规划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要求金额赔偿数目较大,不服从宅基地安排,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个人自愿性强;群众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不高,土地乱挖乱占现象时有发生。在总体规划方面,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
村镇建设规模比较小,建设很零星,没有成片开发。化工园区、企业建设都在西北稠油厂附近,距镇政府很远,规划区内的建设不集中,很空,再就是受环境(高架桥)的影响,铁路两旁无法展现我镇欣欣向荣、繁荣的景象。
2、有关政策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
土地方面: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形势很严峻,主要是土地利用规划用于建设用地的面积太小,规划区内的面积就更小,好多工业项目就坐落在规划区以外,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不符合村镇总体规划。
规划方面:我镇总体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详规履盖率达到了100%,规划虽已完成,但实施难度相当大,一是由于资金薄弱,二是没有成片开发,特别是工业用地,大部分项目都建设在了沿路两侧,形成了沿路一张皮现象。水、电、路、暖很难配套,近期规划目标实现不了,远景规划更难实现。
建设方面:单位搞建设严格“一书两证”办理手续,农民建房,镇上只按规划放线,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方案好,但由于群众缺乏认识,推广有一定的难度,制约了旧村改造的进程
执法方面:在执法方面,乡镇没有执法权、处罚权,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实施,在对农村乱搭乱建、违章建设等问题处理上,难以取得好的成效,若强制执行,群众上访、闹-事等问题会随之而来。
改造拆迁方面:现在旧村改造法律法规不定性,若按拆迁条例,对村庄不适合。在补偿方面,各村经济能力也有区别,补偿方面难以形成统一的执行标准。
融资方面:资金缺乏是村镇建设规模小,进展缓慢,一
个很重要的原因。去年我镇政府办公楼改造、府前街改造概算资金500万元左右,只能靠油田协调一部分,贷款一部分来实现。
辖区内油田单位配合方面:由于企业改制、市场化运作等因素,油田单位对我镇的资金支持明显减少,村镇建设项目走工农共建的路子也更加困难,在镇驻地规划区内,无油田单位建设项目,油田投入几乎没有。
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①法律意识不强;②原则性不强,怕惹人的思想存在;③业务不够熟练;④因没有执法权,遇到违章违法建筑很难拆除。
四、加强村镇建设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村镇建设,搞好发展经济这个载体,任重道远,搞好村镇建设有很多制约因素,比如:资金、土地、拆迁等,要想解决好这些问题,除乡镇自身的努力外,还要靠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扶持,特提如下对策和建议:
对策: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规划意识,能人人自觉按规划进行各项建设,减少违章违规建设的发生;二是搞好各项建设规划,彻底解决建设随意性导致的建筑物功能不齐全,设施不配套问题,整体提升城镇品位;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把好审批关,认真核发“一书两证”,坚决查处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四是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严格按照规划,切实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五是加强组织领导,镇长靠上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成立村镇建设指导小组,做到换人不换规划,换届不换规划,切实保证规划的实施。
建议:一是加大对乡镇的资金支持力度和政策条件,比如在旧村改造特别是房屋拆迁问题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按
照比例每平方米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从而有效地推动村镇建设进程;二是为切实提高规划履盖率,制定有效的奖励措施鼓励乡镇多做规划;三是乡镇没有执法权,建议上级政府充分利用执法权,建立一支机动执法队伍,在村镇建设过程中遇到棘手问题时,执法队伍能够严格执法,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村镇建设服务站是自收自支单位,收费项目只有专款专用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如果没有建设项目,一年内基本没有收入,干部职工工资无法兑现,严重挫伤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改革工资发放渠道,确保工作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五 加大对村镇建设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希望上级部门能抽调一名业务骨干到乡镇挂职,给予全面指导,推动乡镇小城镇建设的顺利开展。
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二】
按照县委领导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沾益县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调研方案》,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农办和县农业局、国土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专题调研组,于4月18日在大坡乡土桥村村委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调研,并形成试点工作前期调研报告;6月15日县委施副书记主持召开了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专题调研前期座谈会,并成立了三个专题调研小组,于6月19日前分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的专题调研报告,现根据前期对试点村的调研情况和专题调研情况以及各单位的情况报告,形成如下综合调研报告:
一、沾益县土地基本概况
沾益县地处滇东高原中部珠江源头,国土面积2801.27平方公里,辖7个乡(镇)、3个街道,88个村委会,42个社区,1025个村民小组,2013 年末全县总户数129387户,总人口430249人。县域属亚热带低纬高原季风气候,海拔大多分布在1800-2000米(最高海拔2678米,最低海拔1637米),年平均无霜期256天,年平均x数2098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008.9毫米。全县二轮承包耕地统计上报面积为38.41万亩;2006年农业普查数据,有耕地总面积81.55万亩(其中:水田21.73万亩,旱地59.82万亩,人均占有耕地2.07亩);2009年国土 “二调”耕地总面积118.6万亩;2012年底土地利用现状耕地总面积111.86万亩(74574.38公顷),其中:水田13940.21公顷、水浇地1758.46、旱地58875.71公顷。根据大坡乡土桥村委会201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情况推算,全县农村土地面积约为 140~150万亩左右。
