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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2022年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要点范文

林业局关于2022年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要点范文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XXX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责任科室:局林长制改革科、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全面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四大平台上的“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生态富民产业。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XX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责任科室:局规划财务科、局林长制改革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责任科室: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责任科室: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规划财务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森林防火科、市林检中心、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责任科室:市林业工作总站、局林长制改革科、局人事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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