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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实用5篇)

篇一:解除合同通知书 篇一

你方(乙方)与我方(甲方)于20xx年7月19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自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房屋租金,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若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租金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严格履行合同,但贵方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现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和本合同第九条之三项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望乙方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同甲方结算拖欠的房屋租金及支付违约金,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搬离房屋。逾期甲方将依法收回房屋,并追究你方(乙方)应付的法律责任!

通知人(甲方):xxx电话:

xx年8月14日

篇二:公司、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二

员工姓名:

所在单位:

通知发出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邮寄( )、媒体公告( )、其他( )

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员工签收:

日期:

篇三: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三

________:

因你们四人于20__年___月___日起无故旷工至今,系严重违纪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我公司研究决定解除与你们各自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无法与你本人联系,邮寄的离职体检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妥投,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们四人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请你们四人在两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_____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篇四: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篇四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_____先生/小姐: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xx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xx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_____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xx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五:解除合同通知书 篇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通知书,本人自XXXX年X月X日入职至今,一直担任XX岗位,在这1年多的时间里,我成长了很多,无论是专业技能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让我受益颇深,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长期对我的帮助。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单方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是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的内容要求公司给本人补偿如下:

(一)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本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说明工资在每个月的10日发放,但实际每次公司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拖欠。)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工资XX元,实际只按X市最低标准为本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公司规章制度中,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

劳动法中规定,只要满足上述其中一条,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

(二)根据劳动法中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本人工作X个月,要求补偿X个月工资,即XXXX元。)

(三)本人XXXX年X月X日入职,劳动法规定,入职当月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现要求公司将本人入职当月保险全额补缴,并将在职期间保险足额补缴,个人差额部分本人承担,公司可在20xx年7月之前为本人减员社保并补缴,如公司未能及时补缴,导致没能减员而多上的保险,此金额本人不予承担。

(四)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五)根据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综合上述内容,本人要求公司除工资以外,额外补偿本人共计xxxx元,所有工资及补偿在本人离职当日进行结算,并开具离职证明。

本人向公司提出以上要求实属无奈,也请公司领导理解一名普通员工争取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谢谢!

申请人签字: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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