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在2022年学习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人大主任在2022年学习研讨班上的交流发言材料范文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时刻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政治宣言,是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夺取新胜利的政治动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吴政隆书记在省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领悟得深,对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和当前面临的形势分析得透,对下阶段工作部署得实,为我们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供了及时有力、具体务实的指导。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着重在创新上下功夫。
一、依法行使决定权,树立常委会的权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这既是将党关于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又是实现人民意志的重要途径;既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政治文明的体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有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才能树立起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才能真正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才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落到实处。因此,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动性,认真负责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勇于承担责任,务求有所作为。
一要明确重大事项界定范围。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决策和部署,重大工程项目、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措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条件下,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是不一样的。常委会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如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政府举债、预算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组织开展视察调研,认真审议,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
二要规范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人大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性,必须从制度上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逐步规范重大事项的提出审查、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实施等程序,凡是需要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必须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然后提交主任会、常委会进行审议讨论,确保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使决议决定形成的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明确、意见更加可行。
三要抓好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行使决定权的关键在落实。决议决定形成以后,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决议决定的目的、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决议决定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建立规范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对作出的决定事项,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要综合运用监督权、任免权等法律赋予的职权,采取一些刚性手段,加大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督促落实的力度。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提升常委会的监督能力。人大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人民的意志,对由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的行政、执法和工作情况实施的监督。从法律意义上讲,人大同“一府两院”是一种产生和被产生、决定与执行、制约与被制约、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从政治意义上讲,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各级人大和“一府两院”同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目的是维护《宪法》、法律和国家法制的权威与统一。工作监督主要是听取、审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审议、批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及有关专题报告;对“一府两院”和由人大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等。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人大有权提出质询案,必要时还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查处。近几年,我市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监督方面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市人大在借鉴县区和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起,探索推行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两项制度。
1、工作评议。开展工作评议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途径。形式是对“事”不对“人”,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任免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也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到既监督事,又监督人,使人大监督更加具体。开展工作评议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公开评议、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标准,切实做到以评议更新观念、以评议改进作风、以评议促进工作。
一要明确工作评议对象。评议的对象主要是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上划单位。从今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确定8~10个单位,对其开展工作评议,力争届内将所有部门评议一次。二要明确工作评议程序。一是制定评议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成立评议调查组。三是对评议对象的工作开展调查。四是被评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工作。五是工作评议调查组报告调查情况。六是常委会开展集中评议和询问。七是对被评单位的工作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格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八是向被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九是将整个评议过程及时向社会和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三要明确工作评议重点。一是在依法行政方面,重点看被评部门的政治态度坚不坚定,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是在履行职责方面,重点看被评部门的执行力强不强,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兑现未兑现,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特别是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审议意见落实方面,重点看被评部门的公信度高不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强不强,是否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四是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重点看被评议部门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好不好,是否严格执行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
2、专题询问。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利,而专题询问则是对询问法定监督形式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自2010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财政决算举行首次专题询问会以来,许多省市人大常委会都围绕相关议题相继探索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作为发展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一项重要探索和创新,正以其独特的功效,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带来新气象,越来越受到各级人大的欢迎。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初步考虑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就财政决算和相关民生工程开展专题询问。
做好专题询问,着重要研究“问什么、怎么问、怎么答”的问题,保证专题询问取得应有效果。首先,要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参加对象,确定主要提问人员,限定提问和答复时间。其次,要科学合理安排问题,既设定必答问题,又可现场随机提问,所提问题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逻辑严谨、观点鲜明,做到宜精不宜多,保证专题询问问中要害。第三,要加强与“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应询要求,使被询问者在会前有充分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为专题询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第四,要提高专题询问的公开化程度,建立规范的询问公开制度,将专题询问过程向媒体和公众开放,并公布询问和答复情况,增强专题询问的透明度。
三、依法行使任免权,增强常委会的履职水平。人事任免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今年要在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探索推行履职承诺制度。推行履职承诺制度,是在当前的监督机制条件下,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化和监督方式的创新。通过推行履职承诺,对人大任命的干部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履行能力,树立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要明确履职承诺的对象和内容。履职承诺的对象主要是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干部。在人大每次任命干部时,被任命对象要向人大常委会作出履职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的基本情况;对人大任命能否通过的态度;学习宣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打算;对拟任职务的认识;任期内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本年度工作的打算;如何做到勤政廉政;如何接受人大监督等。二要明确履职承诺的程序和办法。履职承诺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进行,承诺的内容要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同时,要把开展履职承诺与开展工作评议有机结合起来。要将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了解履职承诺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的主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基础。一要抓好代表的培训。把代表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详细的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精选培训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切实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要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在组织视察调研活动和执法检查活动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集中视察活动,同时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三要启动“建设幸福x、争当时代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体代表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服务群众、发展经济、促进发展中积极作为,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四要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交办、督办工作,确保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有较大提高。
下一步,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人大干部、人大代表的力量凝聚到落实省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高质量依法履职,为夺取“双胜利”贡献人大力量;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办好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锤炼严实作风,一着不让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一年工作的全面完成确保本届五年目标任务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