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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 :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专题党课 :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是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更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解决政法队伍中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促进政法队伍更加风清气正,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题党课 :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当前,我们X县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是一支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能打硬仗、不怕牺牲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但是,也有“害群之马”,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个别已经查处的腐败案件呈现的情形还比较严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我们来共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一些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这里,我摘编部分习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加强廉政建设的一些论述,与大家一起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寄托着习总书记对政法队伍的谆谆教诲和殷殷期望。

  一是关于强化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方面。

  2014年1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既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又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样是在这个讲话里,习总书记还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015年1月,习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2019年1月15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2020年1月,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斗争精神,着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这些论述归纳起来,就是政法机关、政法队伍要强化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力量。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经不住诱惑,就会在金钱、权力、关系、人情面前败下阵来。和平年代,政法队伍战斗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各种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第一线,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没有足够的政治定力,就可能迷失方向、丧失原则。因此,政法队伍建设必须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关于强化宗旨观念,执法司法为民方面。

  2013年2月23日,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提出,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说道“如果群众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没有钱去打,二没有律师可以求助,公正司法从何而来呢?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正所谓张飞卖豆腐──人强货不硬”;指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

  2014年1月,习总书记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文中强调政法机关要有职业良知,指出“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同年1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从这些重要论述可以直观的感知到习总书记的拳拳爱民之心,感受到习总书记对政法干部的具体要求,就是政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政法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只能用来保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也只能为了人民的利益。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对于解决政法工作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维护稳定,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不能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

  其次一切依靠人民。集中体现在搞好政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知道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和愿望;才能使政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树立政法机关及广大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好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因为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反之,在侦查办案工作中,无论我们的侦查设备、技术和手段多么先进,编制人员增加多少,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侦查工作就耳不聪、目不明,结果是案难破、人难抓。因此,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找方法。

  三是关于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方面。

  2014年1月,习总书记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文中强调“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同年1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讲到“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对政法队伍来说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绝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

  2014年10月23日,习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要求“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2020年1月,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新时期,政法队伍承担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只有敢于担当才能不负党和人民期待,不负政法工作光荣使命。政法队伍敢于担当就要做到严格执法,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法队伍敢于担当就要做到面对大是大非,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畏缩不前。

  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要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违反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定,为谋取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滥用执法权力,乱罚款、乱收费,甚至循私枉法,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作为则是政法机关和干警不履行法定职责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工作不敬业,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久拖不决等,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合理诉求。乱作为和不作为,都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以及政法机关的形象,必须在工作中坚决克服。

  第二个方面,向大家通报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以及部分典型案例

  在过去的三年里,浩浩荡荡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被社会普遍评价为“十九大以来最得民心的大事之一”,依法侦办了一大批黑恶犯罪案件,打掉了一大批黑恶势力,清缴了一大批“黑财”“隐财”,整治了一大批行业乱象,破解了一大批社会治理难题。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公布了一组最新数字,全国依法打掉涉黑组织X个、涉恶犯罪集团X9个,打掉的涉黑组织相当于前十年总和。

  成绩可喜,但问题也不容小觑。随着一批为涉黑涉恶分子提供庇护的“保护伞”被连根拔起,其中不乏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2020年,包括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龚道安,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等省部级干部在内的多名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落马。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法系统至少有X名中管干部、X余名厅局级干部被查处。就我们X来说,纪委近两年查处了X,X等一批政法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X等一批政法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县纪检监察机关也查处了X等一批政法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一些领导干部将本该用来捍卫公平正义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异化为谋取私利、买卖人情的私权力,“围猎”与甘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令人触目惊心。

  梳理落马干部的违纪违法事实,个别执法者沦为犯法者,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有的执法办案同权钱交易深度勾连,渎职滥权与牟取私利交互作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如Z在担任X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X等人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通过修改审查意见、降低强制措施级别等手段,帮助X名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逃避法律制裁,严重影响X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的耍弄特权,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作风霸道,执法随意。如X在任X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强行安排办案民警未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逍遥法外的X并未收手反而继续危害社会,之后该恶势力团伙又犯下了开设赌场和寻衅滋事罪。

  有的利用执法、司法特权“靠山吃山”。如X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伙同他人贪污公款X余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贿赂X余万元。X在任X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副院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违反罚没款、保证金、赔偿金缴纳程序,违规收取被告人缴纳的罚金、赔偿金、保证金等3项案款共计X余万元,全部予以截留。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X近几年来查处的政法系统的案件。

  X深入剖析这些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背后原因,可以发现他们有一些共同之处:

