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区2021年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统一策略
林业区2021年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统一策略
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功能主要是通过生态系统所散发出的对于人类社会所有有益效应的结合,生态价值评估体系主要包含了直接经济价值与间接经济价值两个层面①。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是协调统一的关系。从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直接经济价值来看,基于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所开展物质生产价值和生态旅游产生的价值是自然保护区经济视域直接价值。间接经济价值主要包含了气候调节、水源涵养、自然研究、水土保持等多方面价值②,将社会治理成本和社会价值等融合到保护区自然生态价值层面。这种价值观表现是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直接生态价值作用到经济价值的间接表现。但是,从单纯的基于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两个层面上来看,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两种特有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明显的冲突,如何把握两种属性冲突,转换价值理念,实现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协调统一发展是当前林业自然保护区亟需思考的问题。本文从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机制和生态价值理论冲突出发,将协调统一理念深入到价值协调统一中去,目的在于探讨二者协调统一的价值策略。
一、林业自然保护区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现实冲突
在人类社会发展不同阶段,人类对社会生态环境需求与经济价值追求存在显著的差异,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关系和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于林业价值的审视是不同的。原始社会尚不具备将生态价值转化成经济价值的基础,只能单纯地依靠森林资源获得基本生存权利,包括林业资源在内的一切生态资源都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随着社会的进步,农业发展、工业需求和现代技术的运用,林业经济价值属性开始凸显,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财产功能显著,林业的经济价值属性日益明显③。到了工业文明后期,长期追逐经济的环境下造成了地球环境恶化,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属性逐渐凸显,利用林业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同时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天然场所。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来讲,不管是原始社会还是工业2.0时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经济属性和生态属性都是并存的,其属性的主导价值和地位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的。例如,在高质量社会发展阶段,林业的生态属性更高于经济价值,这是社会发展选择和阶段属性所决定的。目前,林业自然保护区中的经济属性和生态属性都是社会持续发展关注的焦点,经济属性的经济价值和经济利益是最直观的,而林业的生态属性将进一步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二者的目标有显著的差异,从保护林业生态价值层面上来看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利益的发展,但是在追求经济价值的时候也将破坏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价值④。因此,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两种属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冲突的。二者的冲突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焦点,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保护林业资源的生态价值将在阻碍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战略的顺利实施。同时,从林业资源经济属性与新时期环境保护等诸多理念违背,将直接阻碍生态循环发展理念的顺利实施⑤。这两方面的价值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如何消弭二者冲突,辩证统一地看待社会发展和林业自然保护区的两种属性,寻找二者平衡点实现协调统一发展才是发展的根本。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经济最大化是经济系统的最终目的,要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关键就在于要获取大量森林资源,让系统协调顺利有序地发展。
二、林业自然保护区价值冲突的协调机制
只有林业自然保护区实体的存在,才能最大化发挥生态效益的作用,生态功能是森林非常显著一个自然属性,一旦森林被破坏,就无法发挥生态效益的作用。在获取生态效益的基础上,生态系统为其提供了有效的物质资源载体和不可或缺生态环境介质。经济立足于循环利用的角度来分析,在新时期背景下,进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各种措施,利用或是改进资源状况,最大化维持系统平衡性,是充分体现林业生态效益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从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范畴来分析,林业生态系统和经济效益是存在同一载体中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因此,明确林业自然保护区价值冲突的协调机制尤为重要。
(一)政策协调目标:环境公益保障政策协调主要通过政府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的方式,将环境政策保护目标和人为环境利用等方式统筹到资源利用行为约束中,实现环境公益属性效益最大化⑥。要想确保环境公益属性效益最大化,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针对环境的社会公益属性层面上来讲,政府的政策调控是保障其公益利益的基础。政府力量的介入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治理手段落实的精准性,避免市场宏观调控失灵的现象发生。尤其针对林业自然保护区公益环境属性的保护,政府政策性引导有着重要的作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背景下,全球环境保护面临严峻问题,将国家行政机关纳入到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成为各个国家共同的手段。各个国家通过设定专门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方式,将政府行政权力最大化到环境保护中,通过政府强制力和行政手段使用,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在“有形的手”调控下和谐发展。