二、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情况
2013年沾益县被列入全国第四批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试点单位,结合沾益实际,确定大坡乡土桥村委会的长冲和六角冲两个村民小组为试点村,自2013年8 月29日开动员培训会开始,到2014年2月底结束,两个村民小组统计上报承包面积为610.35亩,192户农户,人口828人,以山地为主,水田为辅,主要种植包谷、水稻、洋芋、烤烟。实际测量面积为5615.33亩(承包地4238.07亩,其中水田747.76亩,旱地3490.31;四荒地 1377.26亩),是统计上报承包面积增长9.2倍。
此次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解决了土地面积不准、土地四至界限不清等问题,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土地纠纷、农村社会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巩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试点村完成了土地承包信息登记,空间位置清晰、地块面积准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得到依法确认,广大农民获得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科学管理。通过确权登记试点,建立起图片文字综合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管理平台,将农户土地承包花名册、土地承包台帐均纳入了管理平台,为下一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管理平台后期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农村土地承包权属管理平台在农业生产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仲裁、现代农业规划等方面进行开发利用,推动了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促进传统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强化了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职能。通过确权登记试点,在县乡(镇)两级建立起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日常办事机构,办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注销、变更、新办等相关事宜。
三、试点村及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在土地确权登记摸底调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目前,国家、省、市在农村土地确权方面缺乏顶层设计,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和工作方案,基层工作没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基层工作条件艰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面广、量大、耗时长,涉及处理问题多、杂、乱,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基层要完成这项工作的工作经费缺口大。
3、乡村干部认识上有偏差,工作上有畏难情绪。
4、群众支持和参与的积极性和接受程度不高。
5、土地确权登记机构、人员问题。
6、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村组会议召开难、议事难的问题。
7、过去土地耕种优劣的差别化和丈量方量与标准丈量方量的不对等、不统一,实际测量面积和国土“二调”面积及二轮承包面积相差较大的问题。
8、承包面积以外开挖的“四荒”地及其他土地经营权确权给谁的问题。
9、农业人口转移蓝本户口的土地经营权确权问题。
10、二轮承包以后,由于自然变迁、户口迁移、婚丧嫁娶、添丁增口、生老病死等原因,各户人口数变动较大,特别是本村人员整户迁出或兄弟姊妹几个部分迁出、户口迁出本村等情况,承包土地未作收回处理或未作出调整的土地确权问题。
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三】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证了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但在补偿安置中,还有不到位等情况的发生,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由此引发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这是当前土地管理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也是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
一、限制征用土地地范围,减少圈占耕地行为
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不断好转,建设占用土地数量大幅上涨。征地数量大量增加,一方面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征用土地范围过宽,建设占地又控制不严,造成了目前任何项目用地包括一般经营性用地,都可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有占必征”,既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又不能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个别地方脱离实情和项目实际需要,盲目占用土地,征多用少,宽打窄用,既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规模,又导致了大量土地征而不用,长期闲置抛荒,人为加剧了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增大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压力。
