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方案
评选活动方案(一)
一、活动目的
家庭是孩子的终身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教育孩子健康成长,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共同的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优化广大在校生成长环境,根据研究决定自本年度开始,在全校开展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真正关注孩子健康成长、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在家庭和教育机构间架设起沟通交流的桥梁,推动全校素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让广大学生真正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受益者。
二、优秀家长标准
优秀家长是积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
1、关爱孩子,尊重孩子。优秀家长首先要真正关心爱护孩子,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注意与孩子平等交流,不将孩子当成个人的私有财产,不想当然地以家长的身份高高在上的发号施令。重点考查:
(1)能够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
(2)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不将目光仅仅盯在孩子的考试成绩上,不将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
(3)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对待孩子不溺爱,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及时予以纠正,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但又不简单粗暴。
2、正确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优秀家长应该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关注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用丰富有效的教育手段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重点考查:
(4)注重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尤其是对孩子民族情感、爱国情操、集体精神的培养,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5)养成和训练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及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6)善于用启发诱导等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不因粗暴的教育方法而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
3、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优秀家长要尽可能地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使孩子能够在一个安静、舒适、温馨的氛围中健康快乐成长。重点考查:
(7)控制调节好孩子在家学习、娱乐和健身等活动时间,不放纵孩子无节制地看电视和玩电脑等。不因家长的活动而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作息。
(8)夫妻和睦,孝敬老人,妥善处理好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4、言传身教。优秀家长应该注意在孩子面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言谈举止要得体,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孩子的表率。重点考查:
(9)尊敬老师,不在孩子面前随意评价教师的不足之处。
(10)语言文明,礼貌待人,遵守公共道德,讲究公共秩序。
(11)有健康的生活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惯,热爱学习,做学习型家长,不断提升个人文化和精神修养。
5、家校合作。优秀家长能够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责任和义务,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协助学校、老师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重点考查:
(12)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及时与老师交流孩子在校在家的表现。
(1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等活动,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做好笔记。
(14)能正确对待孩子与同学之间的问题或矛盾,能配合学校和老师处理好发生在孩子们间的事情,家长之间关系和谐。
(15)不说损害学校声誉的话,不做损害学校利益的事,如对学校管理或老师有意见,能以正常途径,有礼貌地向学校反映。
三、优秀家长评选办法及程序步骤
1、名额分配。参评对象为小学部在校生的学生家长。本次优秀家长评选活动原则上每班推荐10名。
2、宣传发动。各级部、各班级要组织专门的家长会,发放《告全校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将这一活动的目的、标准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
3、各级候选人产生方法。采用家长自荐、班主任推荐的方法产生侯选人。参评家长要逐条对照优秀家长标准进行自评,列举出个人在教育孩子方面哪些做得较好,哪些做得一般,哪些有待改进,形成书面自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突出特色,多用具体实例说明。家长确实因文化水平原因无法书写自荐材料的,班主任可组织人员帮助其完成自荐材料。自荐材料中必须包含承诺内容真实的语句,班主任和级部要对自荐材料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自荐材料真实可靠,不夸大、不虚构。
4、组织评委。学校组织评委领导,级部主任都要具体参与优秀家长的评选活动,评委人员构成中一定要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人员:如家长委员会委员等。
5、考核评议。各单位根据优秀家长的15条具体标准,每条按家长表现良好、一般、较差设置A、B、C三个等次,制定相关调查问卷,组织评委,召集相关老师、学生座谈了解,到家长所在单位、社区或村队了解情况,了解侯选人家庭情况并与其进行座谈;从家长本人、学生、学校、家长所在社区(单位、村队)四个方面进行调查评议。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对问卷的具体内容做适当修改,目的是使问卷更适合调查对象的特点,更有针对性。各班级在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的基础上,召开评委会议,产生班级优秀家长人选和推荐的县级优秀家长人选。
6、材料整理归档。各级部要认真做好优秀家长评选活动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活动过程中要注意多留影像资料,对每位参评家长都要建立专门的档案材料。对参加校级评选的优秀家长人选,每人形成一份内容详实的考察报告,连同家长自荐材料及调查评议问卷一并上报。
四、表彰宣传
我校将在12月底,对产生出的全校优秀家长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宣传橱窗上公布名单,对其中事迹突出的进行专题宣传。同时,还将从中聘任一部分优秀家长为校家庭教育宣讲团成员,组织优秀家长在全校范围内作家庭教育讲座,把他们的优秀事迹和具体的家庭教育方法向广大家长进行宣讲。各班级也要组织好相关表彰宣传工作,引领带动更多的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从而推进我县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
1、盯紧一个目标。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牢牢盯紧引领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这个目标,即把相当一部分家长的观念由只注重孩子的学业成绩转变到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上来,不将家长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更不会因盲目与其他孩子进行攀比而随意戕害孩子的自尊心。引导家长真正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用正确的心态和观念要求自己的孩子,用正确的方法培养和教育孩子。
2、防止一个偏差。防止将优秀家长的.评选简单等同于优秀学生家长的评选,特别是不能仅仅搞成学业优秀的学生家长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家长中,一定要有部分孩子学业成绩一般,但家长确实优秀的。
3、注重家长的做人品行。评选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组织对家长的调查了解,全面掌握家长的相关材料。优秀家长除了对孩子好之外,还应该为孩子成长树立正确的做人榜样,对那些不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和家庭关系,不孝敬老人,整天满腹牢骚怨天尤人恶意攻击他人的,不遵守公共道德品行不良的家长,要一票否决。
