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篇
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篇
落实廉洁执法,建设廉洁安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实行透明办案,阳光执法,将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裁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一抓三促"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有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和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下降;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营造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实现重大隐患整改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率100%,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查处率100%,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
三、执法分工
根据我局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数量、工作经费等情况,以及明确的监管监察对象、时间及重点内容等,编制20xx年度我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具体执法计划见附件(上级下达的专项行动除外)。
四、有关要求
(一)突出执法重点,促进安全监管。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安全隐患,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确保执法到位。依法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执法跟踪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现场监管执法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相关现场处理措施;对非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涉及有关部门监管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和《嘉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嘉兴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划转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嘉府法〔20xx〕34号)文件指示精神,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案。监管执法结束后,落实专人整理归档备查,健全监管执法"一案一档"工作机制,做到客观、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水平。
(三)倡导服务执法,提高执法成效。安监干部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各类问题,认真总结推广行政执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做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执法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四)落实廉洁执法,建设廉洁安监。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实行透明办案,阳光执法,将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裁量标准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务实节俭的作风和热爱事业、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树立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推进廉洁安监建设。
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二】
发展是第一任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是福,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需求,全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本年度我们要不断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强化责任,亲民务实,主动作为,切实做好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市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193号令》、《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执法,保障安全投入,加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控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危化品监管、安全培训等专项工作在x无事故的良好记录;完成市综治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注重"三防"建设,跻身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三、工作内容
1、落实学习机制,强化和谐意识。大兴崇学创新之风,创建学习型机关仍是我局本年度重点工作,采取读、听、看、走、讲、写等形式,把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习有笔记、座谈有体会、调研有报告、工作有成效;集中学习实行点名签到制度,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安全监管水平。针对形势的发展和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切实改变老办法不活、好手段不多、新措施滞后的现状,不断推出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努力使综治工作更加适应发展要求。加大制度保障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综治工作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推动综治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坚持预防为主,全力整改压控事故隐患。一是广泛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日常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在各类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之前及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规律可循,根据不同的行业、区域、类别扩大专项整治的范围,确保检查工作收到实效。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治理。我们将组织专门人员,集中时间,大张旗鼓的在全市开展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要及时从严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的,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的安全设计审查、竣工投产验收关。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社会自我防范能力;完善安全生产抵押金、高危行业意外伤害保险、高危行业事故公众责任险三项制度建设。四是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改、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建立生产安全预警机制,逐步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的救援预案相互衔接、协调一致、资源共享。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联动机制。
4、坚持宣传培训,优化安全生产氛围。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 论导向,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减灾的能力。一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大力开展经常性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文化的普及和发展。二是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行为予以曝光。
三是对重点从业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继续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作为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业务素质。抓好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以及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公共场所、虚拟网络、特种行业、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进一步完善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5、坚持严格执法,认真查处生产事故。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对拒不履行安全部门监察指令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要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于各类安全事故,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存在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以及企业负责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6、坚持专项整治,力控重大事故发生。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工程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作业场所高毒物品职业危害安全等项专项治理。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情绪,服从大局,整体联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治理效果。
7、坚持强化服务,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一是增强服务的能动性。安监工作要把准时代脉搏,始终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全局人员牢固树立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用好手中权力。三是加强安监队伍的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的敬业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团结战斗、密切配合的协作精神,按照"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的要求,把安监队伍建设成为特别能战斗的集体。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制度的保证作用,监督的关键作用和惩治的威慑作用,全方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主要活动
一季度:
(1)开展全市"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2)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部署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制定相关制度。
2、二季度:
(1)开展安全生产"四互"检查;
(2)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3)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工作。。
3、三季度:
(1)做好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组织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助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和迎国庆安全检查活动;
(3)做好防汛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4、四季度:
(1)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2)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3)总结专项治理和隐患治理工作;
(4)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安监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范文【三】
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整合社会资源、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省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理念、重大方针政策、干部考核选拔任用、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上履行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全年督查两次,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定期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各级党校和市行政学院将安全生产列为必修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意识。
2.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南通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将安全生产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赋予分值不低于5%;强化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力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控制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
4.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管理机构、技术支撑、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基础建设和基础管理,狠抓基层安全责任和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落实;督促国有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继续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和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和经济约束手段。
二、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修订完善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快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配备,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和运行,提高保障权力运行的质量和绩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一案一审"、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做好听证、复议、诉讼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自查和互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6.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的数量、频次、内容和形式;修改完善《南通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管理办法》,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全面检查执法与专项检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稳步推进以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为主的执法模式,逐步实现监管与执法相分离;指导和推动乡镇(街道、园区)积极办理执法案件,提升基层安监人员执法能力;以执法检查工作量、事前执法为指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比武。