  一是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有的干警在早期的工作中兢兢业业、踏实肯干。随着职务升迁,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却逐渐背离了入党时的承诺和誓言。X在忏悔录中自述:“在侥幸心理和享乐主义思想的驱动下,竟然触碰高压线,撞上防火墙,从开始时的接受请吃,接受农副土特产品,一点一点的开始收受钱财并毫无愧欠之意,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X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家庭困难,在亲戚的帮助下上了大学。在党组织的培养下,逐步走上了领导岗位。在工作中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看到身边的一些人生活条件比自己优越,开始有了生活上的攀比思想,开始忘掉了自己的初心,因为背弃理想信念,得上“软骨病”,导致政治蜕变、底线失守、徇私枉法,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X工作20余年,在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在向宪法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他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发誓要忠于党的领导,要为人民服务,以满腔的热血、高昂的斗志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工作当中,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从初出茅庐的书记员成长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路途坦荡前程大好。但是古语有云“德不匹位、必有灾秧”,X从内心上从未想过要向党组织靠拢,一心只为自己谋划党外差额提拔事宜,在成为副院长后,得知如要继续晋升职务需要具有党员身份,才“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其思想目的不纯、动机不正,可见其初心和使命早已被遗忘。X从刚开始参加工作的“最幸福的人”“乐在其中”“和会计多学些财务业务方面的知识”到“之后,看到有人肆无忌惮地套取财政资金,大把大把的个人消费,也没有人管,内心世界开始扭曲,感觉人生待遇的不公平,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觉得太亏了,开始报怨现实的不公平。”彻底将初心和使命,遗忘在脑后,成为金钱的奴隶。

  二是放松教育锤炼、私欲极度膨胀。有的干警在长期的工作中没有注重自身的学习教育,放松学习甚至不学习,忽视思想品质的锤炼,放弃自我的提升改造,逐渐迷失在个人的贪婪和金钱的诱惑中不可自拔。X忏悔道“认为吃一点、喝一点,没有什么,到后来收人家的东西,已经开始忘记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作为一个检察院的检察长,其职责是实现公平正义,但是随着思想变化,在案件的处理上因为收过当事人的钱物,接受到当事人的吃请,所以在处理时没有做到公平正义”。X在忏悔录中说:“就是自己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没能坚持原则,把工作和职务当做捞钱的工具和平台,随着职务的升迁,捞钱的数额越来越大,就是没能坚守底线,最终导致自己犯下不可弥补的错误,成为人生永远的遗憾”。X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丰富法律知识的法官,法律知识却成为了他“富贵险中求、恶向胆边生”的最大依靠,便开始思考利用权力、知识去钻制度的漏洞,将“福自民筹、利为民谋”的福彩口号作为自欺欺人的掩饰,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向罚金、保证金及赔偿金伸出黑手,并挥霍一空。X“对党组织的学习越来越抵触,借口工作忙,经常拒绝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醉心于打好自己的小算盘,价值观发生的偏差。”“内心的贪婪欲望战胜了理智和底线,想着领导花大头,花点小头也没什么,从最初使用几千元的忐忑不安,到后面习以为常,胆子越来越大,不再满足千儿八百的小钱,几万甚至十几万的使用,都不觉得害怕,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X从基层民警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后,最后沦为一名阶下囚,他在忏悔录里写到:我放松了学习,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三是特权思想作祟、监督制约缺位。有的干警缺少法治意识,习惯于凭权力办事,不习惯按制度和法律办事,他们一遇到问题就暴露出暴戾的本质,同时监督乏力,也是助长他们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X在忏悔书中承认,是“我现在有了权力,为什么不能挣更多的钱呢,有了更多的钱我的生活就会更好”的念头让他最初向案件被告人伸出了黑手,也是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管存在漏洞让他越来越肆无忌惮。X市检察院任检察长后,因为案件多,在办理案件中找的人也多了,说情的人也多了,逐渐萌发了“特权思想”,在行使公权力时迷失了自我,明目张胆地收钱为犯罪嫌疑人办事,甚至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在处理以X为首的团体聚众斗殴案件时,与X等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吃吃喝喝,并多次收受钱物,无视法律的公平正义、无视法律的尊严,公然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干预办案、徇私枉法,最终沦落为黑恶势力的帮凶和“保护伞”。X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独断霸道、无所顾忌,但却少有人向他提出不同意见,导致他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第三个方面,要正确理解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策略

  此次教育整顿是一次思想教育,是一场政治洗礼,根本目的是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养、工作水平、业务能力、执法能力,锻造高素质政法铁军,更好地适应反分裂斗争、反恐维稳斗争的需要。在动员会上,X书记已经讲到,“要坚持宽严相济,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在这里,我再强调两点:

