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 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 领导 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网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 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 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三)通讯
张**:136********* 孙**:137******** 刘**:137*********
黄***:138********** 李**:130********* 李 春:138*********
(四)指挥和控制
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由工作组进行现场控制。
(五)紧急处置
处置队伍由指挥中心统一调派,分突发事件类型落实处置措施。
(六)救护和医疗
学院卫生所负责事件的现场救护以及医疗防疫;对轻伤人员进行处置,并协同运输组将重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涉及的应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确安全防护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离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规则;建立课间、课外教师值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教育孩子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撤离由带班教师及学院专门人员统一组织。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密切与社区、家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结合的安全工作网络,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学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检测与后果评估,并形成处理意见。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十一)新闻报道
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发送事件的相关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渐。
(十二)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网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 ,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对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预案由***********制订与解释,由学院保卫处备案。
八、附件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协调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移民上访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采取过激行为方式反映意愿、诉求问题,或因信访突出问题集访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机关乃至赴京上访,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大规模事件。
灾难性事件,是指移民发生群死、群伤、毁灭性灾害事件。
1.3 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法规、讲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有效地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事态的扩大。
应急处突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3.1 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是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区(市)县移民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移民的应急处突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辖区内一旦发生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处突工作。
1.3.2 以人为本原则。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作中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任务准备、预案准备和物质准备等工作。
1.3.3 依法处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1.3.4 快速应对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快速反应网络平台,一旦发生移民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与维稳、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共同参与、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处置体系。
2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如发生移民群众到省、市和赴京集访、群访及灾难性事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突发事件分级为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2.1 特大突发事件(Ⅰ级,以下简称Ⅰ级)。(www.fwsir.com)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Ⅰ级突发事件:
(1 )因发生火灾、水灾、楼房遭受严重破坏、交通遭受严重堵塞等死亡10 人(含10 人)以上或重伤30 人(含30 人)以上的事件;
(2 )200 人(含200 人)以上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 )发生10 人(含10 人)以上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 )造成5 人(含5 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 )劫持人质5 人(含5 人)以上的事件;
(6 )发生100 人以上的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严重,持续时间超过6 小时的事件;
(7 )因灾需紧急安置3000 人以上的事件;
(8 )其它特大突发事件。
2.2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以下简称Ⅱ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Ⅱ级突发事件:
(1 )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一定破坏、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 人或重伤20-29 人的事件;
(2 )100 至200 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 )发生5-10 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 )造成3-5 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 )劫持人质3-4 人的事件;
(6 )发生50-100 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较大的事件;
(7 )因灾需紧急安置1500-2999 人的事件;
(8 )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2.3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以下简称Ⅲ级)。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Ⅲ级事件:
(1 )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轻度损坏、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 人或重伤10-20 人的事件;
(2 )50-100 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机关单位,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 )发生3-5 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 )造成3 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 )劫持人质3 人以下的事件;
(6 )发生30-50 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受到损毁的事件;
(7 )因灾需紧急安置500-1499 人的事件;
(8 )其它较大突发事件。
2.4 对敏感地区、非常时期、情况复杂和较为特殊地区的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启动预案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移民办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处长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人事)处。
3.2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为市移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力量,指导配合区(市)县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移民主管机构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3 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人事)处: 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通知滞留在省市党政机关、单位的移民上访人员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和移民部门派员接人;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联系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及省、市人民医院救治临时患病、受伤人员;加强办公区安全防范,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处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协调组织本办相关人员在指定场所按程序接待群访、集访移民代表或相关事件的主要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发事件相关人进行宣传、解释和问题收集与答复;协调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水利工程业主及本办相关处室做好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规划安置处: 负责移民集访、群访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体标准、操作规范等问题的解释回复工作;针对突发事件移民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区(市)县及相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计划财务处: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筹措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质;向集访、群访移民宣传、解答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资金流向;负责调查、核实上访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资金问题;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3.4 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政策宣传组: 由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规定和业务技术规程规范的宣传工作。
综合协调组: 由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 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 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向省级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及设计、监理和水利工程业主等单位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市级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办、应急办等单位,联席办公处突。
疏导劝返组: 由规划安置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 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 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对群访、集访移民的疏导、劝返工作;配合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群体性事件人员的疏散、引导、劝解、遣返等工作。
现场取证组: 由综合(人事)处 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 组成。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包括声像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应急处突工作的声像资料。
后勤保障组: 由综合(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 组成。负责处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提供遣返群访、集访移民群众的交通工具和相关保障条件。