征地是政府行为,改革征地制度,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尽可能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征地权不能滥用,更不能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不能剥夺农民的生存权、财产权、发展权。要严格界定征地范围,“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要通过不同方式取得土地。除国家机关和军事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由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征用外,其他建设用地,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律要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国家也明文规定了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四类经营性用地一律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对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要求和比例不断提高。这对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另外,我区为了弥补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采用了全区建设用地统一调剂使用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征而不用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用地规模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扩大用地规模,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建设用地指标、按投资强度提供用地,不断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杜绝盲目圈地造成土地闲置、抛荒。
二、依法落实补偿政策,保证费用足额到位
征地补偿安置经费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存在层层克扣和挪用现象,这是当前引发土地信访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征地补偿安置经费的落实,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得很明确。目前出现的问题,关键是执行上的偏差。因此,严格依法办事程序,是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一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征地补偿的底线。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原则,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尽可能给农民多一些补偿。同时要加快建立征地补偿安置区片价格体系,根据土地区位条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区片价格,区片价格总体上不得低于按耕地年产值倍数计算的补偿标准。二要认真执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地补偿登记制度。这是规范征地补偿安置程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听证会,将征地方案及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户见面,实行阳光操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要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经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按照规定应支付给农民的安置补偿费用,要全额发给农民,不得搭车代扣,严禁侵占、截留和挪作他用。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取、支出、用途等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三、实行以土地换社保,保障农民长远生计
目前,征地大多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这种方式简单且便于操作,但只能保一时,不能管长远。失地农民一旦补偿费用完,生活没了来源,就会陷入困境,成了“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贫民”,也给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级地方政府增加了很大压力。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改革现有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势在必行。近年来,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保险、留用地、土地入股等安置办法。我区在调查摸准当前征地补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借鉴x、x等省经验的基础上,对以土地换社保、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和研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积极鼓励征地补偿费采用分次支付的方式,补偿年期可按承包合同剩余年限计算。目前,我区正在积极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以从制度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积极探索尝试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对不同地区、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变一次性补偿作为长远性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从土地征用补偿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政府收益及其他可用资金中解决。x、x、x等地在这方面取得了比较成熟的经验,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既体现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又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模式。
四、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合理分配土地收益
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必须同步推进各项配套制度改革,尤其是加快推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过去我们一直将集体土地当作国有土地的附属和补充,剥夺了农民集体土地的部分财产权。进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目的就是要在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实现集体土地资产的充分显化,使农民从土地上可以得到永续收益,从而建立起长期有保障的财产收入机制。
