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1年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县2021年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以净化种子市场为目标,以规范种子企业经营行为为重点,以查办种子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整顿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促进种子质量提高,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许可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监管,无证照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得到清除,制售假劣种子和未审品种行为得到有力打击,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广告等依法得到规范,商品种子质量和企业销售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坑农害农案件和种子纠纷事件大幅度下降,种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整治内容
1、清除种子生产经营非法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证照,对于无证、租借许可证或原证有效期满未续办许可证从事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无照从事小包装种子批发零售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分支机构未按有关部门规定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企业资质条件已与申办时发生较大变化,明显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恢复完善的,及时报告发证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
2、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要组织一切力量,加大种子市场日常检查的频率和范围。对种子经营单位未按照许可证规定项目经营行为、经营侵权种子行为、经营未通过相应品种审定种子行为、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种子行为、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册、宣传条幅等广告虚假宣传种子行为、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并监督、指导其改正。
要把种子代理批发商户和零售商户纳入日常监管,摸清情况、登记造册,切实加强监督、培训和指导。
3、落实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保障用种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级许可企业及全县市场商品种子质量的监督抽查,提高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和覆盖率。对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商和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监督抽查覆盖率,在20xx年要达到75%以上,到2010年要达到90%以上。要采用种子质量单项与多项指标、大企业与小企业、生产场所与市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组织抽查,以增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通过网络、报刊、简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挥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应有作用。抽检质量不符合《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种子,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制售假劣种子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惩,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4、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按照谁许可谁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开展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获证企业是否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活动。要积极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辖区两杂种子制种基地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制种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制种基地、田间质量和生产档案的检查,对生产条件和技术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改进,问题严重且难以改正达标的,要及时作非种用处理并报告发证机关撤销生产许可证。对辖区企业从外地调入自行包装种子的来源、品种、入出库数量、质量检验状况严格审查监控,发现数量有明显出入、品种名称不符、质量达不到种用标准的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必要时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5、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保障社会安定。要在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积极配合企业联合打假,及时发现、查处大案要案,防止群体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安定。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重大种子案件上报制度,对查处的重大种子案件要及时向省、市农委报告,自觉接受上级机关指导和监督。
四、重大活动安排
1、春夏播种子质量抽查活动(自20xx年2月15日~3月31日)。按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春夏播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1)本县20xx~20xx年许可生产的常规水稻、棉花种子质量抽查,由县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
(2)外省许可生产、本省企业包装销售和外省企业x分支机构销售的水稻、棉花、玉米种子质量抽查,由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和真实性。
(3)无分支机构的外省企业在我省市场的水稻、棉花、玉米种子质量抽查,由市场所在地市、县种子管理机构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抽查方案,针对重点品种组织抽查,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75%以上。室内检测项目检测结果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纯度和真实性待田间种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布。
2、“春风·50”行动(20xx年3月1日-4月20日)。按照整治内容,在全县开展50天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
3、种子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20xx年5月、11月)。种子案件集中清理活动,要做好结案、归档工作。委政策法规科要抓好种子案件审理的督查、指导和案卷检查工作,保证案件审理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结案及时、案卷规范。对于未依法办理案件和错案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4、秋冬播种子质量抽查活动(20xx年9月1日-30日)。
(1)对县2008年许可生产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
(2)对外省许可生产、本县企业包装销售和外省企业在本县分支机构销售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抽查检测项目:净度、发芽率、水分、纯度。
(3)无分支机构的外省企业在我县市场的小麦、油菜种子质量抽查,由县种子管理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方案,针对重点品种组织抽查,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品种抽检覆盖率达75%以上。室内检测项目检测结果10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纯度待田间种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布。
4、“金秋·40”行动(20xx年9月21日-10月30)。按照整治内容,在全县开展40天秋季种子市场大检查,进行集中整治。
5、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总结。
(1)20xx年4月25日前,县种子管理站要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并将文字材料报市种子管理总站。
(2)20xx年10月30日前,县种子管理站将秋季种子市场整治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以文字形式报市种子管理站。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委主要负责人是种子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种子管理站是种子市场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者。委主要领导对种子市场整治工作亲自过问,深入督导,对在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中行动不力、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种子市场秩序混乱,造成群众利益受到损害的有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统一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要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强化手段,保证经费,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原则,建立一支协调统一、相对集中、高效廉洁的管理队伍,彻底解决种子管理中多头管理、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种子管理机构要作为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市场管理和良种推广等方面,切实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
3、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要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发挥合作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的惩处力度。对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查处的重大种子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市种子管理机构,并通过媒体及时曝光。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在种子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种子法》的要求依法执政,同时,要做好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如种子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签发人、档案管理等,使每项工作做到规范、科学、有序,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