7.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严格行政许可,探索建立行政许可事中、事后有效监管模式,从源头上把住安全条件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行政审批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同时"审查范围、管理方式、审查程序;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行业领域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进行全面清理、限期淘汰;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负面清单"管理,坚决杜绝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8.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打非治违"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加强对各地、各行业和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9.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出台《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规范事故调查程序,提高事故调查效率,确保按规定时限结案并公布调查报告;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党政同责,凡发生责任事故,除依法依规追究政府及部门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也追究党委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筑牢安全发展根基
10.强化基层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考核权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通安监[201x]221号)和《加强全市村(社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通安办[201x]41号)要求,督促各地在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园区单独设置安监机构,按规定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年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达到有人员、有待遇、有装备、有制度、有工作日志"五有"标准;严格执行基层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11.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并采取政策扶持措施,对获得一、二级标准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2.强化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门之间与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在事故救援中各尽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举行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实战演练,督促各县(市、区)举行县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3.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安监开发,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强势推进市、县、乡、企业四级网络系统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县(市、区)安监机构视频会议系统;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推进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应急指挥和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四、突出隐患治理,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南通市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通安委[201x]18号),改进创新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访为主,暗访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二;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和专项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一步完善部门、地区间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开展区域内交叉检查、互查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15.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实行隐患排查量化考核,县(市)、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分别不少于30和25个;落实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对完成市级及以上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形成安全隐患定期逐级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24小时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管。
16.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制定落实201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督促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在道路交通、海洋渔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餐饮场所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整体安全保障能力。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化工园区各项攻坚工作,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规范工艺操作行为,完善自动化控制系统,加强泄漏检测与维修和设备泄漏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总局令第64号),严格作业管理,加强对承包商及外来人员、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xx]36号)精神,加快二道门建设,推进企业自动化改造,年内基本完成对作业人数超10人的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场所的改造任务,将人数降至10人以内;组织开展制度化检查,对未批先建等违反程序的化工建设项目、无证生产和经营危险化学品、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严格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安全监管。
18.深化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8号),推进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涉爆粉尘企业等重点治理;督促各地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自动化改造降低车间用人数;对2000年以前注册成立的老企业,督促各地对其开展设计复核,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市级技改资金用于企业安全隐患整改。
19.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新增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继续保持全省;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差别化专项整治;扎实组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在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冶金、船舶修造业、钢丝绳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开展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集中培训。
20.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继续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升级,年内再争取2-3家批发公司申报二级标准化;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范化建设,各地争取再培植1-2家五经营户,四经营户达到50%;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扎实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积极做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换证工作。
五、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1.进一步培育壮大安全中介机构。深入研究有利于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查检测检验报告、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顿,对存在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进一步使用好、管理好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限度地发挥专家组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标准化审核、技术论证和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专家后备人才筛选与培育力度,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3.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作用。深化安全生产协作组管理,引导县(市)企业安全生产协作组规范开展工作;加大对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的工作指导,加强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与各地安监机构的联动机制,拓展服务功能,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逐步形成互补、互动、互帮的格局;继续推进安全服务外包,实现重点乡镇、工业园区全覆盖,并在已经开展服务外包的地区,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形式和服务有效性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助推中介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网络、政风行风热线、市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信访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社会舆情分析,有针对性做好舆 论引导,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舆 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5.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六进"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督促各地加大安全宣传投入,建设村(社区)安全生产宣传阵地(宣传牌、栏、公告栏或橱窗)。
26.持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指导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对获得市级以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推进重点企业安全体验馆、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加快安全社区建设,指导各地大力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27.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大中型企业为依托,对小微型企业集中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辖区内全员培训的覆盖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化工、修造船、冶金、市政等行业领域,会同工会、劳动、教育等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培训;将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8.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考核中心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不按培训大纲教学、随意缩减学时、乱办班、办速成班等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装备水平;建立完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督察制度,强化对考试考核中心(考试点)的突击检查;加强考官和考核员队伍建设,强化培训考核档案管理,以严格考试考核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七、强化效能建设,打造廉洁高效安监队伍
29.持续提升安全行政许可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强化对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继续推行、鼓励审批事项网上申报,提升网上申报数量;全力做好重点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服务工作。
30.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审查机制,切实精简会议文件;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引导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千方百计为基层排扰解难;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一评五制"活动,认真执行ab角工作制度,加大对机关人员日常绩效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邀请第三方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确保干部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进度考核细则,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中央、省市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精神,组织开展党性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广大党员的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热情,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纪委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共南通市安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安监党组[20xx]13号);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力求以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和车辆使用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监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3.继续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长安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积极做好国家安全、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