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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精选3篇

论建设工程这块的合同是怎么管理的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牛牛范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3篇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篇一: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篇一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施工合同管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合同中常见问题的理解和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因此,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他们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履约的过程。

目前,建设工程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

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

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

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

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三)“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

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

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

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

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

在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下转第22页)(上接第126页)性工作。

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

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注重合同细节管理

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

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土改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

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

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

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

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对合同的编制和管理经验均不够丰富,再加上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更应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利用一切合理的理由进行索赔而得到经济补偿,也是较高管理水平方面的体现。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

企业管理这严格按照管理体制把握施工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真正把合同管理落到实处。

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自身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才能使企业自身在竞争激烈的行业间立于不败之地。

篇二:电网工程合同管理 篇二

一、工程类合同管理中常见法律风险和对策

(一)合同准备阶段环节的风险与对

1、因为项目的标的情况不明确,并未进行可行性的研究,而边想边干,同时边干边改,也没有进行相对系统的策划工作,就大大地增加该项目的投资风险。

相应的对策:在合同的立项阶段,工程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立项可行性的研究和审查,并且需要做好该项的目的资金筹划。

2、合同项目可能存在着合作的主体不适合、并无履约能力的情况。

相应对策就是,尽可能的了解相关对方当事人的有用信息,如对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的状况和履约能力、商业的信誉等,并且还应该重点考察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重点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法人,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过往业绩是否合法并且有效,是否存在着超越代理权限与经营范围的情况。

在履约能力的审查环节中,一定要做好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审查、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能力的审查、历史履约情况的审查工作。

3、审查是否存在着缔约过失责任,也就是并未签订合同之前,就因为一方当事人过错而给对方造成了相应的损害,有过错一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种问题的解决措施为,在合同签订之前的会议纪要、往来的函件包括了传真、电子的邮件等均可作为直接或者补充的证明材料,一旦发生了纠纷,就可以利用这些材料作为对企业有利的证据。

(二)合同起草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1、合同的条款不完整或者不明确

合同的条款显失公平或者存在着违法情况,合同的条款不符合有关的标准等。

相关对策为,要尽力做到合同的用词准确,以确保表达清楚,相关条款一定要约定明确,从而有效地避免了歧义,对涉及金额较大合同还应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查。

2、合同中格式合同的风险

使用格式合同的优势就是便捷并且交易的成本低,然而这同时也产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情况的风险,通常情况下加重了对方的责任,相反会减轻了己方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的对应措施就是,应该严格地审查合同格式的基本内容,防止其格式合同的问题。

对交易对方所提供的格式合同,应该利用补充条款或深入磋商、变更的方式以达到摆脱对方所限定和拘束的目的,并且应该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确保公平原则,适当地修改合同的格式。

3、合理分担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经理应该通过购买保险分散与转移风险的手段,在合同的使用环节中尽可能加入保险的条款,以便用小钱获得大的保障。

无数事实可以证明,减少自己损失为最小的手段就是风险的转移,而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途径和办法。

(三)合同签订环节的风险和对策

合同签订不严谨,相关具体细则不规范。

电力工程类合同涉及范围较广且投资金额巨大。

合同作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正常开展的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保证合同各项条款的细致严密,具体细则的完善规范,各个程序的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为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项经济问题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然而,工程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所订立的施工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

例如,施工项目受征地工作推进缓慢因素的影响,出现严重的阻工现象。

而合同文件中仅对暂停施工56天以内的窝工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依据,对超过56天的窝工补偿标准无约定,从而引发承发包双方的补偿纠纷。

篇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篇三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先进理念不能跟进,专门部门及专业人才队伍尚未建立

传统建筑企业对合同管理方式上流于形式,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合同管理方面欠缺专业人才,企业管理理念落后,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多由其他部门兼职从事合同管理职责,

专职人才队伍尚未建立,多是兼职人员或临时抽调人员,专业化不够,相关配套制度没有建立或只停留在应付墙壁上,专门部门及专职人员尚未能真正履行岗位职责、职能,担负责任。

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硬件及管理水平的不完善,致使企业在合同管理甚至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盲目性较大,科学性很少,企业运行效率低下,风险较高。

(二)思想重视不够,合同相关内容不完整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综述3篇”看来,目前建筑工程合同涉及的项目众多,涉及专业内容繁杂,

在建筑工程实践中,由于合同当事人认识不够、重视不足、专业人才不具备,长期以来把合同只当作一种书面形式的“摆设”,潜意识中只把合同当作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同时,由于合同管理职业人员专业知识的欠缺,相关理念的落后,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对于建筑工程的具体内容,

比如工程材料、成本控制、进度控制、措施标准、合同履行等未能予以明确,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能详细列出,导致在建筑工程实践中,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找不到依据或标准。

