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1年
县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1年
20xx年x县交通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20xx年全市政务工作要点》,坚持把政务公开放在民政工作全局中来把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行民政事务公开透明运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x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和谐的环境。
一、继续加大交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树立交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理念。组织交通系统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交通政策法规,及时通报交通政务公开有关内容和成效,提高交通系统人员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意识,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新行政理念。
(二)建立健全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交通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织,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落实办公场所,保障工作经费。
(四)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发挥县交通系统作为我县唯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确保《条例》得到深入贯彻。对在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与上级职能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二、交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措施与目标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保障措施:县交通系统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信息拥有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领导责任,相关人员负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报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监督部门依照本规定,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并负责实施。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纳入县交通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施目标: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在市、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示范点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一)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向社会公开下列交通政务信息的内容:
县交通局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职权目录、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期限、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等情况。行政许可项目及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法律政策依据、申请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等情况。
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民生工程基础建设项目、社会公益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及实施情况。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政府规章、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规划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行政权力。
向本系统内部公开下列民政政务信息内容:
交通局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所属单位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本系统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本系统年度奖惩情况。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本系统内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向机关内部公开下列交通政务信息内容:
机关工作规则。机关管理制度。机关干部任用程序及结果。机关公务员录用情况。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奖励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x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x民政网页;广播、电视、《x工作简报》报刊等新闻媒体;政务公告栏、公示栏、电子屏幕等;政务公开指导手册或办事指南手册;新闻发布会或其他会议;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如听证会等。
属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决策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后再作决定。
征集、听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认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代表举行听证会;进行专题调研;其他适当方式。
对未列入本规定主动公开的事项,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公开,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15日内审定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禁止公开的内容,决定公开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着力推进局属单位办事公开深入开展
各局属单位要结合实际,规范办事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创新公开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具体制度,特别做好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单位管理和社会服务全过程,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局政务公开领导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局属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广先进典型,提高办事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进一步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抓的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力量,落实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政务公开常设机构,市级机关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确保落实到人,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6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条例》规定,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思路,探索政务公开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