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x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17〕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18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镇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做到决战决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的各站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第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时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进行,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工作
1.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对各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乡转运”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的考核实施,制定考核细则,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奖惩。
2.镇秸秆禁烧区严格管控,限烧区科学计划烧除,严格按照省秸秆禁烧“两区”管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对本村农田实行分片包干属地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各村禁烧工作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亲自抓,做好组织动员与准备工作,明确禁烧工作具体负责人,并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制定《镇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监管方案》。根据方案分区域、分批次、轮次式计划烧除,秸秆计划烧除工作领导小组也会对烧除工作进行全天候监督看管,确保烧除计划有效落实。
3.镇河长制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全面排查和清理辖区内河道“八乱”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河道周边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漂浮物,目前正在全面整治中。
镇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在水源地边界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语,禁止在水源地周围喷洒农药、堆放垃圾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水体活动,保障人民用水安全。
三、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干群参与
环保工作,重点是普及发动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宣传车等媒介,发放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全镇环保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破陋习、树新风,努力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三】
市三大战役办:
现将我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利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互促共进。米易县始终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围绕“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以绿色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大力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创新力度,在做大总量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做强绿色矿业经济,做大、做强钒钛精深加工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全县现有新型规上工业企业32家,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6.7%,累计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户,米易县新能源储能材料基地获批x省特色产业基地。
(二)筑牢生态保护底线,全力构筑绿色生态系统保护屏障。一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投入资金4500余万元,大力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修复治理森林面积2600余亩。二是绿色生态屏障持续构筑。2018年,我县完成新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6933亩,发展林下花卉3500余亩,落实退耕还林2990亩,义务植树8.2万株,人工造林495亩,我县草场乡成功申报为省级森林小镇,全县森林面积达到20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4.28%,县域生态保护屏障的基本架构初步构建。
(三)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及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科技运用,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北斗卫星等科技手段,实现更大空间、更多领域、更加及时精准的监管;创新建立米易县河长制监管平台,对15条主要河流进行全天候动态监管。二是严格审批把关,强化市场准入。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和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发生。全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9个,登记表网上备案384个。三是发挥联动合力,加强执法监管。2018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作出处罚决定13件,共处罚金18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3起,进一步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是科学严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环境监测业务水平建设,完成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搬迁和雅砻江柏枝断面(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噪声、农村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018年以来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74份。
(四)强化宣传,全县干部群众绿色消费理念,环保意识持续增强。坚持生态环保群防群治,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开展“6.5”环境日、“4.22”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引导全县上下积极关心、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形成绿色消费方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为。
2018年,我县未发生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63%,PM10、PM2.5同比下降;安宁河米易段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晃桥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国家标准,达标率为100%。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
(一)乘生态环保督察东风,狠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深入落实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以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在扎实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散乱污”整治、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露天烧烤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等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得到百姓的称赞和好评。
(二)强化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八大关键性战役”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管控,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探索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白马球团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基本稳定控制在100mg/m3;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共分类实施关停取缔35户、整改提升16户。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缅气入攀”米易支线建设,已完华森糖业成红糖生产窑炉“煤改气”,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4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统筹开展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狠抓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整治,强化道路运输抛洒扬尘污染治理,注销138辆“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放奖补资金10.75万元,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共立案查处63起,处罚金3.8万元。狠抓建设施工扬尘管控,专项整治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要求,共立案查处3起,处罚金15万元。水污染防治方面: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狠抓水源地保护攻坚,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备用水源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大力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认真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认真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摸清县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 “坚持绿色发展,厚植转型升级新优势,提升永续发展竞争力”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管控,严格依法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强化区域环境协作,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狠抓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控制,强化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等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市级整改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三是继续深化环境监察执法整治,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四是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攻坚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四】
2020年度,潘集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面貌总体趋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潘集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共计2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潘集区能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2020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五控”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秸秆智能防燃预警、大气成因分析和精准管控项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技术支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目前,潘二矿3台燃气锅炉已调试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潘四东矿与朱集东矿锅炉管网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12月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启用电力锅炉用于应急供暖,确保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抓好砖瓦窑企业的深度治理。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均安装了湿电和水膜除尘设备,其中,前乡、安鑫、永骏、中骏4家砖瓦窑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亿天砖瓦窑厂已监测但数据未出炉;恒发、博乐2家砖瓦窑企业申请复测;瑾旭、天烁、堡垒3家砖瓦窑企业正停产整顿。三是抓好涉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华东涉VOC督察组共反馈15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4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大气督察帮扶组3个批次反馈6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涉及煤化工园区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交办。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6.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浓度为8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比例64.2%,同比上升7.3%。三项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三)坚持项目推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