还有,由于市场竞争等关系,有的承包商为了便于承包到工程项目,在发包商面前底气不足,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不能坚持,一旦涉及双方利益争议,既缺乏相关的依据来解决问题,又不能合法地保护各自的利益,必然出现复杂的经济纠纷。

(三)合同意识或法律意识不足,关键条款缺失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加之为各自利益的考虑,思想中总有一种怕担责的考虑,不愿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关键条款,刻意避开关键的内容和指示,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分工,履行标的物以及履行时间、地点等关键条款在合中未能详细表述或内容不清,或对合同的关键部分的表述含糊不清或有歧义,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了潜在的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合同不能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与项目管理背道而驰。

(四)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本身或部分内容明显违法或违规

有的合同签订过程马马虎虎或不够严谨,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抛开程序要求随意办事,对建筑工程未经审批、不进行招标,

还有的要求对方垫资等等,有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内容本身就违法,这些情形都要坚决予以杜绝,降低建筑工程风险。

还有,对于建筑工程中存在转包或分包情况,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的承包商在承包相关项目后,将项目分包给一些小的工程队或根本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单位,给合同的实际履行带来风险,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后续的服务和管理问题以及出现纠纷的解决等等情况都势必复杂很多。

(五)“重实体、轻程序”,未能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实践中,有的施工单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而是想当然去施工和建设,未能按程序和方法进行,认为只要具体的工程质量做好了,什么时间进度、总体控制和交付方式都不重要。

还有,有的合同中,虽然规定明确了违约的相关内容,但碍于双方要长期合作或其他原因的考虑,有的忍一忍息事宁人,有的迁就一味用“协调”解决问题,不能坚持自己的权利,不会依合同办事,不会拿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合法权利。

二、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

(一)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

传统建筑企业中,一般重具体的建筑施工和技术部门,轻管理人员。

对于合同管理多是其他部门人员兼任或临时抽调,由于没有专门的部门,兼任人员或抽调人员大多对合同管理欠缺专业管理和经验积累,加之打杂和临时心态,合同管理很难科学和规范。

现代建筑行业市场的发展,要求传统的建筑管理模式的建筑企业必须与时俱进,适时发展,加强合同的管理,建立现代合同管理专门部门是现代企业提高科学管理、效能管理和健康成长的必要。

让现代企业走上有效、科学和优化的发展道路,什么时间能做什么,什么时间应做什么,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碰,都尽在掌控之中。

同时,由于合同管理加强并优化了对整个建筑工程的管理控制,将会大大降低企业运行风险,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企业更优更好地健康发展。

(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和培训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既不注重人才队伍的建立,也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亟待加强,往往在合同管理中漏洞百出,大大降低了整个企业的运行效率,拉高了企业运行风险。

合同管理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同时还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当的了解。

建筑企业需要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

建筑企业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项目优化发展离不开合同管理,提高运营效能降低运行风险离不开合同管理,因此,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必须引进现代合同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必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引进专业人才队伍。

首先要在人才招录、人才培养上下功夫,人才招录方面,既要有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又要保证合同项目管理方面的人才。

其次,要注重人才培养,同时保证合同管理相关工作的延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使合同管理相关人才相对稳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

再者,要强化队伍的培训,提高队伍素养。

企业要在人才培养和培训方面予以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持,引进专家授课、外出培训、带资学习、成果奖励等等,切实强化专业人才队伍的建立、培养,并使之稳定、健康成长并发展壮大。

(三)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企业除了日常行政管理外,必须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比如合同管理由哪个部门承担,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人员工作程序、要求和考核、晋升机制等。

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大,分工更精细,专业程度也较高,承担统一合同管理可以指定一个专门的部门,并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比如法律顾问部门;小型企业相对来说,不一定有专门的律师顾问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可指定综合科或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当然,一定要配备专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在合同管理上,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即由指定部门全面负责整个企业合同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在企业的技术、设备、材料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根据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方面的联络员。

对于指定的专门从事合同管理的专门部门,要明确相应的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人员职责。

比如:部门的职责应包括制定具体制度、宣传建筑法律法规、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监督落实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及时总结合同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全单位范围内推广宣传;部门人员的职责:

参于与合作企业的接洽、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初定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相应审查,及时根据不同项目的特殊性,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完善,检查单位各部门履行、贯彻合同情况,对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汇总、反馈,报经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做出调整跟踪适应。

三、总结

近年来,我国随着城市建设的繁荣发展,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四处生花,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要进一步保进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

    保证建筑企业健康和高效发展,必须多措并举,开展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完善相关的机构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建筑行业从业单位切实做好程合同管理工作,并使之踏上科学、规范和高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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