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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暑期实习报告

司法所暑期实习报告
这个暑假我来到了X省X市XX司法所展开了为期50天的实习。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区、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短短一个半月,在司法所所长以及办公室同事的帮助与指导下,我真实的感受到了司法所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在实务中重要作用,并对所掌握的相关诉讼法知识有了进一步深刻的理解,同时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也得到了领导与同时的一致认可。
一、实习单位简介
作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处理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具体负责镇和街道司法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承办各类律师与公证协办业务。由于区域限制性,X司法所的规模较小,主要设有行政办公室、法制教育宣传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归正人员管理科及档案室五个部门。在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供适当的法律服务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
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机构,其工作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同时负责法院禁止令的通知与监督,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回访,进行法制教育并深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
二、实习过程以及工作内容
在我有限的实习时间里,很遗憾我没有好好的对所在的单位做一个细致而深入的了解,但是也正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于社区矫正的具体工作从原本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实务经验,受益颇多。
我实习的岗位是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司法助理员是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在司法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2.指导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 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3.结合实际需要对群众进行有关政策、法律、法令 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了解并向上级报告人民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在我在所里实习工作的一个多月内,我主要参与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参与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与公安派出所参与检查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实习前,我一种以前以为调解工作就是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来判定是非,但面对的实际情况却是十分复杂,毕竟在目前,尤其是除了刑法以外的其他部分法的法律威慑力不高,居民的法律意识相对单薄,而且法律从来都是理性的产物,若罔顾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地位、关系以及案件具体内容,单纯的依法断案并不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矛盾的缓解。
我所在社区处在市内,交通便捷,因此得以以司法助理员的身份跟随所长参与社区调解。在和所长调解各种纠纷矛盾的过程中,我也见识了各种人情现实:在因为宅基地的纠纷矛盾中当事人互相对骂,很难将之与其职业职务相联系;在较为敏感的夫妻离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却又不肯离婚,遗憾的是,由于我作为实习生身份的特殊性,所长让我回避,因而并没有具体地参与调解;在公共用地使用权的纠纷中,所长与物业一同了解案情,并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会受到当事人情绪化行为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调解难以为继,而为了增加对于调解员身份的认同感使得调解协议的顺利达成,所长往往使用方言,为各方分析个中道理,致力于矛盾的解决。纸上学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每一起调解都让我明白一些人情世故,学习到书本不可能学到的东西,积累了实践经验。
(二)接待前来报道、登记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以及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
夏日的炎热让我对呆在所里有了更多的期待,在没有外出调解的时间里,我被分配到档案室对归正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同时也接待前来在登记或定期接受思想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印象最深的是处理一起关于构成开设赌场罪当事人被依法判处缓刑的案子,首先案件本身就具有特殊性,被告人是通过互联网开设赌场网站,并吸引了大批人员前来赌博,涉案资金达到了百万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这是此前学习的时候自己所忽略的知识点。同时他还仔细的问了有关减刑的相关问题,负责登记的姐姐耐心的予以解答。在他们走后,我曾问过关于重大立功在实务中具体的可行性问题,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重大立功的相关认定条件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这些相关条件在实务中的,除非是检举、揭发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一般很难实现,在司法所处理的案子中,仅有几年前一位工程师,由于发明创造申请了国家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得以减刑外,鲜有所闻。
此外,我对于对于对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他们登记时会领取一张已经注册的电话卡,司法所以此来定位被管理人的行踪,避免其未经申请走出辖区;同时,对被管理人员的思想关注,司法所会定期对他们进行社区回访,在社区委员会的配合下帮助其顺利归正;此外,司法所也会举办思想教育交流会,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接受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帮助然更好的回归社会。
(三)整理归正人员的档案并参与司法所为之开展的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所对每个成功归正人员的案卷都会予以存档并定期整理,同时对于他们归正以后的社会融入情况密切关注,帮助他们尽快的立足于社会。
三、实习心得与体会
(一)有所体悟
通过为期50天的实习,我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情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掌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掌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对于归正人员以及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关注也是十分重要的,需要针对他们的具体案件,来跟进、关注他们的归正情况并及时反馈,定期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与培训,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难题,防止他们再犯。而对于他们,我们也不能以异样的眼光对待,司法所所谓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在社区矫正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万不能有所懈怠。
同时,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也非常重要。随着法制社会的建设,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这点与我在学校时参与学生法律服务中西的外出普法活动时也有所体会。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这就导致了纠纷当事人想要以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在法律适用结果无法满足他们心理预期时,他们会更倾向于质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司法行政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积极性,从而与以民间调解来缓和矛盾的目的很难实现,反而降低了调解的效率与质量。所长曾感叹,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我深以为然。的确,法律知识的普及任重而道远,虽然现在依法治国不断推进,但是还是需要不断的提高民众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实现真正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后知不足
根据实习期间的工作情况我也发现了个人的工作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与人的沟通交流的能力与技巧方面以及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虽然自己平时性格比较外向,但是对于用方言进行交流沟通并帮助解决纠纷还稍有困难,同时自己对于部分问题的理论掌握还不熟练,使他们对我的建议有很大的不信任感,造成了许多不便,所以以后要多与各种人沟通交流,加强锻炼,提高自身应变能力,训练说话的技巧。很遗憾的是在校期间理论学习没有很好的在实践中运用过,真正到了基层岗位上才发现自己学的仅仅是皮毛,掌握的也不扎实,不知道如何才能系统灵活的的运用理论知识。有时候一件民事纠纷分析起来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的调解中会在特别时候变得复杂让人头疼,以后要进一步认识社会现实,积累实际经验,不断运用到司法工作中去。另外,对于司法所相应的制度和职责不够熟悉,很多时候还是需要依仗单位各位同事的帮助,在他们的耐心指导下取得进步,从而得以实践的锻炼。
总之,来到司法所的这段实习期间,在所长及同事的带领下,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通过亲自实践对学校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理解。学到不少实践性的知识的同时,也给我留下许多美好的回忆。这次实习经验并不是能够可以通过学校书本知识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实践中,我认识到,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课本知识或许还是很系统很理论化的,具体到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与探索,同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妥善的解决问题,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每天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政府文件数不胜数,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够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不断进步,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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