(二)经济激励目标:淡化二者冲突经济激励的重要性在于有能力根据市场信息制定合理的科学方法来分配利益,以便有效地平衡森林性质的两个特性。经济激励意味着对限制使用的行为者给予补偿。它主要表明,对于某些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森林使用行为,政府将为经济利益提供补贴。从森林储备中,政府将在一定程度上征税。事实上,固有的机制是经济人文心理学。通过将行为者的负面外在因素内部化,我们可以平衡经济与生态之间的冲突。然而,现实情况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进程,不排除森林保护区,因为森林保护区的税收政策仍处于初级阶段。同时,由于参与者的经济利益被削弱,因此很难确定经济补偿的数额⑦。这类优先考虑将影响到市场参与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益,例如经济补贴不足或缺乏对环境的保护,导致配额不足。行政规章的作用是确保在环境价值因政府“可见的手”而处于低水平时能够得到保障。经济激励措施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政府政策补偿利害关系方的经济利益,使市场更愿意接受对环境价值的保护。
(三)市场交易价值:产品保护治理市场的建立是指商业产品资源,以避免因对资源的全面控制而造成的盗窃、非法伐木和其他恶意行为。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森林保护区的毁坏。再将现有的保护区与森林保护区之间的界限划分开来,将现有的资源转化为市场上的商业产品,以满足经济利益的需要。众多经济学家抵制了这种环境治理模式。他们认为,这种治理模式不能发挥政府宏观经济学家的作用,因为森林保护区的资源一旦被赋予经济特性,就可能被私人利益所驱动。由此,市场成为主要的产品供应机构,并在提供产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根据经济环境的特点,我们应该利用市场资源的竞争行为来消除外部影响,释放最优秀产品,避免政府宏观控制失败。因此,通过创造可转让的森林产品和通过市场实现其经济利益,我们可以通过政府对有关资源有效开发与控制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三、推动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协调统一的策略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国民生活水平也在日益提高,在新形势下,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提出全新的要求,结合当前林业自然保护区的协调价值机制,进一步细化二者协同统一发展的策略尤为重要。
(一)坚持持续发展理念,合理开发林业资源。基于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循环关系,从微观(林业经济)领域探索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与经济效益融合发展,对于发挥林业生态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实际发展中应该在重视林业自然保护区资源数量的同时强调质量,从总体层面上提升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林业经济区域发展为中心选择林业资源总体数量,全面增强林业产业链生产能力。将林业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配资金的方式促进林业生态发展,打造现代化林业产业。树立科学开发理念,我们不能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同时也不能过于强调绝对的生态效益。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密不可分的。只有林业实现了生态效益,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相应的,只有最大化地发挥了经济效益,才能更好地创造生态环境。
(二)适当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产品需求。持续优化林业经济发展结构,将林下经济、旅游林业等纳入林业经济发展结构中,拓展林业经济“三产业”属性。将大力振兴乡村战略和乡村旅游等战略指导结合起来,拓展传统林业经济外延,实现优化林业经济结构的目的。建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模式,让林业自然保护区经济结构模式得以优化,进一步助推林业产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第一,重点加强林业新产品开发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培育林业经济增长点,因地制宜地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景观优势,真正意义上构建优质生态旅游区。第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推进短周期林业资源的建设,重点发展本区域优势林业产品,进一步解决产业结构或是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情况。第三,还需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将传统原料加工方式,转变到高层次技术性的开发或是加工,从整体上提升林木产品的附加值。
(三)拓展保护区域外沿,发展多元林业经济。以林业自然保护区为中心,拓展保护区外沿,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求。要根据林业自然保护区周边环境,基于最大化发挥林业生态效益上,积极拓展多种经营。由于林区居民要求经济增长短期性和改善林区生态环境的长期性存在着矛盾。因此,我们在发展林区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将林业看作基础产业来对待,同时还必须要注重林业经济效益,因地制宜来规划森林资源多层次、多元化地开发利用,将以林业发展为基础和“综合发展”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促使其有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对林产业科学合理管理,从而助推我国林业产业的现代化、科学化。此外,还需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力度,全面监测森林生态系统,让各种先进技术的积极性作用得以最大化发挥。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保护的双重诉求之下,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与经济之间的冲突不断加深,如何使双重属性得以在协调的环境中发展,已经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之一。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下协调处理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对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同时也是实现生态文明的保障。我们需要把握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协同机制,从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满足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自然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