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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讲话

2021年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讲话

  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中央和X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一线调研等环节,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形成了个人发言提纲。现做如下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2021年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讲话

  (一)中央第X巡视组反馈问题方面

  1.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X方略方面。

  一是深钻细研还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注意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X和X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系统,原文传达上级文件讲话多,深入讨论交流少,照抄照记的多,联系实际思考的少,有时也有以传阅形式代替集中学习的情况。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集中学习多、个人自学少,穿衣戴帽多、内化转化少,用理论破解问题指导实践不够。

  二是思想引领还不够。贯彻党中央关于X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发挥X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优势有差距。越是改革调整、大破大立时,越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对照反思,本人从思想上政治上对X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思考不深、预见不够、抓的不紧,没有真正见微知著把管思想的工作做细做实。

  2.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的方法还不够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法院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困难还不够及时。

  二是形式主义消除不彻底。太过强调工作留痕,凡事都要求有资料、可追溯,客观上助长了“文牍主义”,无形之中增加了办事人员的负担;讲党课未能做到深入浅出,实效性、指导性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1.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还不够高。缺乏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自觉,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考虑问题不够全面的现象。在司法为民、便民等方面思考不全面、部分措施还不够实或没有具体落实;在涉及团场体制改革方面的案件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未能更好地兼顾,宣传发动群众还不够。

  二是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仍存在不系统、不深入、不扎实现象,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部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改革发展还存在差距,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于指导法院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还不足。

  2.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教育警示未触及灵魂。对干部廉政思想教育比较老套,满足于参加廉政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影片、剖析几个案例,形式陈旧,效果不好,未真正起到震慑和警醒的作用。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严格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工作要求。

  三是制度笼子尚未扎牢。存在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现象,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高发的部门“三个规定”零报告的问题只是口头提醒,没有深究细查。对一些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监管还不到位。

  3.在党的建设方面。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还不到位,对党员干部情况的了解,多依赖于平时工作接触和以往印象,且更为关注工作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而对其家庭情况、兴趣爱好等情况,往往因缺乏了解渠道,同时也认为涉及个人隐私等原因,掌握不多,存在管理盲区。在遇到干部出现问题苗头时,总是感到干部成才不容易,出于保护心理,往往用批评教育代替追究责任、用检讨处理代替给予处分,管理监督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落实从严治党治警的标准还不严。

  1.在学习贯彻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不具体、落实兵市党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然还不够,片面认为只要自己与全体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不出错就行了,对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参与度不够,没有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看待问题。

  二是值班备勤不规范。还存在工作时间值班人员因忙于工作不在大厅值班、门卫长期懒散不履职尽责、值班人员着装不规范、交接班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2.在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一是司法为民意识有所弱化。“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观念弱化,为民解难事、办实事上还不够有力有效。立案窗口还存在接待群众不热情、用语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直接联系服务党员群众不够到位。主动下基层少、不够扎实深入,调研或督导检查有时达不到预期效果。主动直接面向党员群众宣讲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知识,教育和发动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对干部的思想关怀、信任关怀、困难关怀方面等做得不够,致使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未能得到有效激发。

  3.在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缺失,抓党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有时不够高。比如近期在研究XX党委第X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议中,在没有提前通知XX院长的前提下就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

  二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按照每月至少一次支委会的要求听取支部委员汇报工作,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

  三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还不严格。有时把领导身份带入支部生活,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还存在思想汇报不主动、不深刻等现象。

  二、原因剖析

  (一)政治意识不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X方略深入性、系统性学习不足,领会内涵要义不够深刻,“四个意识”不强,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统领实践、破解难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当前“XX期、XX期、XX期”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欠缺“XXXX”的意识,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工作上对自身要求不严,在主观能动性上工作思路还需进一步明晰、对工作的创新发展还需进一步主动作为。

  (二)理想信念弱化。没有把理想信念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和环境,理想信念有所偏差,想问题、定计划、作决策有时立意不高,眼光不远,就事论事比较多;在处理基础性、长远性问题上不够深入,缺乏以理想信念激励实际工作的自觉性。究其原因,主要是自己没有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自以为受党组织培养教育多年,主观世界已经改造得很好了,就放松了理想信念教育,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

  (三)斗争精神缺失。认真反思,从去年担任现在的职务以来,工作上有时安于现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不愿立新目标,不敢做新尝试,危机感、使命感、责任感不强,缺乏立足更高站位、谋求更大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时候又急于求成,想短时间内就出成绩。说到底还是自身精神懈怠了,导致工作责任感不足,作为党组成员,在做人、谋事、创业方面做的还不够。

  (四)担当精神不够有力。缺乏奋发有为的勇气和敢于担责的精神境界。在具体工作中,过于注重审判主业,对其他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忧患意识不强,以至于考虑和安排部署工作按部就班,部分工作停留在单向安排部署,跟进不到位,浮在面上。究其原因,主要是担当精神不够强,在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方面出现了偏差。

  (五)为民服务有所缺失。没有践行好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走在前列、干在前头、当好表率。没有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没有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发展成果作为自己的事来干,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六)廉政意识淡化。在工作中以事务性工作代替党性锻炼,不知不觉放松了自我要求,滋长了自我满足、自我感觉良好的情绪。没有加强党性修养的提高,导致创新思维、敢于担当精神、大局意识削弱了,好人主义滋生,干事、创业、争先的勇气和魄力小了。对一些讲排场、好面子、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约束不够有力,思想上把与劳动人民同吃苦、同劳动的观念抛到了脑后,缺乏对艰苦奋斗精神的传承。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三、整改措施

  以上对照检查,查找不到位、剖析不到位、思考不到位之处、不准确之处,恳请同志们多批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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