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2021年新型冠状病防控工作方案
社保局2021年新型冠状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和接触、隔离等人员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全局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省、市社保局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组长:
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局疫情防控等具体工作落实;负责各科室疫情防控和问题上报等工作,并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四、工作分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日常协调、综合保障、数据汇总、信息上报对接和防疫物资筹集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各专项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和有效运转;负责各项综合事务的处置协调。
2.卫生消杀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监督保洁人员对全局办公楼、经办大厅、楼梯间、走廊、卫生间等办公区域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工作日早、中各1次消毒清洁。
3.监测登记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在入口处对上班人员、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如存在发热等问题人员及时沟通应急组进行处理。对未佩戴口罩和拒绝测量体温人员禁止进入。登记表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日报综合协调组进行备案。
4.应急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负责对职工、来办事人员出现发热等问题情况人员进行组织隔离、联系疫情防控部门、送往就医等工作。
5.经办服务组
组长: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负责各项业务的日常办理工作,全面推进“不见面”服务,推进“网上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服务要求。
6.监督责任组
组长:
组员: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主要负责对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疫区往返、外地返双等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责任包保。其中科员由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包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分管领导由局长进行包保。包保责任人需对包保隔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掌握,确保隔离人员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得违反规定外出。同时每日抽测隔离人体温,并报综合协调组进行登记备案。在隔离人员发生问题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反馈进行处理。
五、防控措施
(一)上班职工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天上班时在监测点配合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期间严禁私自外出,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
(二)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等防疫设备,勤洗手、多通风,办公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全局职工(含家属)如存在发热、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情况,需及时上报综合协调组备案并按规定进行隔离、送往医院治疗;
(四)要做好返岗后的日常体温检查工作,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备,并保留记录。做好个人办公区域的每日消毒工作,确保防控物资准备充足,如酒精、口罩、手套等;
(五)上班人员应以步行、骑行和自驾为主,避免公共交通的使用,减少路途上的交叉感染,同时不得进行聚餐、集会、走亲访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卡点等各项工作要求进行落实,不得随意往返非工作需要的路径和地点;
(六)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非必要的会议和学习等,减少人员集中接触;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生防疫问题需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班子成员需第一时间开会进行研讨处理;
(八)全局职工需对防疫物资如酒精、消毒液等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注重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