医疗救助组: 根据需要,综合(人事)处 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 与急救、医疗单位联系,负责救护突发事件中需救护的伤病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卫生防疫及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移民群众和参加处突工作人员的饮水和食品卫生。
4 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区(市)县应根据情况尽快启动本级预案,市移民办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决定启动本级机关相应层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控及后续工作。
4.1 Ⅰ级和Ⅱ级响应。
4.1.1 特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1.2 接到报告后,由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应急处突工作,分管副指挥长直接组织实施。市移民办全体工作人员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公开电话、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1.3 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1.4 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1.5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和Ⅱ级响应。
4.2 Ⅲ级响应
4.2.1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2.2 接到相关信息后,在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突工作。市移民办各处处长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各处实行24 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2.3 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2.4 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2.5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分管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 应急机制
5.1 应急体系
根据移民维稳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排查划分移民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加大对可能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早期发现的事件苗头及时预警,重大苗头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与地方各级各部门及时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把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 信息支持和信息报告
市移民办及区(市)县移民办是突发群体性事件苗头的监测单位,负责预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联互通、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支持网络,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信息及时处理。市移民办应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从公安、维稳、信访、安全、基层部门和移民群众的外来信息,发现异常现象和苗头,及时通报区(市)县有关部门,必要时派员调查核实并积极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系统一旦启动,市移民办自然进入“24 小时不间断值班状态”,视情执行“重大稳定信息紧急报送制”,保证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信息渠道顺利畅通。
5.3 突发群体性事件预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来源,苗头倾向、发展势态要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确判断,并以书面形式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6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规范和程序
6.1 信息报告要求。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和区(市)县移民办应立即向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漏报,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应随时续报。
6.2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涉及范围、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施破坏等情况;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处措施,需报告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6.3 突发事件报告时间
6.3.1 突发事件情况初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及区(市)县移民办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出现的情况,1 小时内向主任、值班副主任报告初始情况,启动本预案,组成指挥部。
6.3.2 突发事件情况继报。在突发事件核实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执行“随时报告制度”,将情况信息报告指挥部。
6.3.3 突发事件情况核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初步核实后,应在2 个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相关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
7 应急处置要求
7.1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同时,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防止因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而造成更大损失。
7.2 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任务。对事态严重、规模较大、情况复杂、需紧急控制的突发事件,按指挥长的命令,视情临时设立政策宣传组、现场取证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疏导劝返组等处置工作小组,调配充实人员,以保证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7.3 较大规模集访和群体性事件中的上访移民需强制带离的,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接返或遣返。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派员接返上访移民。对不能及时疏导劝返的上访移民,应视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分流处置场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内将上访移民带至分流场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 后期处置
8.1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移民大规模集访和突发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疏散劝返处置后,要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共同做好集访移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实施决策或承诺。
8.2 善后处理工作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领导机关应加强指导、协助、检查。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其它善后事宜应尽快给予协调落实。
9 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9.1 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市移民办指挥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指挥部视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报告。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相关规定,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 附则
10.1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移民办负责解释。
10.2 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
一、目的: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1、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送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与外国友人发生摩擦等;
2、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和偷窃、网点扣押快件,发现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物品;
3、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区域在20票以上),丢失快件(区域在5票以上),快件(区域在100票以上)中转过程中断;
4、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其直接处理,在30分钟处理完毕,并将结果上报给相关副组长;
2、发生较重事件,采取二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报告给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监督,成员直接处理,在8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组长;
3、发生严重事件,快件被抢劫和偷窃,采取一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直接处理,在12小时处理完毕;
4、发生特别严重事件,采用特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组长,组长、副组长、成员临时成立处理分队,现场处置,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五、处置措施:
1、客户投诉,快件延误,丢失,短少,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较差,调查原因,立即安排人员迅速处理,对相关责任网点进行进行处理,责成立即改正;
2、积压快件,调查原因,安排车辆人员进行派送,最快的速度将快件送到客户手中,对相关责任网点进行处罚,责成改正、自查、整顿、试行、停业、更换;
3、扣押快件,停止向该网点进行派送快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取回扣押快件,迅速安排人员派送快件,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丢失快件,如被哄抢、偷盗、损坏、短少等情况,快件已经很难或无法投寄给收件客户时,经过调查核实,按照《邮政法》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中通公司规定,迅速给予理赔;
5、内部矛盾。打架斗殴,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等现象,公司人事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防止寄递违禁物品,各网点、中转站实行安全责任制,100﹪验视制度,谁收到违禁物品,就由其负责,相关网点同时负责,管理人员管理疏忽,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负管理责任。发现危险物品上报国家安全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从源头抓起,中转过程监察,末端检举的方式,做到严格把关,不留漏洞,杜绝危险物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
7、因公司运送快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按照交通法规的处理程序为前提,安排组织人员车辆处理快件,并及时将快件中转和派送,尽最大努力,挽回因其造成的损失;
8、发生恐怖事件和严重影响人身安全事件,紧急上报给公安部门,协助公安部门保护现场,和配合处理。
9、发生道路交通,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与外国友人发生摩擦或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事情,从前期加强员工文明素质培养、培训、教育、监督,从预防为主,防范发生。如发生,公司调查经过。按照责任,责成改正,赔礼道歉、赔偿等,将事情处理圆满,维护国家和城市形象;
10、从现在开始,对所有可能发生的迹象和隐患,公司首先采取预防为主,加强改进,进行监督,整改,检查,纠正等措施,避免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发生。
六、处置要求:
防范为主,保障有力,果断迅速,处理有力。
七、善后处理工作:
对每一次应急处理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对每次处理的结果和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指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
群体事件,以顾全大局,将事件压制到最小范围,一面扩张;
接受相关部门、媒体的检查和监督,明确公示;
正面报道,宣传,弘扬企业形象。
八、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通信方式
组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