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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

“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校长队伍,树立教书育人楷模。鼓励校长创新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通过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实力,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__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名校长”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名校长”评选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名校长”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通过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届,连续三届被评为县名校长的,可终生享受名校长待遇。调离校长岗位的,即时停发奖励津贴。

  1.校长本人向县教体局提交参评书面申请。县教体局依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同时成立考核组,到推荐对象所在学校,采取座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听课评课等形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查,并写出考察评鉴意见。经教体局班子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在局内公示栏和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上报至县评选领导小组。

  2.县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进行核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提交县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时将所初步确定的名单向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计生委、县信访局等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或政协代表的,还需经县人大或县政协征求意见。经多方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张榜公布,并在县电视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核批准。由县政府授予“__县第*届名校长”称号。

  三、评选范围

  “名校长”的评选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现任正职校长。

  四、评选名额

  20__年评选第一届,以后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名校长5名。

  五、评选条件

  申报名校长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品德高尚、公正廉洁、作风民主,深受教职工信任。

  3.有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带出了一支团结向上、工作扎实、开拓进取的学校班子,依法治校,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在实施素质教育、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管理方面卓有成效。

  4.校园文化建设有成效。校园自然环境优美,人文环境高尚优雅,学校人际关系融洽和谐,具有积极向上的校风、教风、学风。

  (二)具体条件(规定评选时限为近三年,第一届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以后评选时限依此类推)

  1.必备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不受时间限制)。

  (2)担任正职校长三周年以上。

  (3)参加过校长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不受时间限制)。

  (4)取得相应层次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不受时间限制)。

  (5)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受时间限制)。

  (6)近三年任职学校的教育质量排名在县域内或同类别学校

  中位于前列:

  幼儿园按幼儿教育指导纲要组织教学,各类比赛取得突出成绩;

  特殊教育学校学科教学、康复教学、各类竞赛活动落实好,成效突出;

  教师进修学校培训教师人数位于全市前列,培训效果好,工作有特色;

  初中、小学的教育质量在县内排名位于前1/2;

  普通高中学校二本以上上线率位于全市同类学校排名前1/2或前进3个名次;

  中职学校的在校生数量达到800人以上且招生数比上年增加10%以上;

  在边远学校任职,办学成效明显,学校教学质量排名前进3个以上(含3个)名次。

  (7)近三年每周任课2节以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8)近三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校长或教育类综合性先进工作者。

  (9)近三年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获得过优胜单位。

  (10)初中校长20__年必须完成局下达各校__中学的送生指标。

  2.选择条件

  (1)教师学历达标率符合国家要求。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本校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获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同等条件下按获奖级别与等次从高到低优先评选)。

  (2)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本校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精神风貌。任职期间,学校无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体罚学生的行为。教师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

  (3)注重学习、实践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担任学科教学达到一定课时数量。知名度较高,民主测评满意率达85%以上(同等条件下按测评满意率从高到低优先评选)。

  (4)主持或参与(名列前三位)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下有课题结题的优先)。

  (5)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管理或教学业务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正式独立出版了教育管理或教学论著(同等条件下按文章发表级别与数量从高到低优先评选)。

  以上五个选择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必须至少符合三个,并按下列顺序优先评选:

  ①五个条件全部符合者优先评选,其次按符合四个条件、三个条件的顺序优先评选。

  ②选择的条件个数相同时,则按符合选择条件前三个条件的优先评选。

  ③选择的条件个数相同,且符合选择条件前三个条件并列时,则按各个条件规定优先办法优先评选。

  ④如按上述办法优先,出现并列时,则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获

  得优秀次数排序考虑。

  六、学校近三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2.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师生出现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巩固率下降,辍学率超过规定标准的。

  4.违规办学、招生的。

  5.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质量检测有关规定,在质量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6.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教学规范、教育收费和重大考试等方面存在严重违规的。

  7.本人年度考核评过“基本合格”以下等次或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

  8.学校经费管理不符合预算管理要求,出现负债运行的。

  七、名校长待遇

  1.由县政府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2.享受本届三年期间每月300元的奖励津贴。如既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或县级骨干教师,又被评为县级名校长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较高一项津贴。

  3.在评优、评先、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八、本办法由县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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