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
一、考核内容
爱国守法(16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岗敬业(16分):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关爱学生(16分):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20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16分):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学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16分):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扣分要点
爱国守法:随意停学生的课1次扣3分;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扣5-10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言行,对国家、集体、教师或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
爱岗敬业:不服从工作安排,未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5分;旷工1天扣5分;迟到,早退、旷课1次扣3分;不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的每次扣3分;不按学校要求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的每次扣4分;在教育教学(考试)活动中弄虚作假每次扣5分;有其它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扣5-10分。
关爱学生:使用简单粗暴言行训斥学生,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的每次扣4分;师生关系紧张,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达不到80%的扣5分;出现突发事件,未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利益的每次扣10分;在师生中造成有不良影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10-16分。
教书育人:不遵循教育规律,违背素质教育规律,对学生不一视同仁的扣5分;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师生关系紧张的扣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例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20分。
为人师表:衣着举止不当,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歪理邪说、传谣信谣、参与赌博活动者扣10-16分;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或打斗,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有其他造成不利于安定团结行为的酌情扣1-5分;擅自组织有偿家教活动的扣3-5分,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的扣3-5分;违背规定乱收费、滥发学习资料的扣3-5分;有其他损害教师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1-5分。
终身学习: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无专门笔记本扣4分,有笔记本但达不到单位质量和数量要求的扣5-10分;思想弱化,不思进取,工作效率低,有拖拉作风行为的扣5-8分;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扣10-16分;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定格为不合格的扣10分;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扣5分。
二、说明事项
1、得分超过90分者方可参加当年评优、评先或职务聘任。
2、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当年职务晋升资格。
3、参与赌博等活动的,根据有关法律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4、学校应成立相关考评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并把相关情况记入教师档案。
5、此考核细则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教师工作考核师德量化分﹦师德考核总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