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服务协议
甲方:郴州市华伟汽车代驾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请甲方提供汽车代驾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预约保证按本公司《代驾服务管理规范》要求把乙方从预约指定地点安全送回目的地。目的地若有变化以乙方确认代驾完成签字为准。
二、
甲方代驾员到达指定地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按乙方与甲方电话预约时收费标准收费,如因乙方原因取消预约,乙方须支付甲方代驾员交通费20元.
三、
出发前乙方应配合甲方代驾员了解车辆特征等情况。如乙方车辆已有破损情况须经双方确认。若乙方车况不良而引发的车辆损坏,甲方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车内及随身财务,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甲方也严格要求自己的代驾员不得接触乙方车内及随身财务。
五、
送车途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代驾员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操作和行使。如乙方提出过分要求,甲方代驾员有权拒绝.
六、
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发生,若属于甲方代驾员违章行为而应承担的责任,按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赔偿规定将由甲方承担。属对方车辆主要负责的,甲方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陪。
七、
乙方需如实告知车辆保险情况。甲方声明:甲方只为有基本保险(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同时也为通过电话预约的客户服务。如有乙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如实告知,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乙方如实填写以下表格(特别是保险情况),并在到达目的地时在表格后一栏再次签字,如遇本协议有未尽事宜而出现问题,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两分,乙方留存客户联。
甲方:郴州市华伟汽车代驾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____分
客户姓名 车型 车牌号
出发地 目的地 手机号
车辆保险情况:
口全险 口 基本险 口交强险
送达时间: 时 分
对服务态度满意度
口满意 口较满意 口不满意
收费金额 元
代驾员签字:
监督电话0735-7608289
服务顺利完成请您再次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