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最新党员思想汇报】2010年6月1日,由公安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已经正式实施,该条令的颁布实施,对促进和规范人民警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将起到里程碑式作用。近日,本人通过对《条令》的认真学习,深刻感觉到《条令》出台的必要性,也认真对照《条令》的要求,进行自我反省和剖析,得到一下几点体会:
一是《条令》的规格更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由公安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共同制定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诸多不当行为。这在公安机关制度出台方面为数不多,条令规格之高,要求之严,处分之重是史无前例的。这要求我们公安民警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任何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后果,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家庭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二是《条令》的内容更丰富。通读条令的全部内容,共三章三十一条七十六种行为。内容涉及到民警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要求公安民警,在工作上要严格、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程序办事,秉公执法,不能有丝毫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生活上要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同时加强对家属、亲友的约束管理,绝不能自我放松要求,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位人民警察,牢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
三是条令的处罚更严厉。条令一改以往本级监察部门对本级公安民警查处较“软”的惯例做法,而采取上级机关有权对下级任何一级民警违令行为都有查处权限。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不能再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条令禁止的行为,绝不触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条令》中规定的各种违规行为,动不动就是开除、辞退,这标志着我们的行为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造成离开警察队伍的严重后果,我们切不可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
四是条令的程序更规范。条令对处理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更注重事实,更注重程序,处罚的机关、权限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已。《条令》对每我们民警特别是对我们在基层第一线工作民警具有重要意义,每个民警必须严守的履责准则,或者说是民警
一是《条令》的规格更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是由公安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共同制定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诸多不当行为。这在公安机关制度出台方面为数不多,条令规格之高,要求之严,处分之重是史无前例的。这要求我们公安民警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任何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后果,无论对自己还是对家庭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二是《条令》的内容更丰富。通读条令的全部内容,共三章三十一条七十六种行为。内容涉及到民警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要求公安民警,在工作上要严格、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程序办事,秉公执法,不能有丝毫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生活上要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同时加强对家属、亲友的约束管理,绝不能自我放松要求,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位人民警察,牢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内容。
三是条令的处罚更严厉。条令一改以往本级监察部门对本级公安民警查处较“软”的惯例做法,而采取上级机关有权对下级任何一级民警违令行为都有查处权限。这就明确告诉我们,不能再抱有幻想和侥幸心理。条令禁止的行为,绝不触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条令》中规定的各种违规行为,动不动就是开除、辞退,这标志着我们的行为稍有不慎,就极有可能造成离开警察队伍的严重后果,我们切不可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
四是条令的程序更规范。条令对处理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更注重事实,更注重程序,处罚的机关、权限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从平时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已。《条令》对每我们民警特别是对我们在基层第一线工作民警具有重要意义,每个民警必须严守的履责准则,或者说是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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