4、为保证活动起到良好的社会影响,各班级应严格控制优秀家长中我校教师的人选比例。推荐到校级的优秀家长名额中教师数量不得突破三人的数量限制。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环节要让学生、家长全面了解我们组织这次评选活动的目的要求、评选标准、评选程序。班主任评选环节,要增加透明度,对候选人、评选结果等材料,及时进行公示,保证整个活动在一个公开、公平的氛围中进行。各学校特别是相关班主任一定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把关,不因家长的身份地位不同而采用不同标准。学校将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跟进了解。对在评选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和级部,学校将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优秀家长评选时间安排:
完成时限
评选活动方案(二)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工作,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宁晋教育崭新形象,促进我县教育提档升位。宁晋县教育局与宁纺集团联合开展“宁纺杯”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县教育系统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在全县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参评对象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线在编在岗教师或担任一个人教学工作量的学校中层干部。(获首届“最美教师”称号教师不再参评,获首届“最美教师提名奖”称号的教师可继续报名参加,并在综合测评时酌情加分。)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
(二) 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师德高尚,言传身教, 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三)关爱学生,工作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四)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诚实守信,廉洁从教,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十禁止十做到”,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没有乱发资料、有偿家教、违规办班、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 现当代教师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四、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20** 年12 月10 日—30 日)。 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通过 事迹演讲、师生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1 —2 名参评人选, 在学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并 填写 “ 最美教师 ” 评选活动推荐表(见附件), 围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撰写2500 字左右的第三人称事迹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结构要层次分明,语言要朴实鲜活,富于感染力。(www.fwsir.com)所有材料一式三份,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年12 月30 日前,上报至“宁纺杯”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办公室(教育局信息中心),电子稿发送至******邮箱。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下载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人员评选资格,并通报全县。
(二)初选阶段(20** 年元月1 日—2 月底)。 “最美教师 ” 评选领导小组 对申报教师基本情况及近年考核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信息不属实、考核不合格记录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组织人员对审查合格教师事迹 进行初选,评选出 “ 最美教师 ” 候选人50 名。
(三)宣传阶段(20**年3 月1 日—7 月底)。 “ 最美教师 ” 评选领导小组联合县电视台对50 名候选人逐一进行事迹采访,到候选人学校召开 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综合测评,录制候选人事迹短片,在《宁晋日报·教育周刊》、宁晋县电视台、宁晋县教育局网站宣传报道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全县营造学习“最美教师”、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四)终选阶段(20** 年8 月)。 在宁晋县教育局网站开通 “ 最美教师 ” 评选活动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票,结合综合测评等环节,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取前20 名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进入前20 名候选教师参加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代表担任评委的先进事迹报告会,最终产生10 名“最美教师”、10 名“最美教师”提名奖。
(五)表彰奖励(20** 年9 月)。 教师节期间举行隆重颁奖典礼,对10 名“最美教师”进行表彰, 并 授予10 名“最美教师”和10 名“最美教师”提名奖教师县模范教师称号。同时, 组建“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县中小学巡 回报告“最美教师”先进事迹。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宁纺杯”第二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康宝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俐辉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辉峰宁纺集团党委副书记
成员: 侯国宁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维教育局人事监察股股长
张青峰 教育局普教股股长
张学勇 教育局师职成教股股长
颜建宁教育局纪检审计股股长
靳献伟教育局教科所所长
耿京修 教育局工会主席
赵光辉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赵光辉同志担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 最美教师 ” 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教师高尚品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长要亲自负责,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活动期间, 《宁晋日报·教育周刊》、宁晋县教育局网站、县电视台 将对“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及“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寻找、评选、学习 “ 最美教师 ” 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 “ 最美教师 ” 推荐上报。
评选活动方案(三)
一、 组织领导
由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二、 评选目的
1、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教育创新的理念,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支持新课程的实验和推广,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2、发扬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具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推动全国自制教具活动的开展。
3、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自制教具和实验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整合的经验,促进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5、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教学活动的经验。
三、奖项设立
1、本届评选活动对参评自制教具设立一、二、三等奖和提名奖,并发荣誉证书和纪念证书。
2、由组委会对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参评单位分别发给奖杯和证书。
3、本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设自制教具能手奖。
4、本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设组织奖。
四、评选范围、分类