鉴于此,我区从盘活集体土地资产入手,鼓励农民流转使用集体土地,既可节省资金,办理手续又方便快捷。其目的就在于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在这一工作中,关键是要抓好基础业务工作,积极构建集体土地市场体系。首先,要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进度,理顺集体土地产权关系,明晰土地产权。只有明确集体土地的物质性质,还农民以处置土地财产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其次,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确定农村土地等级,进行地价评估,显化集体土地的资产价值。通过确定土地等级和评估地价,建立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相衔接的地价体系,防止土地流转中地价的随意性,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保护农民的利益。第三,推动现有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更加有效地配置土地资源,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国有土地是这样,集体土地也不例外。在强化用途管制和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有形土地市场进行交易,实行有偿、有限期流转,做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统一管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实行以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使农民从土地开发中得到长久的收益。第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地方人民政府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比例,把绝大部分土地增值收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利,特别是要保护原土地承包者的利益。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应主要用于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农村经济发展面貌,以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我区已在城南、太河两乡镇进行了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开。去年共办理流转手续23宗,面积122亩,处置集体土地资产额74万元,使农民从土地流转增值中得到长久的收益。
五、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当前,一些地方违反规划圈占土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低价出让土地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这些违法用地手续不全,没有法律保障,对农民的补偿安置往往很难落实。杜绝各类违法用地,是保证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落实的一项治本措施。必须切实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强化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职能,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和批准手续,维护良好的土地市场秩序。要将落实征地补偿标准作为一项政策“高压线”,作为政治法律来执行,侵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等严重侵占农民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强有力的手段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畅通土地信访、举报的渠道,调动农民保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和曝光,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方。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多次召开了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查处违法用地、圈占土地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决心前所未有,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高度前所未有。各级领导对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和各有关的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一步一步地抓好落实,切实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真履行职责。
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四】
为了深入了解我镇村镇规划建设情况,并提出建设规划的一点建议,所以做了本镇的调研。因时间仓促,不能实地考察,现通过文献查阅以及自身的了解,主要从区域环境、历史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五个方面对王屋镇总体概况进行具体论述。如下所示:
一、 区域环境 王屋镇位于济源市西部山区,是传说中愚公的故镇。西与邵原镇接壤;南与下冶镇毗邻;北与x阳城县山水相连;东与大峪镇、承留镇搭界,距市区37公里。 总面积251.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 71%,是一个具有生态旅游特色和强劲工业发展态势的山区镇镇。全乡辖44个行政村,216个居民组,分为四个管理区,分别为大路管理区(8个村:大路、竹泉、西门、上观、麻院、铁山、和平、东西山),七里桥管理区(13个村:五里桥、枣元、韩旺、柏木洼、风门腰、乔庄、麻庄、太洼、燕庄、毛洼、茶坊、和沟、前刘沟),王屋管理区(13个村:王屋、杨沟、新林、商庄、寨岭、罗庄、柳沟、桥后、后洞、上二里、愚公、原庄、迎门),庭芳管理区(10个村:庭芳、大店、清虚、汤洼、林山、西坪、桶沟、石匣、谭庄、封门)。
二、 历史环境
王屋镇因王屋山坐落于此而命名,拥有悠久的历史。王屋地处济源市,古代,在北周(558-580)和北齐(551-577)时期,
沁水县并入轵县,改苌平县为王屋县。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 年),析轵县北置济源县,大业三年属河内郡。从此有了济源县。唐代(618-907)济源一带政区变化较大,屡建屡废。唐末,王屋是济源境内三县之一。王屋属x府。北宋时期,王屋属孟州。金时期,济源属金国(1115-1235),设济源、王屋二县,属孟州。元代,王屋县并入济源县,属怀庆路孟州。近代,1943年春,王屋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1946年,抗战胜利后,抗日民-主政府更名为济源县民-主政府;1947 年7月,撤销王屋县,将王屋县的
一、三区划归济源。直到如今,一直归济源市管辖。
三、 自然环境
1.气候资源
王屋镇地处x西北部太行x麓,与x省毗邻,属暖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热、水资源丰富,非常有利于发展工农业生产。但受季风影响显著,冷热分明,干旱或半干旱季节明显,春季气温回升快,多风少雨、干旱频发;夏季炎热,热量充足,降雨集中,局部易涝易旱;秋季秋高气爽,气温降幅较大,雨量减少;冬季寒冷,雨雪稀少。2011年全年平均气温 14.6 °C,全年x 1727.6小时,全年降水量 860毫米,与累年相比偏多。
2.自然资源
王屋镇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现已探明储量的有余种,主要有煤炭、铁矿、铜、钾长石、石英矿等,其矿藏产地集中、储量大、品位
