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范文
财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克难攻坚,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是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收入组织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财政金融局积极作为,有效履职,将抓好财政收入征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凝聚财税部门合力,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链条,变“信息”为“税源”、“税源”为“税收”。截至5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其中,税收收入X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X%。二是严格预算执行,确保重点民生。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强化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支出的均衡性、科学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紧紧兜牢“三保”底线,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截止5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X亿元,同比增长X%。其中,民生支出完成X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X%,同比下降X%。
(二)优先保障,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当好疫情防控坚强后盾。疫情就是命令,财政金融局第一时间启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建立资金拨付应急机制,及时筹措调度资金,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截至目前,市镇共筹措X万元,用于采购防护物资、防疫应急药品器械等。专项拨付医保预付救治金X万元,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财政兜底。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在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中始终树立“红线”意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加强后勤保障,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财政金融局作为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迅速行动,建章立制,设立综合协调、资金保障及管理、物资采购供应三个专项小组,制定实施《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建立资金支付、物资储备调配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疫情防控资金及物资动态,便于统筹管理及调配。同时,摸清需求底数,为企业复产复工、学生复学做好物资保障工作。三是实施联防联控,确保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两不误。联合银监部门加强域内有关金融机构联防联控,制定《金融机构(企业)复工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各金融机构采取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加大各项业务线上对接、线上审批力度。强化金融机构网点防疫,持续对金融机构进行指导、督促,随时对复工银行网点防疫工作进行抽查,做到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两不误。
(三)主动履职,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援企解困专班工作力度,全面梳理汇总各级各部门援企纾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有针对性的支持企业发展。排查重点企业,及时投放信贷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压缩办贷时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严格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免、减、缓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困境。加大涉企工作支持力度,坚持随受理随办,压缩办结时限,明确兑付主体,督促资金兑现。加强担保贷款扶持,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财政继续予以贴息支持。二是主动站位大局,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坚持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立月报分析跟踪机制,强化税收征管风险评估,增强形势预判和科学决断能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截止5月底,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共计X亿元。全面兑现涉企优惠政策,逐一核实近年来涉企优惠政策出台及兑现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已拨付企业扶持资金X亿元。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精简财政工作流程,健全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政策,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三是聚焦重点工程,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及项目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建立周报告、月分析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协调和资金拨付中出现的问题。2022年共有政府投资项目X个,年度预算资金X亿元,实际安排资金X亿,已支付X亿,支付率达X%。
(四)力求先行,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评价信息系统作用。完成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率先在4月底完成X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在全省进度通报中排名第一。二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动态监控存量资金机制,推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使用,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示范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X月X日,除涉密部门外,X个预算单位预算公开到位,公开率达100%。四是加快推进国企改革进程。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印发《2022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台账的通知》,部署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稳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为试点,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为三年改革行动做好准备。
(五)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半年和年终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点,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通过问题整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项部署在财政金融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三是筑牢思想防线。把廉政教育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和全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专家授课、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做到廉政教育内容丰富形式鲜活。围绕典型案例,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查处,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四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抓好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在系统开展“两低两差”专项整治,实行容缺办理、限时办结、特事特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企业调研,兑现财政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探索打通为服务对象服好务最后一公里。
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与此同时,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凸显。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力度有待提高。受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中央和省财政加大了对地方资金的支持,从争取上级资金和政府债券的情况来看,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积极性不高, 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仍然不足。存在不能适应新时期对财政金融工作的新要求,思想上不够解放,对一些重大长远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个别同志在改革面前手足无措,工作上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仍需提高。
四是守旧财政思想亟待打破。在目前经济新常态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各个部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仍存在守住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等、靠、要”过度依赖财政,“花钱大手大脚”等现象,造成财政资金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确保收支目标完成。深入分析研判新冠疫情及减税降费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把正确处理好政策落实与依法组织收入作为重中之重,凝聚财税部门合力,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深入开展专项稽查,做到以查促收,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严格预算执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加快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下达,不断精简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年度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只增不减。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注重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大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三是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政策“红利”,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通过协调并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并落实上级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融资成本、减免租赁国有资产租金、加快资金政策兑现进度,坚持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灵活创新金融服务和融资方式,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四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的优先顺序。强化“三保”预算支出动态分析,高度关注工资性支出和民生支出,牢牢兜实“三保”底线,对于可能出现的保障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用好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切实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缓解由于收入增长放缓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强财政运行跟踪分析,强化统一调度和监管,做实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五是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职责、分内之事,与财政金融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将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分解,构建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坚决杜绝不廉洁行为发生。以纪工委派驻改革为契机,主动接受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主责主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