  一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也规定:“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不论是纪律法律,还是相关政策要求,都给主动投案者争取宽大处理留了出路,为一时走上错路的人自我救赎辟出了“通道”。

  反腐没有休止符。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震慑和党的政策策略感召下,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下和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2020年,全国X万人主动投案,X万人主动交代问题;我们X县有X人主动投案,X人主动交代问题。可以说,主动投案,已经成为X县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趋势、新特点。

  二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此次教育整顿的政策策略。

  此次教育整顿从现在开始,到X月底结束。在此期间,一律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处理。就是说,既有“自查从宽”来引导,又要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一柔一刚,同向发力。“自查从宽”,就是对那些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分。但“自查从宽”是有期限的,就是在教育整顿结束前。同时也是有底线的,不能无视法纪规定,随意降格、特殊照顾。对那些只交代“鸡毛蒜皮”小事而隐瞒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旦发现,必须依法依纪从严处理。“被查从严”,就是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加大组织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依纪从严处理。之后我们还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紧紧围绕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确定的6大顽瘴痼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清查,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表象也查根源,确保问题查深查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让腐败分子在政法队伍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对于我们政法干警来讲,要珍惜组织给予的这个政策,要明白组织是最坚实的靠山,要明白“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给机会不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现在不自查,将来必被查”,“小病不治、大病难医”,“悬崖勒马是正道”,从而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洗心革面的姿态投入工作。

  主动和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对于主动自查、说明问题的,组织会善意接纳,给予机会,帮他把病治好。对不思悔改、负隅顽抗、对抗组织的,必然会受到严肃处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来说,前方已是穷途末路,认清形势、尽早回头,怀着对党的忠诚、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及时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唯一选择。须知,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与其时刻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不如尽早认清形势,争取组织宽大处理。无论是走对抗组织调查、搞攻守同盟的歪路,还是走算命卜卦、求神拜佛的邪路,最终都是一条道跑到黑的绝路。

  第四个方面,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落实全面从严治警。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形势任务极其的重要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新作用全力保障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贯彻落实。

  一是严守纪律规矩,强化纪律建设。

  2015年1月,习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所有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要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得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纪律放到重要位置来抓,严格贯彻“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队伍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要严格尊崇党章,学好用好党内法律法规,树牢底线红线意识,切实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要把纪律规矩看成是“带电的高压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

  在我们X,政法队伍处在反恐维稳第一线,在政治上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要把党性修养作为政法队伍的立身之本、立业基石,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各族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始终保持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坚决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确保X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二是强化纪法底线,从严管警治警。

  2014年1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引导广大干警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提出“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调“对这样一支三百多万人、手中掌握着很大权力、面临的考验诱惑多的大队伍,从严治警一刻也不能松懈”。

  2020年8月26日,习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严明警纪、纯洁队伍,聚焦实战、强化训练,着力锤炼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充分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政法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队伍建设是全部政法工作的基础。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政法工作全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政权的巩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法机关地位特殊、责任重大,又长期战斗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很多。因此,政法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换言之,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形象,关系着国家政权的巩固,决不可掉以轻心。只有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确保执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不断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正确处理和化解新形势下的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才能强化执法为民意识,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同时,政法机关是老百姓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寻求帮助的最理想机关,是老百姓“讨说法”的地方,是人民群众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公正执法司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祈盼和强烈愿望。如果执法司法都不公正,老百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事实证明,官吏腐败、司法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政法队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顺民心、合民意的大事。

  三是加强惩治力度,一体推进政法系统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17年8月以来,X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X件,处分X人,X等人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受到法律的严正制裁。可以说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是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谋划、贯通推进,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在减存量、遏增量上持续用力,坚持有案必查,要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制止、胆大妄为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聚焦这些年查处的政法系统案件中暴露出的风险点、薄弱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把好“第一道关口”,纪检监察部门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对发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政法干警都要“一案双查”,在从严问责本人的同时,倒查党组织的管理责任,倒查相应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压实政法系统党委(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推进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做到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利用X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广大政法系统干部要主动读一读落马官员的“忏悔录”,增强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要严格修身律己,树牢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严格家风家教,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要时刻以“若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等警句来警醒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一分一文当思来路要正,一言一行要想是否合规。X在其忏悔书中写道:我为自己所作所为感到十分的悔恨,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我无颜对亲人朋友说什么,但如果让我说,我一定会对亲人特别是我的孩子说,做人要正派,品德要好,要有上进心,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还要对我的同事说,请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走我这条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还有很多很多。X在案发后的忏悔,就是我们最生动的教材。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治警永远在路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人民满意、素质过关的政法队伍,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为建设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以上几点,与同志们共勉。有不到之外,请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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