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我局在XX年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立警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以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为己任,以创建廉政司法局为目的。现就局领导班子开展此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根据中、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刘焱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蒲承会、马永梅、李国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海波同志担任,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司其职,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二)、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具体制定了由小组组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基层司法所、公证、律师的副局长具体抓,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霍霁同志和局工会主席张海波同志配合抓的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密切联系的原则下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加大了与分管单位的联系力度,加强了检查、监督、指导,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 、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一)、 努力学习,提高指导水平。局领导班子重点学习了《江择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关于《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实施纲要》、县委《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十七大报告、xx同志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六要六不要”、“八不准”等有关文件和制度,提高了领导班子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指导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而且领导班子带头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营造了开展此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认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成效。一是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五个一”的具体要求,我局召开局务会,专门研究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利用全县3月21日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9月7日召开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度会,对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全体干警进行了党风廉政教育讲座;认真听取了基层司法所、公证、律师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汇报。二是积极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了警示教育文件。三是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局机关关于请假、学习、财务管理、公务用车等各项规章制度来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一支笔审签制度,保证有限办公费的合理开支。四是加大了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一年来,局属各单位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事件。
三、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依法治县工作。今年,我局对《绥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度》、《绥德县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绥德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制度》、《绥德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绥德县“五五”普法工作督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分别进行了落实;并召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3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了县财政等17个单位为依法治县试点单位;确定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点;确定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年度考试考核。6月份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了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情况,对乡镇、部门制定的“五五”
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进行了检查、指导、督促;对重
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了重点指导和督促;年终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
(二)、指导、督促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集市、庙会、公捕公判、三月综治宣传月、“
6、26”禁毒日、“
9、20”道德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多种机会,采取辅导、讲座、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开展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的法制宣传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全县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指导、组织依法治县办公室有关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了《绥德县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年初,对去年的普法考试工作进行了阅卷、建档、考评、总结。年终,又组织了本年度的法律知识考试。
(四)、利用10月11日召开的“两会”,给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和列席代表共发放了《物权法》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000
多本,进一步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五)、12月4日,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接受咨询236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宣传书10000多份。12月9日,又组织县委、政府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天和长商务酒店演艺厅观看了开封市普法艺术团表演的以宣传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小品、歌舞等节目,受到了观众的热烈鼓掌和一致好评,也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课。
(六)、根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配齐了短缺的司法助理员,强化了组织管理,加强了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制度,出台了乡镇司法助理员组织管理、信息报送等几项制度,组织全系统干警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认真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七)、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了去年的建所工作,又完成了名州镇等8个新建所;二是给名州镇、满堂川、义合等17个司法所配备了17台电脑、一台传真机和五辆摩托车,进一步促进了司法所建设规范达标。
(八)、组织律师和全局干警学习了《律师法》、《陕西省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文件,开展了“三个教育”、“三个规范”为内容的整顿教育工作,规范了内部
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统一接案、统一委托、统一收费、统一票
据”等执业行为,牢固树立了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
(九)、组织公证处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一是认真学习宣传了《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围绕《公证法》的实施,完善了公证体制机制;三是给公证处配备了一台传真机,极大地方便了公证业务往来。四是针对市公证处关于XX年年公证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公证处工作人员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思想,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十)、加强了对“148”法律服务所指导和检查,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石家湾镇的农民于12月4日和12月16日敲锣打鼓的给绥德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送来了一块“及时化解群体械斗、依法讨回民工工资”、“巧妙平息群体上访、依法维护农民权利”的牌匾,真心感谢“148”法律服务所为他们提供的法律服务。这两件事在榆林电视台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十一)、积极争取资金,努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今年,局领导班子加强了对法律服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8月8日,县司法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榆林电视台“法援在线”栏目的专访;这次采访在榆林电视台播出后,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二)、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开展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加强干部理论和业务学习,我坚持每周
一、
三、五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宪法》、《行政法》、《刑法》、《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物权法》、六中全会《决定》、《xx文选》、xx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xx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七大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材料,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全体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系统干警与6月23日进行了集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参考率100%,平均成绩92分以上。进一步提高了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坚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十三)、利用赴省、市参加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渠道,加大了对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全年已组织培训256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服务能力。
(十四)、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在总结去年“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基础上,安排了今年的工作;并于10月初对全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了总结验收,评出了6个先进司法助理员,3个先进司法所;向市局推荐了一名优秀司法助理员、一名优秀机关工作者、一名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县司法局还被评为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陕西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先进集体;王禄锦同志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通过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了
执法活动,使全系统弘扬了正气,塑造了司法行政干警良好的社会形
象。
此外,还在党的建设、党风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下乡包村、“五型机关”创建、“三百”工程、规范档案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局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积极地组织实施了此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检查力度不大,个别人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班子会认真地研究,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