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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5篇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篇一: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通用11 篇一

为了加强我校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有效的预防工作,遏制的发生。根据《Xx区教育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1、6月初举行“Xx乡中心完小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8、举行交通安全手少报活动。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篇二: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通用11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科技创安、机制保安”的`公共安全工作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扭转交通事故频发势头为首要任务,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面营造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成立“xxxx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挂牌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措施,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统一行动。

三、工作目标

紧扣主题主线,紧抓问题短板,通过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严查违法与宣传警示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相结合,超前预防与高效应急相结合,全力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镇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部门协同共治等六大攻坚行动,坚决打好打赢“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地区挂牌整治硬仗,全力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事故起数和亡人数下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清零攻坚行动

1、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交警队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清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等八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最大限度清除各类源头风险,夯实安全基础。

3、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隐患排查。中心校、交警中队、校车公司、应急等部门要联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派出所要会同交警中队、住建所、应急管理等部门,认真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沟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二)开展镇区集市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1、完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大力推进镇区治乱疏堵,加强交通事故防范。

2、大力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不按车道行驶、驾乘电瓶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随意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倡导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理念。

3、集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集中查处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攻坚

持续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要借鉴推广市、界首市“路长制”工作经验。派出所、交警中队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严处严重扰乱通行秩序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

1、创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巩固“交通安全村”和“两站两员”交通安全阵地,完善规范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一长”建设,推进保险行业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用社会的力量壮大管理队伍。

2、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持续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各行政村要结合“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3、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面包车及农机专项治理。派出所、交警中队要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突出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农村面包车安全隐患,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拖拉机带病上路。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曝光提升行动

1、创新宣传精准提示。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各类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及时开展推送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道路管控、路况信息的告知服务工作;要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网络;要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向重点驾驶人、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等三类重点群体点对点发送提示信息。

2、持续曝光倒逼整改。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宣传等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发布权威交管资讯、警示曝光、安全提示。每季度、重要节假日、节点,要针对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车辆、路段等,持续分层次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加强公开公示,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倒逼整改。

3、强化提示积极应对。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坚持做好节假日“两公布一提示”工作,做到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

(六)开展部门协同共治攻坚行动

1、强化专项整治协作。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深入推进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查“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推动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减少非标车生产、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

2、强化联动协同治理。充分调动和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加强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联防联治联动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强化“以追责推动预防”工作。

3、健全事故救援应急机制。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急、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工作协作和配合,研究提出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和预案,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抢险救援、医疗救助等各项工作。保证就近出现场,争取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最快、最好抢救,全力确保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实施。挂牌整治行动由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村、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深入开展挂牌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整治声势。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任务、措施和要求,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督促检查,落实具体责任。镇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并予以通报。

篇三: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通用11 篇三

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通国省道、县乡道和货运车辆、面包车(以下简称“两路两车”,货运车辆指中型、重型货车,面包车指面包车和七座以上小型普通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一条路、一件事、一家人、一条心”,进一步理清职责、压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两路两车”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交通标志应设尽设、监控设备全程覆盖、安全隐患有效整改、源头管控切实加强、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全力推动“两路两车”隐患动态清零、易肇事肇祸违法有效遏制、道路通行秩序大幅改善、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实现“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道管站、交管所、乡建办、执法中队、农机站及工作片书记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一)综合协调。协调专项整治,掌握工作情况,组织安排会议和活动,提供后勤保障等。

(二)业务指导。指导整治业务,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析安全形势,开展督导检查,接受业务咨询。

(三)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宣传,开展进企进村、见车见人面对面宣讲教育,强化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重点交通违法警示教育等。

(四)技术保障。指导涉及评审、论证、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

四、排查重点

(一)“两路”方面

道路隐患。

①每个路段是否全部上齐道路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

②事故多发和发生死亡事故、穿村过镇、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客运班线和校车集中通行等路段以及桥梁、隧道是否存在道路及交通设施隐患。

③平交路口是否存在警示提示设施缺失、障碍物遮挡视线问题。

④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⑤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存在建设不到位问题。

⑥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是否存在应设未设中央隔离设施问题,中央隔离设施是否存在开口过多、设置不合理问题

⑦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是否存在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问题。

2、智能系统。

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数量是否满足安全管控需求,是否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②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存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缺失问题。

③村庄主要出入口是否安装高清视频智能监控设备。

3、重点违法。

①对重点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依法从严,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②是否存在分析研判不到位、重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不力问题。

③是否存在现场查处占比低,重点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④是否根据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⑤是否存在科技信息化应用不到位,对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⑥劝导站是否存在空转运行、资金保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⑦是否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查农机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问题。

4、通行秩序。

①是否存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路段见警率低问题。

②是否存在道路通行秩序混乱、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多发问题。

③是否存在交通组织不到位、路权分配不合理问题。

④是否存在道路客运市场“黑站点”“黑服务区”问题。

⑤是否存在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

5、宣传教育。

①是否存在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宣传警示教育不力问题。

②是否针对村庄和企业单位的面包车、三轮车、货运车辆、小型轿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③村庄大喇叭是否每天进行交通安全提示播报。

