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临湘:五日执毕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仅用五个工作日成功执毕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来,2018年1月,周某从临湘市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周某一次性付清购房款52万余元。2019年1月,房地产公司向周某交付了该房屋,实际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增加3.74平方米。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面积误差比例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部分的房屋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于是,该公司要求周某补足房屋面积误差款1.5万余元,但周某一直置之不理。2020年9月,该公司将周某诉至临湘法院。
临湘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应当全面履行,依法判决周某向房地产公司支付面积误差价款1.5万余元。但周某仍旧无视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临湘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周某名下一套房产按程序依法进行查封,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与其联系,耐心向其释明法理,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劝导周某主动还款。当29岁的周某听到自己将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时,瞬间慌张起来。在法律的震慑下,周某立马转变态度并表示马上联系房地产公司支付房屋面积误差款。
最终,周某交付了1.5万余元,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五个工作日内成功执毕。临湘法院快执快结的做法获申请执行人连连称赞。
【来源:忻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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