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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战胜希拉里的原因分析,时事政治论文

  

        特朗普能够赢得选举,是由多方面的原因综合促成的,这些原因似乎能够结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而在选举之前,人们主要看到了对希拉里“有利”的那些因素--事实上,某些所谓有利因素很可能也是不利因素,因此在讨论特朗普获胜的原因之时,也要讨论希拉里失败的原因。可以说,特朗普战胜希拉里,属于以弱胜强、哀兵必胜--也就是说,在投票结果出炉之前多数人不看好特朗普,特朗普甚至号召支持者去监督选举是否公平,甚至在选举前不承诺必然接受选举结果,这种情况有可能恰恰帮助特朗普赢得了选举。因此,2016 年美国总统选举使老子说的“柔弱胜刚强”再一次得到了验证,而且这种情况总是在历史上不断上演,楚汉之争、解放战争均是如此,而其中的道理正是需要研究者仔细思考的。
  
  一、最直接原因:美国实行的不是直接民主而是州与州之间的民主
  
  众所周知,希拉里所获得的选民直接投票的票数要多于特朗普,但是希拉里最终在总统竞选中失败了,这是由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所决定的。如果是按照选民直接投票的结果决定当选者,可以将这美 国 总 统 特 朗 普 胜 选 分 析夏 庆 宇种制度称为直接民主;但是美国实现的是州与州之间的民主,也就是说,每个州首先在州内部形成统一意见,然后各州分别表达本州的意见,总统人选由综合各州的意见而确定。与此同时,当前美国各个州的表决权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既受到本州人口数量的影响,又不受人口数量的影响。例如,总统选举人团人数主要是众议院议员的人数加参议院议员的人数,众议院议员的人数与人口数量有关,参议院议员的人数则各州平等,都是 2 名。此外,由于各州须要首先形成一致意见,如果发生下述情况,对某个候选人来说就会“占便宜”:该候选人在甲州、乙州以微弱的优势击败对手从而获得这两个州的所有选举人团成员的选票,在丙州则仅获得零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乙两州的选举人团成员的人数大于丙州,那么即便丙州的投票人数大于甲、乙州的投票人数,候选人仍然可以在选举人团的选票方面领先于对手。
  
  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的是州与州之间的民主而非直接民主,因此特朗普尽管所得的选民直接选票数少于希拉里,仍然在选举人团的选票上以较大的优势战胜了希拉里。那么美国为什么会实行这种总统选举制度?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本质上是一个“联合国”(United States),美国要尊重各“成员国”(即州,State)的意见而不是人民的意见,各州的人民的意见则由各州自行决定。这种制度的形成,要追溯到美国建国时期的情况。当时北美首先出现了13 个殖民地,后来在 13 个殖民地(州)的基础上才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是 13 个殖民地(州)通过组建联军与英国作战获得胜利后建立起来的。这样一来,从时间次序上看,13 个殖民地出现在先,北美大陆联军出现在后。从相互之间的正式关系来看,华盛顿只是受 13 个殖民地的委托而领导北美大陆联军的,13 个殖民地才是与英军作战的主体,华盛顿不是 13 个殖民地(州)的领导者,而是其事业的代理人。对这种关系可以更直白地作如下比喻:13 个殖民地(州)是“董事会”,北美大陆联军是董事们出资兴办的“公司”,华盛顿是董事会雇佣的、领导北美大陆联军的“总经理”.由于美国先有各州后有合众国,因此美国实行了一种由各州组成的联邦式的民主制,例如华盛顿当选美国总统时美国并没有众议院,只是由各州派出的代表(也就是现在总统选举中的选举人)表决决定的,后来这种情况延续了下来。尽管此后美国成立了以人口数量为依据选举产生的众议院,但各州平等、各州的意志共同决定联邦事务的传统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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