高、较易开采。境内地形地貌复杂,深山区占总面积的47%,丘陵区占总面积的20%,土壤多为红粘土,有机质含量高,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隔离条件好,适宜生产优质林果及优质烟叶,培育良种繁育基地。能够食用的野菜有香椿、黑灌芽、泉菜、奶菜、带菜、葛葱、柳絮、榆钱、野菊花、苔菜蒲公英、野小蒜等15个品种。有着丰富的泉水资源,其中“王屋山不老泉”是我国北方名泉之一,是含锶、偏硅酸、重碳酸、钙型优质矿泉水,富含16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王屋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国家级王屋山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古今文明的.阳台宫就坐落其间,景区的天坛主峰是轩辕皇帝祭天的地方。女娲补天、愚公移山、大禹治水、孙真行医、千年不老泉等许多优美传说和重要史迹随处可见可闻,其中银杏巨树和稀世蒙文碑是我国古代文化的重要见证,历代帝王、文人墨客慕名来游者甚多。
四、 社会经济环境
王屋交通便利。全镇境内现有硬化道路54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4.4千米,经过11个行政村;济邵路(S312省道)穿境而过,境内全长30千米,经过15个行政村。交通四通八达,便利快捷,其中小有河至林山道路与x阳城县桑林乡贯通,是晋煤外运的重要通道之一。2015年底全镇实现村村通,2015年底全镇实现组组通。另外,投资环境优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服务功能较为齐全。投资政策优惠,变小乡企为大乡企,无论在王屋辖区,还是在济源市其它乡镇,均跟踪客商服务。近年来,x、x、x、x等地来的客商已落户王屋,其中中孚机械制造、王屋山建安公司、鑫缘物
资公司都设在市区或轵城等地方,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快了王屋的经济发展。
五、规划成果及近期发展规划
王屋镇政府牢牢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构建王屋特色城镇体系为目标,着力实施“工业强镇、旅游带动、产业富民”三大战略,推动王屋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跃上新台阶”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村庄规划,提升了王屋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王屋的快速发展和崛起。整合了全乡44个村庄,建立了四个农村型社区。
附表一 王屋镇村庄整合规划表
村镇规划建设事关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市乡两级党委、政府职责重大,任务艰巨。基于以上对王屋镇的各项调研分析,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将村镇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来抓。
2.强化领导,理清思路,科学合理地制订总体方案。抓紧成立全镇村镇规划建设领导班子,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思路和措施,研究部署、协调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 着力解决好制约村镇规划实施的关键性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在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上的责任,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将此项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将村镇规划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协调关系,组织必要的人力、财力投入到此项工作中;二是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即将开始的机遇,本着“着眼未来,集约用地,共享资源,便利群众”的原则,尽可能使建设用地的预留做到相对集中,富足有余。三是要在今冬明春集中开展一次对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培训、宣传活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要宣传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农民能够切实感受到规划的好处,从而为村镇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不断加大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投入。在镇级财政普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要想方设法拓宽投入的渠道。一是争取想市级财政要一块启动资金。二是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市直各相关职能和服务部门对村庄规划实行扶持。三是乡镇财政要明确将村镇规划列入预算,逐步提高投入额度。四是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无论是集镇规划还是村庄规划,都要选择经济、区位、民风等基础条件较好,条件相对成熟地方先行实施,用典型示范引路,逐步推动全镇村庄规划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乡镇土地所基本情况调研报告范文五篇【五】
随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不断推进,乡镇城镇化扩张,工业集中区推进,乡镇面貌一新的背后是大量耕地被蚕食,耕地面积锐减;现行货币政策安置方式无法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失地农民生存难以为继;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流转不畅,要地农民呼声与日俱增,引发深层次矛盾,诸多问题亟待关注和解决。总之,解决城乡统筹过程中的农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基本问
题,对探索农村土地合法有序流转;保护耕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利益大有裨益。
一、存在问题
(一)土地纠纷颇多
“七种八养九行当,种粮是个亏行当。”这是前几年农民种田难以挣钱甚至赔本的真实写照。在粮价低迷,土地效益低下,税费过高情形下,许多农民忍痛放弃土地。如今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国家惠农政策出台使农民种田积极性空前高涨。而与此同时,以土地上利益纠纷引发诸多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管理上缺位。主要情形有
⑴昔日撂荒失地农民如今要地。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农民纷纷走南闯北,抛妻别子涌入都市“淘金”寻求致富路。举家外出打工农民或他因无力耕种,农田被撂荒未流入他人。这样撂荒农田被一些农民“拾田”耕种。如今种田划算。失地农民为要地三番五次向镇村反映,而占地农民也不愿意出田。同时,乡村干部认为,以前土地效益低下时农民选择打工不愿意种田,苦口婆心劝说耕种也无济于事,最终不得不找人耕种。现如今,眼见粮价上涨要地,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呢?