1、评选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含综合实践活动及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学生自己设计制作,在历届的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中未获得过一、二、三等奖的自制教具,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
2、自制教具作品的分类
自制教具作品分教师作品、学生作品。
按教学段分为小学作品、中学作品。
按所应用的领域段划分(1)小学:语文(XYW)、数学(XSX)、科学(XKX);音乐(XYY)、美术(XMS)、体育(XTY)、综合实践活动(XZH);(2)中学:语文( YW)、数学(SX)、科学(KX)、物理(WL)、化学(HX)、生物(SW)、地理(DL)、通用技术(TY)、信息技术(XX)综合实践活动(ZH)、音乐(YY)、美术(MS)、体育(TY);(3)其他(QT)(如:特教(TJ)、外语(WY),通用设备(TY)等)。
五、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按属地原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教学仪器主管部门负责)组团为参评单位。各参评单位均可推荐不多于20件的自制教具(其中教师作品不多于17件,学生作品不多于3件,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的名额不可交叉使用)参加全国评选。参加本届评选,多于规定的上报件数,以上报件数的顺序取规定的件数。其中用于小学教学的自制教具不应少于推荐作品的40%),各参评单位可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不多于5名。
2、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申报者要填写《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教师作品申报表 》(见附件二) 和《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学生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三);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能手者按照要求填写《全国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附件四)。以上各申报表均需由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参评单位要提交本省(区、市)开展自制教具活动的报告,作为申报全国自制教具评选组织奖的参考材料。
3、在填写自制教具申报表的同时,应按附件五“第七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式样)”编写有关评选技术资料,纸张一律用A4纸打印;制作方法和使用方法要尽可能详细明了,并用图示配合说明;插图清晰规范,注明图题图号及相关的结构尺寸。请将以上技术资料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与参评作品的简短说明及表明实际使用状况的光盘(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一并报送。
4、所申报的作品必须是自制教具,并已经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一定的教学效果。申报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制作者姓名、次序、教具名称等。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中途不能增加新成员。
5、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或就读于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或师范院校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列。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须实际参与自制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师范院校)学生。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6、一个教具名称只含一件教具,教具名称应与其相应的教具相符;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单位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7、申请表和技术资料应于**年 6月 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信息室收,邮编100080),信封注明:“第七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材料”。
8、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1)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文物保护以及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和动植物保护的作品。
六、评选条件
1、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验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2、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3、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及以上获得一、二等奖奖励。
2)被推荐人在省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省级教研活动中曾获得两次以上一等奖。
4、组织奖条件
1)参评单位在组织本地区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发动面广、深入,评选活动程序、方法严格规范。有本地组织自制教具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
2)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认真布展解说,撤展组织有序,善始善终。
3)在本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七、评选方法
1、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各参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是资格审查,包括参评资格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果及评选地点、时间、参评教具的运送等有关事宜,由组委会秘书处另发通知,初评结果在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www.jys.edu.cn网上公布。对通过初评的作品公示期为3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初评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提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参加正式评选时,各参评单位由正、副领队和联络员、参评师生组成团队。通过初审的作品如不能在评选时演示,且未向组委会秘书处说明原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根据初评教具的内容和数量,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评选组,制定评选细则,具体负责评选工作。在现场操作、演示、专家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经组委会批准确认。
4、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参评单位团体总分。
八、表彰、奖励
1、召开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总结表彰大会,请教育部领导莅临大会并讲话。
2、对获一、二、三等奖和自制教具能手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对获提名奖的个人颁发纪念证书。
3、对获团体总分前三名和组织奖的参评单位分别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学生作品和提名奖不计入团体总分。
九、知识产权
全国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在本届评选活动之前,评委会对参评作品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参评的所有作品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全部必要的相关资料。作者本人应承诺对其作品(含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作品)的内容(包括制作材料、制作方法、使用方法)加以公开,同意主办单位编写相关出版物时采用。
十、展示
1、终评后在评选主办地对获奖的自制教具,按各省(区、市)分区进行展示,欢迎组团参观交流。
2、各代表队负责本省(区、市)所有参评作品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要安排义务讲解员为参观人员讲解,并对本代表队安全负责。
3、各参评单位要按照指定展牌和区域布展,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评作品制作展牌,免费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他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自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