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全国领先的品质农业示范区、xx乡村先行地、乡村振兴排头兵,深入开展本质建设年行动,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农业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农业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农业执法水平,突出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全链条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行为,为“十四五”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实施本质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
(一)推进示范创建。鼓励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积极开展标准化执法办案区建设,以示范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二)强化业务学习。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农业执法“一月一法一案例”学习计划,采取自主学习、师徒帮带、网络交流、现场教学、抽查考核等多种形式,强化农业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持续增强农业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
(三)组织军训培训。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军事化训练和执法实务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人员大局观念、组织纪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增强执法人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四)举办“专家论坛”。及时调整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加强专家库的日常管理。不定期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家论坛,组织专家对农业执法领域疑难问题、制度建设、执法实务、重大案件等开展研讨交流,形成全市统一的指导意见。
(五)开展案卷评查。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队要加强执法案件质量控制管理,对照案卷评查标准,不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农业执法以交叉检查或集中评查的方式,组织执法业务骨干和法律专家,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质量检查。
二、全面开展十大专项执法行动,护航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开展种子种苗市场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以及农业农村部“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部署要求,以种子种苗市场集中整治为抓手,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通过严查种业违法案件、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发展运行环境。
(二)开展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要求,在全市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根据检查情况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相应处罚措施。制定标准化星级评农资门店认定管理办法,全面示范推广市级地方标准《农资商店运营规范》,深化“肥药两制”示范农资店创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绿剑”春季专项执法行动,以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为重点,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春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开展“绿剑”夏季专项执法行动,以农业投入品生产记录和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保安全”专项执法。开展“绿剑”秋季专项执法行动,以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疫、屠宰等环节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生猪“保供应”专项执法。
(四)开展“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开展xx流域禁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严厉查处水生生物保护区内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重拳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组织开展渔船安全执法“铁拳”系列行动,严查重处各类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三年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水产品为重点产品,加大不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茭白、杨梅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摸清消除重点产业、重点产区、重点品种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风险隐患,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六)开展农机专项执法行动。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网点为主要切入点,加大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无证驾驶或驾驶与本人驾驶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等违规行为。
(七)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执法行动。市区联动,查处主城区动物诊疗机构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超许可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注册执业兽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根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八)开展禁种铲毒专项检查。按照“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抓住罂粟开花的关键时期,组织专项巡查周活动,全面开展宣传和巡查踏查。延伸执法触角,发动农技站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田野、畜牧场、桑园地等复杂地域进行全面踏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不留死角。
(九)开展卫生杀虫剂专项执法检查。聚焦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农村商店,市区联合、检打联动,聚焦是否存在经营无证、冒证、一证多用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假劣、无登记和标签不规的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杀蟑药等卫生杀虫剂,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十)开展重要节假日专项执法行动。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做好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在五一、七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之前,组织开展节前保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渔船、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增添祥和音符。
三、不断健全农业执法体系,打造农业执法铁军
(一)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局队合一”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的分工协助机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xx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办案主体、办案权限、审核审批等有关事项,健全案源共享机制、交办督办机制、联合查处机制等制度。谋划推进“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指挥中心”建设。
(二)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应用xx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系统动态维护,熟练掌握巡查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系统执行一个标准、一套规范,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工作保障。保障人员力量,确保农业执法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正常履行。优化人员结构,优先引进法律专业或有执法工作经验人员,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律专业人才比例。加强装备建设,根据《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执法装备配备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执法装备采购对接等工作,确保执法装备配备能够满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四)健全制度体系。编制《制度汇编》,明确农业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完善评价制度,优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评议考核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提高执法办案在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中的比重。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报送、信息宣传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加强党建与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守纪律讲规矩贯穿到到执法的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良好的农业执法铁军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