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口溜:气割、电焊的“十不烧”
顺口溜:气割、电焊的“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