(2)昔日外出打工农民返乡要地。外出务工农民将无力耕种的农田交给亲朋友邻代耕代种,也未办理任何手续,这为日后因土地的权、责、利而发生纠葛埋下“伏笔”。在种田效益低下,土地效益排徊不前情况下,农田多数是无偿流转,此前,农村土地流转往往不规范。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或因家庭缺乏劳动力致使农田弃耕,从而请人代耕,往往只是口头约定的“口头协议”、“君子协议”,未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在农田收益低的情形下,将农田交给种粮大户及其它农户代耕,耕种双方权、责、利可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无偿的,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是“两不找”,转让方农民无须向代耕户付费用,而代耕户也不付任何报酬给转让方,而农业税由代耕户交纳。另一种情形是转让方农民倒贴一点钱给代耕方。在粮价低迷情况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即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也未经司法部门公证,合同往往失范。而如今,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对农业许多优惠政策,譬如减免农业税费、降低农业税率、发放粮补、早稻补贴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农民感受到现在种粮很划算,弃耕农民要求讨要农田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因而事后往往因土地流转合同失范发生纠葛。
(3)农村人多地少户口要地。前几年,由于种田效益不明显,甚至赔本。农民不愿意多种田。这样农村形成了“有田无人种”的窘境。现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家对农业反哺的政策出台,粮价上涨,让农民喜上眉梢,一些农民深感还是种田划算。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后,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村组人均耕地不均衡,加上前几年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落后,超生人口在地改时未分到田。这样一些家庭就形成人多地少。人多地少少户要求调整农田和弃耕户要求复耕,取得农田意愿与日俱增,往往因土地利益与村委会及其它农户发生纠葛。
2、管理上越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村集体组织的承包经营。”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业收益低下及农民对土地关爱程度偏听偏低情况下,一些企业和农民利用自己的优势,如资金、技术,租赁外出务工农民土地进行集中成片开发,发展规模经济,而村委会往往越俎代疱,将外出务工农民弃耕承包田全部或部分收回调整重新对外发包,在农民不知情下越位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农民要地,而企业和种田大户则认为,自己在税改前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在越位土地流转过程中,农田大量向企业集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占用农田进行种花植草,使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考验;同时加剧了要地农民与其之间矛盾。在农村,当农田向种粮大户集中时,就产生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越俎代疱代替农民签订合同,履行发包方权利和义务时,必须尊重农民个人意愿。而在操作规程中,未经农民同意越位代签合同,很难保证农民自身利益。
3、管理上错位
市场经济下,一些农民外出务工无力耕种,有的农民过去长期拖欠税费。有的村委会以村民“你自己不尽纳税及挑圩筹资义务,还享受什么权益呢?”为由,强行收回农民手中的土地重新发包给其它农户耕种,收取一定费用。另外,有的村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低价收回外出务工农民土地,高价发包给一些企业或业主种植苗木、花卉,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
(二)乱占、圈占,浪费土地问题始终未解决
我国是世界上人地矛盾最尖锐、最突出的国家之一,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22%的人口。目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4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和粗放利用还在延续。我国以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
人口,这是我国对世界作出的不朽贡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问题严之又严,高瞻远瞩,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紧守这一条耕地保护“红线”。是历史和现实的客观需求,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但近年来,我国各地小城镇建设如火如荼之势,许多乡镇城镇化面貌日新月异,千百年来农民习惯于的“乡土社会”正转型为“城镇社会”,对于不少乡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来说,发展小城镇无疑是一个“大战略”,同样具体到每个小城镇的建设也有个“战略问题”。这就是在每个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好耕地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小城镇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生态环境双重保障任务,就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耕地,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把美好家园献给人民群众。土地是最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但只顾眼前,不顾将来的乱占耕地在农村还依然普遍存在。个私企业异军突起,无疑要占用农地,同时势必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浪费;农村“空心村”存在,农民建房弃旧建新,造成村庄渐渐向外扩张,侵占农田;更有些地方本着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观念,发展经济就打土地主意,依靠土地作交易,造成耕地锐减。
(三)失地农民问题成为日趋严峻的问题
土地承载着农民诸多希冀,承担着农民社会保障功能,如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由于价格上涨具有增值的功能,农民子孙后代对土地拥有继承权。城镇化过程中,许多农民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梦想被击碎,农民失去集养老、就业、生活保障于一体的土地后,却不能和城里人一样拥有社会保障。在现行征地货币安置方式中,失地农民极易成为“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人员,成为新的城市贫民,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一次性补偿,其补偿标准虽然相对于过去也“水涨船高”,但与土地非农升值相比,差之甚远。计划经济下的一次性补偿,其标准低,不全面,一旦补偿费用光,生活无保障,农民心理上不能接受。对补偿低,农民反映强烈,不愿田被征。另外农村土地在被征过程中存在着同地不同价现象,乡镇之间相比,有的每亩5000元,有的仅3000元。其补偿标准地区差异悬殊。千百年来农民信奉“不患寡就患不均”,因土地补偿标准差异,诱发农民攀比心理。
