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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报告

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报告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司法局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提高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全面构建和谐x的工作目标,严格遵循“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整合资源、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健全预警网络,加强宣传普及,强化保障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2021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报告

  (一)健全机制,提高应急效率。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一是调整了司法局应急管理机构。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我局根据局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处置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局长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面部署了我局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了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的应急事项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建设,将应急管理意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为使我局应急管理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根据《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x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快推进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及时修改、下发了《x县司法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原则、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预警预测和信息报告、值守应急和宣传培训、后期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做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局领导对应急工作非常重视,由局应急办牵头,不定期深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对应急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并限期整改,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今年,我局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公共财产损失等突发公共安全事故。

  (二)广泛宣传,营造应急管理氛围。

  为提高认识,我局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领会应急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基层司法所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使全局干部全面了解本单位、本岗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掌握预防、控制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法。同时,广泛宣传,营造应急管理工作氛围,充分利用“x·xx消费者权益保护日”、“x·xx禁毒宣传日”和综治宣传月等宣传日,在县文化广场、银河路等人员流动量大的主要街道举办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加大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应急知识和公布应急电话。

  (三)结合实际,推动工作,强化预防控制

  为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司法局结合实际工作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了情报信息预警机制。紧紧围绕系统内安全生产、安置帮教、综治维稳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领域,大力开展情报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等积极畅通信息渠道,严格信息报送管理,遇节假日及两会、中阿经贸论坛召开等特殊时期每天下午五点以前和平时每周三、周五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准确排查和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司法局的要求,利用综治工作平台,畅通应急工作信息渠道,成立应急工作信息员队伍,切实加强管理,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x-x月份,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xxx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xxx件,调处xxx件,调处成功xxx件,调处成功率xx%,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xx人次。二是建立健全了应急处突机制。一方面切实加强了排查和防范工作,力争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化解,争取工作主动;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处突机制,公共事件一旦发生,局领导能够快速到达现场,确保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将损害减到最低。

  二、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报告

  三季度,我局主要围绕麦收工作、土地纠纷工作等易发多发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

  一、三季度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和成因

  (一)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我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任然较突出,造成了个别地区的不稳定,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包括下岗职工问题,小城镇建设和县城扩建,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涉法涉诉、涉农等问题,这些问题目前任然影响着我县部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我县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关系矛盾是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利益格局的过程,在经济发展中,人们的利益意识不断觉醒和强化,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主体和格局不断生成,无形之中会形成利益差距,从而导致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增加。一是利益主体受到侵害,如在农村,一些失地农民因征地补偿远不够满足农民的需求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城镇部分居民因房屋拆迁补偿款低而无法购买新的住房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等,这些都是利益受到侵害而引发的。二是一些利益主体如城镇、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生活医疗、养老金无法得到保障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二、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活动。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各司法所定期组织各调委会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职能作用,对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纠纷,就地现场进行了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进行了化解。

  2、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结合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活动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把握矛盾纠纷排查的主动性,大力推行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抓早防激化的预防措施,在农村重点排查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征用、侵权赔偿中引发的易激化的纠纷。在城镇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及企业欠薪等方面引发群体性上访苗头的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把各类纠纷化解在初发之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力度。一是根据区市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了x县司法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做好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各司法所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围绕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围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等开展了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的村居以及高发案地区等进行了重点排查,通过排查摸底,集中力量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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