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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资本主义

浅谈国家资本主义

一、“国家资本主义”概念
  “国家资本主义”并不是一个新词,随着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度,资产阶级国家的政府加强了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就有学者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为资产阶级服务而反对无产阶级,是为资产阶级统治谋利益,是变相的私人资本主义。列宁的指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这些货那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指出苏联建立后,首先要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这一最为接近社会主义的工具。所以说,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手段,在不同社会制度发挥不同的作用。
  二、“淡马锡模式”简介
  淡马锡模式就是淡马锡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由新加坡政府成立,新加坡财政部对其拥有100%的股权。淡马锡全部的投资项目都要用投资回报率作为衡量标注,每一个项目必须经先评估,不能赢利,则不予考虑。截至2015年3月31日,淡马锡的投资组合净值为2660亿新元,按新元计算的1年期股东总回报率为19.20%。相比我国的国营企业,同样是有政府参与的存在,国企的效益却是一直靠国家政府的扶持,制度僵化,创新能力不高,质量管理低下等问题。因此,同样是有政府参与的淡马锡模式成为相对较好的经验借鉴。但是新加坡的经济模式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那么在我国国企改革中,借鉴其经济模式是否就是西方某些学者认为的与西方国家无异的国家资本主义呢?我们通过对比两种企业模式来思考这个问题。
  三、淡马锡成功经验与国企对比
  第一点,淡马锡模式中对董事会的要求较严格。董事会由政府人员、专业的本企业人员和民间人士组成。其次,淡马锡独特的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中起到重要作用,这些人往往决定公司走向。他们其中只有一到两个人是政府成员。最后,在董事会中设立若干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再看中国国企的董事会,与淡马锡模式完全不同。国企的董事会的董事长由政府直接任命,而且倾向于家长式的专制管理,主要责任和权力在董事长一人身上。虽然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让企业中有外部董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在多企业中形同虚设,外部董事作用很难全部发挥出来。这种方式很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产生,长期以往更加不利于国企发展,因此是国企改革的重点之一。淡马锡模式中董事会成员政府委派人员非常少,成员中的其他人都是有着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而非来自政府。这样摆脱了政企不分的困境,是企业能够更加自由、灵活的应对市场变化。当然,这并不是说淡马锡模式会影响到国家利益。在投资决策时,政府公务员代表了政府出资的利益,更多考虑国家宏观的公正因素,若确属国家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又提出要求,则政府必须以公司不亏本为前提,给予相应补偿,公司才予以接受。这点很明显是资产阶级做法。虽然能保障公司利润,但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国企的存在就是为大众服务,在国家大事中,讲究社会效益而不是公司本身效益。
  四、淡马锡模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与中国国企性质的差别
  淡马锡模式的成功经验相比我们国家现在国企情况来说的确是非常优秀,为股东带来稳定和增长的利润,让企业自由的发展。从这些表面的经济数据和企业运作模式来看,是我国国企改革所需要的,实际上,这与列宁认为的国家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新加坡公司法第50章,淡马锡享有豁免权,无需发表经审计的法定合并财务报表。淡马锡可以不对外公布企业盈亏,作为纳税人的新加坡公民也就无从得知淡马锡如何运用源自民间的巨额资金、其投资状况如何,无法从淡马锡的投资中直接获取红利。列宁所说的国家资本主义只是一种工具或一种经济成分,最后所得的经济成果是全部公民可享的。再者,长期担任淡马锡投资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的何晶,是新加坡现任总理李显龙的妻子,李显龙的弟弟李显扬曾任新加坡最大国有企业新加坡电信的总裁。虽然是新加坡的国企,非常成功的国家资本主义,还是没有摆脱家族裙带关系,依旧是带有私人色彩。或许在某些方面和程度,这两种国家资本主义过程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最初的目的和结果是完全相反的。也正是因为淡马锡模式中的政府背景的强大,在淡马锡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时十分容易激起民族主义反对。这一点是在借鉴淡马锡模式不能忽视的。中国正在崛起,如果按照淡马锡的这种投资模式只会在世界上引起巨大波澜,可能会使中国遭受抵制,或许正好让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我国的崛起威胁论得到“印证”,让世界人民认为所谓的和平崛起是空谈;这样做也是挑战世界经济的权威;更重要的是,这样会使西方某些学者认为我国不是在走社会主义道路,而是他们认为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总的来说,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国家之一,经济模式上的国家资本主义也就是政府100%控股的淡马锡模式的国企经济效益巨大,值得我国国企改革学习。但是这的确是两种不同的国家资本主义,我国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资本主义,把其作为发展经济的手段或者是一种经济成分,出发点和追求的目标都是以实现全民平等,所有社会成员享有经济成果。借鉴淡马锡模式一定是要有针对性和鉴别性。试想,如果国企改革的最后结果是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的国资委变成淡马锡,只做股东,坐等分红,国企也不再政治化,而变成自主化、市场化的市场主体,他们还会不会不计代价地按照政府要求忍受亏损保持供应,在重大灾难中不顾危险地抢修保供?在地方上,如果没有了国企,政府就缺了很多城市管理的杠杆。
  无论怎样改革,如何借鉴成功经验,都是由我国的社会性质所决定,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较为成熟的社会道路作为参考,只能甄别优秀经验加以国情根据来使用。国企的性质不会改变,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利用适合的工具或手段,借鉴优秀经验求发展,但一定不是西方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国家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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