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分封制、宗法制、世袭制、神权与王权结合。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分封制。目的: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含义: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也就是说,周天子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概况:周武王建周后,进行了大分封;周公东征平叛后,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分封。周公在推动分封制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诸侯义务:服从周王命令,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见述职。主要诸侯国:齐,鲁,燕,卫,晋,楚等。作用: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有利于扩展疆土;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
(2)宗法制。目的: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以巩固王权。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问题上的矛盾。西周实行了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制度。实质:以血统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
内容:①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土地,财产和权力的继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权,地位最高,为大宗。嫡长子的同母弟和庶母兄弟为小宗。小宗服从大宗,小宗和大宗是相对的。②按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周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