制定印发《潘集区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深化细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到岗、明确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工作。(1)加快推进入淮(泥)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淮排污口综合治理项目6处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20年6月份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要污染源(点)已截污纳管;入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袁庄城区排污口截污纳管,朱大沟和五一大沟生态治理和泥河沿岸生态修复滨河植物拦截带等工程正在有序推进。(2)按时完成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潘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9个中心村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及试运营调试。7个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已完成场站内主体建设,其中高皇镇、夹沟镇、泥河镇、贺疃镇4个镇设备已安装到位,所有工程2020年12月底全面竣工。(3)积极申报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申报了潘集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拟投资2177万元,重点对全区3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深度治理和修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中央资金项目库。(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大力实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淮河干流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力量对袁庄水厂、茨源水厂、高平水厂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围网养殖、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国家水质断面考核优良率100%。
(四)加强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
提前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担负4镇6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架河镇新圩村、瓦郢村、高皇镇洼西村、孙岗村、贺疃镇塘东村、泥河镇店集村等6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审计验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管理台账、管理计划、标识标志、转移管理、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等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固体废物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源头把控。已建立完善对固体废物“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移送,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窝、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建立完善潘集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推进泥河湿地公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有序退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点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依照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退出野生动物补偿协议,妥善做好退出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养殖户补偿金发放36.405万元。严格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全面完成“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领导,区镇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专人管专人抓,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查调度,采取“周推进、月循环”办法推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安排大会表态发言,限期整改。强化宣传,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意义等制成光盘和磁带发放各村,进行滚动播放,并印成一封信发放到农户家。强化资金整合,争取中央非标债券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项目盈余资金,乡镇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2019年—2020年,全区共投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1.1亿元,全区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六)聚焦重点难点,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开展了潘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反馈的问题能改彻底、彻底改、改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察暗访89次,有效推动了“潘集煤矿扬尘污染、光伏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泥河夹沟段围网养殖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4个,验收销号13个,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改待销号,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的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件,其中,1件“煤矿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因朱集西矿还在整改推进中未完成整改销号;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有24个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问题完成整改待销号,3个问题因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前现处于整改推进中,交办的信访件3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及潘集区的主要有2个批次15个问题。其中,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泥河湿地公园光伏发电项目正按十年有序退出的要求推进。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与林长制改革。
坚持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强化领导组织,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河湖长制有关职能,分析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上级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及时向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增强治水的系统性、有效性。健全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6名,乡镇河长56名、湖长1名,村级河长256名、湖长1名。根据省、市河长办最新要求,完善各级河长公示牌信息并增设片区河长公示牌,既确保信息准确,又确保美观牢固,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和上级督察暗访反馈的有关问题交办单办结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按照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林长会议、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制度。适时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镇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情况。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以创新点引领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区坚持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20年市下达我区增绿补绿计划任务9200亩,实际完成9336.7亩,其中完成成片造林815.7亩,完成任务的163.1%,完成“四旁”植树绿化折算面积8521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16000亩(其中省级一般抚育15000亩,中央财政补贴抚育100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泥河镇杨柳村、架河镇先丰村、祁集镇祁圩社区),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强化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悬挂防火宣传牌、印制防火宣传单,努力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截止目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36%。
(八)注重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关于潘集区厂矿企业重点路段洒水保洁实施方案》《潘集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区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严肃问责考核,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强化媒体曝光,对大气排名末位的,按不同情形,坚持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曝光、约谈制度。强化线索移交,今年,生态环境局等牵头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环保质量较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和事,移交纪监及检察部门2起。强化考核问责,对完成考核目标、成绩突出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与优秀提名;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全区通报。今年以来,共下发交办函、督办函、警示函、问责建议书110件次,交办督察发现问题203件次;约谈企业21家次。
(十)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服务。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20年,共调研企业23家次,宣讲政策21场次,召开座谈会9次,收办问题17个。严格行政许可。集中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企业清理整顿,共计清理整顿211余家,明确发证管理48家,登记管理520家。营造宣传氛围。2019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财富时代广场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绿色价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利用“双微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积极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保驾护航。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区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污染源分布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
结构上的短板。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需要穿越主城区、铁路线和主干道,施工难度较大;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缓慢;乡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认识上的短板。部分乡镇及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责任难以压实。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快,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尤其是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三、2021年工作谋划
2021年,潘集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为契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做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面取缔禁燃区内原煤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二是进一步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船舶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护措施;四是严格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全面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二是重点完成2021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四率”全面达标;三是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3.全面做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调查,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建立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三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案件办理,遏制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违法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5.全力推动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合力攻坚,搞好配合。同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1年5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x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17〕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18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