二、成因
(一)农民要地的背后是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滞后
农村土地流转无序、失范现象。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条文也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管理、经营,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村委会将弃耕田、农村死亡五保户承包田收回向人多地少户发包,或成片“反租倒包”给企业、种田大户时,无论是出于“好心”,还是为增加集体收入等因素。但土地流转中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事实上,倘若有个能站在农民立场,以同一个声音为农民服务的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这样势必公正、公平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二)土地产权不明晰
土地产权又称土地所有权。土地产权其含义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占有、处分、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产权是物权的一种,它的主体是土地所有权,客体是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营组织经营、管理”。事实上,法律对农村土地阐述只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根据《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获取了土地使用权。在这种体制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实际上不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所有权主体缺位的所有制,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向企业、种田大户、缺田户集中时,就产生村委会或乡镇代替农民谈判签订合同、协议现象。同时征用土地过程中,农民作为承包人和经营者,却不能参与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这实际上极易造成交易双方主体缺位,农民的合法利益受损。
(三)变味的政绩观,经营城市就是经营土地的误区未走出
在一些人头脑里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思想误区,种粮食农民永远富不了,要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就要多上项目,就要用地。而在现行干部考核中,“政绩就是硬道理”成了干部升迁的硬杠杠,要出政绩,得干几件显山露水的政绩工程,这样马路宽起来了,楼房高起来了,干部形象却在百姓心中矮起来了。经营城市,使城镇面貌一新,但极易形成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怪圈,致使保护耕地“红线”成了“弹簧线”。农村城镇化,地从哪里来?这已成为农村城镇发展面临一个具体而又现实不容回避的问题,寅吃卯粮经营城市即经营土地,用光子孙后代资源,其后患无穷。
(四)征地制度上的缺陷
对被征地农民安置的方法通常有三种:首先是土地换就业;其二是失地农民集体负责安置;其三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情况下,乡镇企业纷纷倒闭,采取前两种安置方式不可能实现的。通常情况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农民征地得到的补偿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二是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年产值的4-6倍;三是被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实际上对征地农民是按前三年农业的平均产值计算,未按照市场交换所实现。失地农民的补偿犹如企业买断工龄,工人们往往享有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实质为失业。农民拿来到手的一亩地三、四千元补偿,对农民生计来说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长久生活。其中还不乏乡村层层盘剥、扣压、占用。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表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基本形态,即村集体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三种形态的集体所有权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拥有的土地权利不因为行政隶属关系而有等级之别。因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享有获取征地中衍生的土地效益。
三、对策
(一)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其目的就是促进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然而由于随意终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农民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已上升为农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
1、把好“三关”,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程序
(1)申请关。承包土地农户或单位、个人需要土地流入、流出,必须由个人或单位向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要注明流入、流出的条件、地类、面积及流转形式,在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经发包方同意后,签订书面意见,真正做到有据可查,避免日后因土地流转发生。
(2)合同关。对流转土地,经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和农民土地承包权。
(3)登记关。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所在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登记。乡镇两级对土地流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和反映土地流转情况,并实行土地承包动态管理。