④村庄是否存在宣传阵地建设不到位、宣传标识标语缺失问题。

(二)“两车”方面

源头治理。

①建筑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务工人员乘坐超员、非法营运、非法改装面包车等问题。

②农村地区是否存在群众出行需求大、客运服务保障不力问题。

2、专项整治。

①是否精准研判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有针对性的部署执法力量。

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停车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品运输车辆是否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③是否进行轨迹分析和摸排调查,精准掌握面包车行驶规律特点,精准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3、主题宣传。

①是否组织面包车车主和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

②是否严把出村口、出镇口,教育劝导面包车违法违规行为。

4、信息共享。

①是否共享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系统数据、中高风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及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道路、企业、驾驶人等信息和原因、责任等信息。

②是否存在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到位问题。

5、基础数据。

①是否存在货运车辆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②是否存在面包车底数不清、运行情况不明问题,是否组织开展“三见面一建档”工作。

五、整改措施

(一)“两路”方面

1、全面整改道路隐患。要一公里一公里排查、一个路段一个路段踏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完善防范措施,全面整治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警示提示标识不全、标志标线不完善或损毁、限高杆设置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确保每个路段均上齐交通标志、规范设置限速标志,并做到清楚醒目。要在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立即安装信号灯、减速带,全面清理树木、广告牌等遮挡物,组织实施“坡改平”改造。要全面排查道路沿线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安全隐患,先行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要争取资金投入,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要积极推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按照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封闭不合理中央隔离设施开口。要合理设置普通国省道车道增减变化和穿城镇路段的标志标线。

2、深入推进智能建设。国省道平均每3公里、县乡道平均每5公里设有一处视频监控,村庄主要出入口至少安装一处高清视频监控,国省道和县乡道总里程平均每7公里设有一处正反向卡口,视频监控平台要具备智能分析功能。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和县乡道穿村过镇、临水临崖、大长下坡、平交路口、桥梁隧道以及团雾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及时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货运车辆集中通行路段和重点桥梁入口,深入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施建设。

3、严厉打击重点违法。执法务必要严,对易肇事肇祸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要根据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重点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区域,有针对性部署执法力量,实现精准打击。要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农村地区群众出行规律,将警力向清晨、午后、凌晨、傍晚等管理薄弱时段倾斜,严查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推进疲劳驾驶、面包车超员智能化监管;融合“雪亮工程”视频监控资源,共享村口监测数据,实现三轮车违法载人实时发现、及时推送、精准查控。要深入推进劝导站实体化运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对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载客、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的劝导实效。要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核实、再确认;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农机涉牌涉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4、大力规范通行秩序。要切实加强夜间、中午、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和事故多、秩序乱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保证路上有警车见警灯。要严管严查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严重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要科学分配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规范设置货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推行货车靠右行,减少混合交通。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大力净化道路客运市场环境。

5、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将触目惊心的酒驾醉驾等典型案例做成一个宣传汇编、拍摄一个警示视频,进行广泛发放、播放。要充分利用道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及时发布预警、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注意事项。要针对“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危害,制作一批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图文并茂的事故案例海报,组织宣讲队伍、警保劝导员深入村庄、企业单位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要让村庄大喇叭每天喊起来,循环播放交通安全提示,曝光村民违法违规行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道路交通安全写入“村规民约”,完善活动广场、主干道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二)“两车”方面

1、切实加强源头治理。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货物装运场所的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出场关。要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务工人员使用、租用合规车辆,严禁乘坐超员、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面包车出行。要加强农村客运、公交、班车、包车服务保障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出行需求。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货运车辆夜间通行量大的状况,精准研判出超限超载车辆集中通行区域和时段,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多频次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每周组织夜查行动不少于1次。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面包车行驶轨迹分析研判,摸排农村地区、集中用工企业、劳务市场务工人员乘坐面包车出行情况,掌握车辆行驶规律特点,特别是详细掌握傍晚、凌晨上路行驶的车辆和驾乘人员特征规律,落实精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超员载客、非法改装、报废面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各村要组织面包车车主、实际使用人逐一签订安全行车承诺书和责任书,面对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责令逾期未检验车辆尽快检验,非法改装车辆立即恢复原状,逾期未报废车辆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依托警保劝导服务站,教育劝导面包车驾驶人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4、深入推进信息共享。要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事故等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5、全面摸清基础数据。充分发动村委会力量,全面排查经营、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员和货运车辆基础信息,按照一企一册、一村一册,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档案化管理。各村要根据车辆登记信息,全面开展面包车“三见面一建档”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车辆状况、使用人员、车辆用途、行驶线路等基础信息,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迅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的专项整治,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

(二)深化推进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全面进行梳理总结,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精准分析出仍存在的突出安全风险,专题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

