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教育整顿征文2021年
政法教育整顿征文2021年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作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深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它既有利于夯实工作基础,又有利于提升政法机关的公信力;既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又是政法机关自我革命的新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我看来,这是司法机关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也是每一名检察工作人员的初心与使命。在前进的道路中,我们需要一盏明灯,这盏明灯能够在迷雾中照亮前行的路,能够在迷雾中指引正确的方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于我们,正是这盏明灯。教育整顿为检察工作人员发现不足、改正问题都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使检察工作能够行稳致远。
只有在不停歇的学习中,才能守得住初心,捍卫法律的权威。法律虽然具有稳定性,但它也会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而发展。换言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法律条文也会适时的作出修改与增删。而我们作为司法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律权威的捍卫者,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对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新出台、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深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只有对新修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了如指掌,才能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以更高的专业素质来处理司法案件,捍卫法律权威。
只有在不断实践中,才能不忘初心,捍卫法律权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只是有了法律而不去严格地执行和适用,那么法律将变成一纸空文,与“纸老虎”和“稻草人”别无二致。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深刻认识到严格司法对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在自己办理的案件中,应当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良好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做到有罪不纵、无罪不枉。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既要保证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也要保证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将严格司法贯穿于办理案件的全过程。
只有保持一颗清正廉洁之心,才能不忘初心,捍卫法律权威。清廉是检察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更是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的内在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保持清正廉洁的初心。充分认识到清廉对于检察工作的顺利完成、检察队伍的长远发展和维护社会x久安的重要意义。要克己奉公,不贪污腐败,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被名利诱惑蒙蔽了双眼,要做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自觉抵御权钱交易,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树立底线思维。
只有在不断反思中,才能不忘初心,捍卫法律权威。孔子曾说:“吾日三省吾身”,这告诉我们只有在对过去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反省自身的不足与问题,才能更好的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推动工作的完成。简言之,反思,是把工作做的更好的关键。同时,在与同事的沟通交流中也能够更好的自我反思,学习其他同事的先进工作经验,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运用。吸取其他同事的教训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的避免发生同样的错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能够明确前进的方向,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学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信党、始终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忘初心,在学习中探索,在实践中完善,学会自我反思,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清廉之心,捍卫法律权威。让我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始终为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无愧于党、国家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