2、立足“四化”,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1)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化。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其它经营单位,客体是土地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所以承包权的物权化并不排斥经营权的流动。党中央提出土地延包30年不变,其核心是保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因而以立法的形式给农民吃“定心丸”,避免任意削弱、剥离农民土地承包权。国家用法律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同时也让农民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土地流转市场化。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多渠道收集供需信息,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农经部门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加强合同监管,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使之能代表农民利益,给农民“国民待遇”,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纠纷,做到及时处理,规范调处。
(3)土地流转高效化、形式多样化。应该看到土地延包后,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经济发达地区在外务工经商农民不愿意种田或多种田。这部分农民在外向非农产业转移,出现部分农民务工经商无暇顾及承包地,同时这些农民也愿意将农田转让出去。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但各地可因地制宜,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出让、转包等流转形式,对农民自己因需要调整土地也应支持,通过土地流转,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基本以自愿、互利、有偿为原则,实行农村土地流转高效化,打破所有制、行业的界线,建立多形式、全方位的开放的流转机制,达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目的。农村土地流转可采取的形式有:[1]①转包。指经承包方同意,原承包人将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在一定条件下转给其它农户、单位,转包后土地承包关系不变。②转让。指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自愿将部分或全部土地及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一并转让给其它农户、单位和个人,由新承包方代替原承包人履行承包合同,转让后原承包关系转让。③入股。指承包人以自己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折股加入股份制功股份合作制经营,风险共担,利共享。④租赁。指承包方将其土地经营权单独或随同地上附着物租赁给其它农户、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租赁双方只有租金收取关系。
(4)土地流转法制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依法管理轨道,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及土地流炜关系。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依法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土地中“焦点”、“热点”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二)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
耕地锐减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近年来,乱占耕地,土地利用率低也给粮食安全带来隐患。虽然国家整治土地市场已取得成效,但保护耕地依然是任重道远。应该看到,国土资源管理,它不仅是保护资源的行政执法工作,且是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调控工作。(1)在严格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努力行使宏观调控多项职能,守住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各项建设用地,不得改变规划用途。总之,农村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本质上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需求。因此,必须遵循土地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律,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约每一寸土地,从而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多途探索和开辟新的补偿方式,使用权失地农民与城里人一样拥有同等待遇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失地农民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权益保障及就业。应根据不同年龄段对象特征,实行差异性保障。18周岁以下,他们需求体现在教育权益上保障。18周岁-50岁左右失地农民,短期面临的是就业,长期则是怕生病。50岁以上-60岁,转移就业是难于上青天,他们缺乏青年身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叶落归根思想,对生活保障具有强烈需求和渴望。60岁以上的,体力丧失,风烛残年,盼望过上安稳的幸福晚年。失地后面临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要求对生活、疾病、养老保障。一次性贷币补偿安置“一发了之”,并没考虑土地在生产生活中保障作用,政府责任所在就是开展失地农民岗前培训,建立失地保障举措,解决后顾之忧,让失地农民失地不失望。
(1)各地要学会用“加法”来为失地农民增加收入,就要求抓好失地农民素质培训,通过政策倾斜加长失地农民就业的“短板”。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人力资源,是获取高收入的可靠保障。对此政府要根据失地农民素质状况,按不同行业、工种,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拓宽失地农民打工空间,对年龄大、文化低的进行短、平、快的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的青年农民,培训时与大中专学校“联合造舰”,进行电脑操作与维护、机械加工、服装加工等技能培训,使他们由体力型向智力型转变,即需要什么工种?用工单位和企业开出“订单”,政府随即开出“菜单”,选出符合要求的农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再向企业输送、推介,而培训失地农民的“阳光工程”和联系费用则由政府“埋单”,不增加失地农民任何负担。(2)对公益事业建设用地采取征购方式,提高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土地作为财产的市场价格及农民人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等因素,确立合理的补偿标准。
(3)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险,使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子有所教,既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稳定思想情绪,又保证社会的安定。(4)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扩大失地农民进进城务工就业渠道,为失地农民进城居往,经商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