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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摘要】: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会计档案管理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xxxxxx会计档案的管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会计档案管理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会计档案的管理。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财政部会第4号《企业财务通则》。

  财政部会第5号《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财工字(92)574号《工业企业财务制度》。

  华中电力集团电力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3管理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局长工作部负责,会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本任务

  4.1.1负责接收、编目、保管、查阅、鉴定、销毁与统计本局形成的会计档案,做到保管妥善、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4.1.2做好会计档案的查阅、复制利用工作,为全局经营管理工作服务。

  4.1.3负责对本局形成的财务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1.4负责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或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提出存毁意见,并监销经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

  4.2归档范围

  4.2.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本局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4.2.2局财务部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核算的会计材料,除应当归档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外,还应将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移交局档案馆保管。

  4.2.3会计档案具体归档范围详见本局标准:《文件材料归档管理规定》。

  4.3归档要求和时间

  4.3.1本局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局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做到卷内无装订金属物,纸张无破损),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4.3.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局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第二年由局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向局档案馆移交。

  4.3.3编制会计档案移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等内容。

  4.3.4会计档案人员接收会计档案时,须按照移交清册所列容逐项交接,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4.3.5已归档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人员应会同局财务部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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