(三)集中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和抽查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两路两车”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同时,分阶段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针对性不强的进行通报,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定期研判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明确重点任务,建立调度、督办等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坚持边查边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查立改;对纳入改扩建规划的,及时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挂账销号整改;对各类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要建立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时限、单位,压实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督促指导,用好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督促推动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形成共治合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经验做法,编发专报进行推广。

篇四: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通用11 篇四

随着城乡道路特别是“村村通水泥路”工程的加快建设,全镇道路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随之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安全责任制,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车和驾驶员管理,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更加齐全,安保设施更加完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非法劳动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得到全面取缔;农用运输机械管理日趋零落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三、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宣传发动(7月22日至7月31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层层部署落实,将县公安、交通、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联合制订《关于依法整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全面发至村、社区。文广站要积极运用广播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方案,营造整治工作氛围。村、社区也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切实把有关整治工作吾生、措施深入宣传到千家万户,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

(二)实施分项整治(8月1日至8月20日)

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登记入户手续。偏远地区或无牌无证车辆集中地区,可协调公安、农机部门安排人员集中上门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和“村村通”道路的路肩硬化工作,加强对沿路违章建房、乱摆乱放、骑路集市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打击,确保道路畅通。

(三)开展联合执法(8月21日至9月10日)

镇政府将配合公安局、交通局、公路局、农机局、安监局,分别抽调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镇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车辆及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违规运营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高压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监管机制(9月11日至9月20日)

镇政府将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公路、农机、教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执法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创造条件,加大道路建设投入,改善农村交通的,努力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张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司法所、文广站、中心学校、农办、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村通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整治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实施。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层层制订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协调配合。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既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系统、本区域的集中整治工作,也要围绕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集中整治期间,镇将派出督查组,深入村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明察暗访、巡回督查。对集中整治措施落实不力、查处违法违规车辆和行为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也要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做好检查验收。9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分别对本地区、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总结,自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镇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社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镇年度综治目标考核范围。

篇五:维护交通秩序活动方案(通用11 篇五

根据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20xx年交通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及内容安排,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重点对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体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段为重点,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

一是对路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出现的坑漕、车辙、水毁、不均匀沉降、易积水等隐患路段,长时间、长距离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点段进行排查。

二是对桥涵、隧道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不符合最新技术规范的隧道出入口设计、隧道内照明、逃生、引导、应急救援等点段进行排查。

三是对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即对事故多发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以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进行排查。

(二)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不安全的车辆。

(三)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各地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

(四)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各地要以公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公交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动态监控专人值守制度不落实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排查整治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城市公交车驶出城市规划区,车辆技术等级、类型等级不达标或存在超员现象的客运企业。

(五)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负有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要通过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切实找准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盲区,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结合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

各地要对照方案确定的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对道路、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确认登记并建立《隐患信息汇总登记台帐》电子台账,下达隐患整改指导书,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二)综合整治阶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督促,对照安全隐患清单,挂账督办、整改销账,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资金,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要分析问题症结,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桥涵、隧道隐患,要按照公路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管理的技术规范,做好隐患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的路段、路口隐患,要采取增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消除障碍物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级公路中央隔离带开口要进行调整或封闭。

2、整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未按时参加检验的大中型客车、公交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危化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信息进行系统锁定,对在路检路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检验的车辆一律暂扣,并强制就地检验,对逾期未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动车生产、改装、修理等企业、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工商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监管,坚决取缔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落实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清理工作,对逾期未审验、已满12分仍在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责令所属运输企业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对该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改;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做好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工作,凡未满足驾驶校车条件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

4、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安监部门监督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实开展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集中安全教育,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重点督查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

对客运企业所属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坚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5、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酒驾、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优化设置桥梁限载、限速交通指示牌,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大货车超限超载、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点查处货车超过桥梁承载能力,通行危桥的行为,引导重型货车行驶更高等级公路,保护公路、桥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阻截劝返,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并及时报告当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对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要在认真总结梳理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细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权责一致、部门齐抓、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探索建立农村道路“路长制”,落实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所有乡镇均要设有交通安全管理站和交通安全管理员,行政村均要设有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构建全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查处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相互通报;要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各监管部门要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做到“黑名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要鼓励社会和媒体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并落实相关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公安交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共享,实时通报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技防措施。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按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将全部客运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并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同时纳入政府监管平台和我省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落实安全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车辆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以及交通违法,督促提醒并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处罚到位。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监控设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探索在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安装抓拍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网,对不按指示标志进站检测的货运车辆记分罚款。

(四)强化督导检查。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将在综合整治各工作阶段,组织开展跨区域交叉检查、明察暗访活动,主动发现并查找交通安全隐患,并通过现场纠正、下发通报、约谈访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推动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各地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治工作各环节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司法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行“互联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乘客的安全带使用率。同时,要组织开展在客运车辆显著位置喷涂举报电话及微信举报二维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举报。综合整治期间,各地新闻媒体单位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定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并严格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向社会曝光一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安全隐患企业、公布一批“黑名单”运输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切实做好整治的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从4月开始至整治结束,每月5日前,将工作小结报送至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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