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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1年“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区2021年“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运料车”(以下简称“三车”)交通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事故多发,领导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三车”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全市“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区2021年“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抓住源头、标本兼治、严管重罚”的原则,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预防“三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三车”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三车”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区建设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农委、安监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街镇(xx工业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辖区和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从x年1月16日至4月16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和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16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街镇、xx工业区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土方用量、用料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工程地址、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运输单位、渣土运输单位、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上报区“三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三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整理归档,并根据“三车”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建立“三车”运营企业“黑名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施抄告制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事故的发生。

  (二)源头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17日)。完善源头治理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和程序,各职能部门在“三车”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源头整治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3月18日至4月16日)。检查整治成效,巩固整治成果,“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研,建立切实可行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职责

  1、各街镇、xx工业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摸清辖区范围内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情况,要和辖区内企业和所在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特别是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在每一个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工作派驻安全监管员或信息员,发放“三车”整治安全生产告知书,加强对企业和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违反规定“三车”安全监管力度。

  2、区建设局(交通局)要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项目承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管,要会同街镇分别与项目建设单位、混凝土生产企业、渣土运输企业、货场签订“三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建设单位对“三车”和驾驶人的管理,严禁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车辆和人员从事“三车”运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三车”安全专项治理的措施和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和查处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切实落实车辆驾驶人劳动时间规定,保证驾驶人每工作4小时不少于30分钟的休息时间。对拒不整改或再次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由区建设局报请有管辖权的部门取消其生产资格,清除出渣土、建筑材料和混凝土运输市场。

  3、区农委(农机局)要严把农机(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审验办证关,对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农机(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一律不予年审,加大对农机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指导街镇对农机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区交警大队与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加强路面管控,加大对“三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注意收集整理各类信息,将“三车”交通违法情况和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区“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证运输车辆反馈给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处罚。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从事渣土、混凝土搅拌运输、建筑材料运输等严厉查处;对拼装、改装和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一律查扣,集中解体;对超期未审验的车辆和改装车辆责令停运、补办相关手续。从严查处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重罚“三车”偷逃、拒缴交通规费等违法行为。

  5、区安监局要将“三车”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涉及有人员死亡的“三车”交通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企业、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同时报请市相关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6、区城管局要加强对“三车”渣土运输证、车辆通行证登记管理工作,发证时要会同区交警大队逐车、逐人上网比对,对超期未审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搅拌运输,记满12分及超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不得驾驶,移交交警部门。督促车主和驾驶人使用改装密闭装置车辆,杜绝车辆驶离现场带泥上路,积极查处“三车”泼洒、污损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环卫工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路面和交通设施时,必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作业工具粘贴反光、发光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路面清扫和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7、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三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给予上限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镇、xx工业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把“三车”整治作为创建“平安畅通区”活动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街镇(xx工业区)、区直有关部门和区交警大队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xx交警大队和区城管局要组成联合整治队伍,加大管控和治理力度。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与沟通,发挥互补优势,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整治工作中的出现的难点、重点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对重点车辆单位和“三车”运输企业多次严重违法行为,定期排名向社会公告,同时抄送“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上限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对于发生一次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三车”运输企业,除进行处罚外,直接列入“黑名单”,报请相关部门不允许为“三车”运输企业办理渣土许可证、市区通行证和营运资格证。有两次以上(含两次)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一次(含一次)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街镇、xx工业区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展示宣传展板、横幅、案例图片、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安全行车等常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开辟宣传专栏,跟踪报道,对典型交通安全事故及问题突出的企业公开曝光,广泛宣传“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良好的整治氛围。

  (五)加强信息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区交警大队对辖区内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三车”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镇(xx工业区)和区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置,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区“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督查活动,督查各部门、街镇(xx工业区)和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各街镇(xx工业区)和区相关部门于1月22日前将“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xx区在建工程项目“三车”情况登记表》、《xx区“三车”运营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区“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同时每周五12:00前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材料以及图片、视频等相关影像资料。联系电话:xxx;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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