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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精选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10篇加工合同,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篇一:加工合同 篇一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 桥湾铭通 石料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方量结算给乙方,每方价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设备、临舍、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装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尽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生产所需的油料,以生产6万方破碎石为上限,超过6万方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垫付资金,在一个生产周期、销售结束后一个半月内按销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费,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资、食宿、防护、医疗、卫生、保险、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规定、规格加工碎石,对碎石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保证甲方碎石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对外销售碎石,乙方对外销售碎石时甲乙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场或无故停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和建设的临舍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现金方式购买,如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设备及临舍,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各种手续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均由铭通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来承签,乙方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甲方视为无效,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违约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篇二:加工合同协议书模板 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_X(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_X(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篇三:加工承揽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华同公司屋顶彩钢防水工程

工程地点:华同公司

工程内容:彩板房主体,外墙,内部截断,室内外门窗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包,只包人工。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施工工具。甲方已有的材料由乙方出车出人拉到施工现场。

三、承包工程价格及面积

1、工程面积约为400平方米,最后结算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实际面积以东南西北墙体边缘计算;

2、承包价格按实际面积每平方85元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10天。其中上顶板和外墙板必须在立架后天3天内完工。

五、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安全标准。

六、甲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路通、电通。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量按实际完工的面积结算,一次付清。

十、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先期支付乙方元工程款。

2.余款完工验收后付清,不得拖欠。

十一、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但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不属保修范围。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30000元处罚;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篇四:加工承揽合同 篇四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加工所有需要雕花的产品,产品雕花单价双方确认,(详见附件《雕花单价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场地,水电,锣机,打磨机等机器。乙方自备所需要的手工制作雕刻工具。

三、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所需要的工人由乙方自行聘请及管理。(包括工资及食宿福利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干预与管理)。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雕花木料及图样,由乙方雕刻及砂光成雕花产品。样品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予以封存。

五、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在正常情况下,能生产或制作出符合甲方产品要求及质量标准,并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变更设计图纸或样品。

六、交货期:从甲方提供雕花木料日起,同一款式_______套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特殊情况加急的,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完工,非标的必须在两天内完工。

七、甲方品质管理员有权验收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与协助。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返修。乙方不得对其进行刁难或进行贿赂,一经查明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

八、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必须完全配套,并由甲方品质管理员验收签名,甲方生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方可结算加工费。

九、加工费按月结算。当月加工的产品,乙方必须在下月______号前将当月加工的产品《过料单》交给甲方财务部予以确认,甲方在下月底____日前将当月加工费以_______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限交货,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每迟延一天,按其价款总额的_______%计算,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不得提供甲方的产品花样给同行竞争对手仿造,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相关产品机密及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失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雕花加工单价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定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篇五:加工合同 篇五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xx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当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加盟者经济收入,甲乙双方两者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加工安装打火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打火机散件,回收产品,现金支付加工费。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气设备,组装工具。

3、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需求加工打火机数量、式样、时间等。

4、向乙方及时供应全套散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支付充气设备、组装工具等费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机。

3、及时支付散件价款。

4、可以自行销售成品打火机,但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选择生产场所,保证安全生产。在生产中如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负。

三、生产标准:(依培训标准)

1、气体饱满无气泡,外貌干净。

2、火焰均匀,火苗调火高度2-3cm无断头。

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释,乙方理解无误,签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费用设备的优惠条件,具体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八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压金款的二分之一。

2、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将设备交还甲方,甲方退给乙方设备款。

3、乙方在甲方批发火机散件累计达十二万者,若乙方终止合同,设备、工具归乙方所有。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篇六:加工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塑胶模具制造以及注塑生产,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甲方负责提供塑胶零件设计图纸,乙方负责落实塑胶零件模具加工和注塑加工.

2、 乙方所加工的模具制造出来的零件必须达到甲方提供的塑胶零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3、 乙方要提供给甲方模具设计方案图纸并必须得到甲方的审查认可后才能开始模具加工。

4、 本合同签订之制造模具明细附后。

5、

6、 本合同签订之塑胶零件货品单价为人民币:¥ 元(包括胶料, 人工, 机器等成本)。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30%(¥ 元 )作为定金, 乙方提交零件首次试模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40%(¥元 ),模具经甲方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模具总价30%(¥元 )。

8、 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5000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啤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甲方应确认模具合格并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9、 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如又乙方原因造成, 由乙方修正或重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根据要求予以修正或重做,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10、 模具制造时间:由收到定金付款起, 天内交提交合格零件样品。

11、 乙方提供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交货的实际数量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甲方另发出采购订单)。

12、 在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期限内交模, 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将收取乙方该模具总款的2%滞纳金。

