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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省民政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清廉x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建设幸福x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加强统一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实行“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科室、局属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属各党组织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形成反腐倡廉建设合力。

  (二)抓好责任制落实。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在局党组领导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每年向市纪委书面专题报告履职情况,把落实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强化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机关党委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民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效能

  (一)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款消费一体监管。深入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三公一奢”和“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严明工作纪律。继续落实机关指纹打卡制度和考勤公示制度,加强对机关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率。

  (二)强化廉政制度执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贯彻做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三重大一”决策程序和“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落实好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受评制度,强化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抓好民政行风建设。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省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月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转变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

  (四)推行为民亲民阳光信访。打造信访举报阳光通道,建立信访反映“回音壁”,开展信访连心阳光行动,建立信访线索电子化监管平台,完善信访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对重要信访线索下查一级。认真抓好局领导带科室负责人接访制度,畅通来信来访渠道,提高信访化解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重点加强村民居民混居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村委会建设。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务公开目录和程序,强化村级民主监督。

  (二)加强民政资金监管。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民政资金监督检查的要求,重点开展城乡低保、五保、“三无”老人供养以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五项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公问题的治理,严禁不经调查、评议和公示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严禁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审和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登记备案制度,预防社会救助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同时,抓好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优抚安置资金、救灾款等四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好省纪委、省审计厅对全省社会救助资金审计工作。

  (三)加强牵头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市纪委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工,配合市纪委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是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设立社区党风政风监督岗,增强群众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意识。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防控能力

  (一)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xxxx年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重点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有关规定,完善党务、政务、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从民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入手,注重实践探索,建立健全具有民政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配套制度体系。同时,抓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定期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推进正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利用民政网站、民政刊物等开设廉政专栏,加强廉政宣传,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民政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努力建设具有民政特色的“孺子牛”廉政文化,积极营造民政部门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化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和风险预警,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结合民政重点工作,抓好专项防控,确定xxxx年专项防控项目,编制专项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现权力“阳光”运行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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