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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商务局“三公经费”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纪文〔2019〕1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三公经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岳文宏同志为组长、张长顺、薛长虹、涂雁冰同志为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翠莲同志兼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实际支出4.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3.1万元,同比下降33%。

经自查,我局在2018年元月至四月份,曾8次购酒11100元,用于17次公务接待,存在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问题,已被县纪委处理。为强化财务监管,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安排以定点餐馆为主的制度,公务接待实行事前报批制度,报账结算餐费时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核查无误后报局长审查,经同意方可报账,接待报销发票必须附菜单,并注明接待事由。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存在以会议费培训费名义报销接待费用、向下级或所属单位、企业转移摊派支付公款接待费用;不存在变通列支招待费、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及公款送礼、公款购置高档酒、烟、土特产等行为。

2、公务用车费用方面

2017年实际支出2.6万元,2018年实际支出2万元,同比下降23%。

我单位对车辆运行费用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加油制度。经自查,我单位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购车行为;不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超标准租用车辆、长期租赁车辆等;不存在借用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车辆;不存在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移、摊派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

3、出国(境)费用方面

2017年至2018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支出为零。

4、其他费用方面

经自查,我单位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完善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我局遵循厉行节约、先审批后开支原则,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压缩一切不必要的支出;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及行驶里程数与加油量相结合的登记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加油等行为;对办公用品实行定点采购。

今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县商务局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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