13、 模架采用标准合格模架,镶件材料采用德国738进口钢材。

14、 模具生产使用寿命保证50万模/次。

15、 乙方生产过程中负责该模具的维修。

16、 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该模具订单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转让或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本合同下的一切信息(无论属于技术性质或是商业性质)都将被视为保密信息,乙方保证对上述的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7、 乙方只是提供模具及产品给予甲方,关于盗版或其它版权问题,乙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18、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篇七:加工承揽合同 篇七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八:加工合同 篇八

定作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揽方:

签订时间:

一、加工标的

货物名称型号面料颜色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地点及期限

交期:

出口国:

合计人民币(大写)按实际金额结算 单价含线 税 封箱带

二、定作方提供材料(若定作方提供材料,则必须填写)

材料质量数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

面料。里料一等按定单数量到位按实际排版单耗

三、承揽方应当在收到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依据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提出异议期限为7天;定作方委托承揽方采购面料、里料、辅料的,承揽方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应该得到定作方的书面确认方可开裁。

四、加工物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以定作方指示书、确认样的要求为准。物品加工其他特别质量要求:按相应的出口产品的检验标准和SN/T1649 的标准验收。

五、承揽方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3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定作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7日内答复。

六、加工物品的包装按定作方的要求。

七、未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合同所约定的定作任务或部分定作任务转移给第三方完成,否则将构成违约,定作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八、承揽方负责将定作物品送至定作方指定的地点。(定做方自提)。

九、承揽方应该在货物生产完成后、出运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客户最终确认样及确认意见标准。由于承揽方逾期交货、货物的质量问题等原因引起的索赔和其他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索赔、因交货期推迟而引起的空运费等)。

十一、付款方式:内部结算。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在加工制作期间,定做方有权随时进入承揽方的工作现场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2、双方对质量标准确认以封样为准,双方各保留封样,由承揽方无偿提供。

3、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任务完成后,承揽方必须将剩余面料、二等衣服等送达到定作方指定地点。

4、用料按定作方要求,超出不允许裁剪,按最省的排料。

5、最终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定作方验收,由于承揽方原因造成定作方二次加工、二次出运和退货索赔等一切损失均由承揽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承担因违约给非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还应赔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四、如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五、未尽事项双方协议解决。

定做方:

代表人:

时 间:

承揽方 :

代表人 :

时 间 :

篇九:加工合同 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风险告知:订立加工合作合同首先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

注意:当事人一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做年审,是否被吊销等,不认真进行审查就匆忙与其签合同,容易造成所签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或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追求当事人责任。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_____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日,数量不得超过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_____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风险告知:承揽方应当依据合同规定,按定作方要求的技术条件完成工作,未经定作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承揽方应当对所承揽的全部工作质量负责。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元/吨。

(3)钢筋机械连接头_____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元,(大写:)。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验货地点: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_____%,余款_____%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风险告知: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钢筋加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承揽合同中,尤其是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承揽工作的合同中,一般均约定主要工作应当由承揽人自行完成。这对于维护定作人对承揽人的依赖以及合同利益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承揽人,如考虑到自身在合同期限内有可能不能按时完成承揽工作,而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时,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可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这样对于促成合同的签订以及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将起着积极的作用。反之,如果承揽人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这样将给承揽人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一、及时通知的义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图纸、技术要求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进行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的补救措施,如承揽人不及时通知或定作人怠于答复则有可能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因此,这里就涉及到“通知”的时间及方式问题了。所以,在承揽合同中,应当明确,如出现上述问题,合同一方应当在天内,通过方式通告对方,只要守约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则可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二、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定作人有依据合同提供材料、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样品的义务,如出现相关材料存在瑕疵的,定作人还应及时更换、补齐。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催促其履行,如果定作人仍不履行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涉及到催促履行期的问题,应当在合同中予以具体化。

三、承揽人的留置权

承揽人享有留置权需具备两个条件:

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

2、承揽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占有工作成果。

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应当对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如果定作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的,则留置权人有权选择将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后优先受偿,这对于承揽人取得相关的报酬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四、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承揽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定作人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如: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专利成果甚至是定作人要求保密的姓名、名称、住所等,如果承担人泄漏或不正当使用该秘密的,将会给定作人的利益带来损害。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定作人应明确约定承揽人保密的内容和期限,保密的期限可以不限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并应具体约定如承揽人违反保密的义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篇十:加工合同 篇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加工生物有机肥,初步估计总数量约为500吨,包装规格为每包40公斤。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定购包装材料,包装设计由乙方自行确定(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乙方委托加工的本批次产品,原材料由甲方自行筹备,甲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乙方要求(有机质大于或者等于40%,氮大于或者等于2.5%、磷大于或者等于2.5%钾大于或者等于6%,水份大于或者等于32%,以上数据以干基为准),甲方应在出厂时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上述两项费用共计每吨1450元(含从出厂至某某城运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29万元定金,每100吨双方结算一次,现款现货,但乙方支付的定金可以用于抵扣后200吨货款。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向乙方所在地的第三方出售含乙方外包装的生物有机肥。

6、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或者货款,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除了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处理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不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供应产品,也视为违约,除应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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