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21年度
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21年度
为加快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做好我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关于x市油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和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在总结前几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实现秸秆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以疏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以确保空气质量、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建设生态乡为总揽,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乡范围内,全面禁烧,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对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的农作物秸秆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了xx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4个行政执法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
执法组的具体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情况、现场执法检查以及禁烧办的日常工作;督促各村积极宣传和引导农民实施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
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所辖区域内秸秆禁烧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禁烧工作,并于2月2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实施方案分别报乡禁烧办。负责对本村境内交通主干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立即通报乡禁烧办并及时组织人员灭火。
(二)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各村、乡直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同时要对工作不力、监管失职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落实目标,明确责任
1、建立目标责任制。村书记是全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禁烧工作,乡包村干部是二级网格的管理责任人。同时要按市禁烧办的统一要求,建立三级禁烧网格,三级网格以村民组为单位,村民组长为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村包组干部网格管理负责人。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本村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禁烧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村庄和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逐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各村还要成立禁烧工作应急小分队,在禁烧期间加强巡逻,发现焚烧秸杆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灭火。
2、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形成以秸秆直接还田为主,秸秆青贮、堆沤、气化、压块和栽培食用菌等为补充的多渠道、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3、加大督促检查。乡政府各执法组,要在各主要交通干线和各行政村进行巡回督查。乡禁烧办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禁烧工作的暗访。乡禁烧办设立专门举报电话xxxxxxx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问题,将督查情况上报乡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在全乡通报检查结果。
4、建立日报制度。乡禁烧办要坚持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5月20日至6月10日,各村禁烧工作机构每天都要将本地的秸秆禁烧工作情况上报乡禁烧办,乡禁烧办据此汇总后及时向县环保局、县农委和县政府报告。
(四)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
乡禁烧执法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现象一经发现,责令其立即停止,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责任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秸杆禁烧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纳入乡对村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落实经费,确保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乡财政要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禁烧工作,一是要购置灭火器材20套(灭火器、铁锹、铁叉、扫帚等)。二是村民组长禁烧工作专项补助每人200元。三是确保禁烧期间各执法组工作用车。
五、秸秆禁烧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二月份:乡及各村分别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禁烧工作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乡政府落实禁烧办工作场所、人员、经费、车辆及责任,配备相应设备。建立乡秸秆禁烧3级网格化管理制度。
(二)三月份: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工作体系,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做好田头窖挖(整)工作及秸秆集中堆放点布点工作。
(三)四月份:做好宣传工作,将上级各主管部门印发的宣传明白纸及《秸秆禁烧告知书》发放到户。网格化管理责任人、乡村2级督察人员、应急队伍到岗到位。
(四)五月下旬-六月上旬:全面禁烧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巡回检查,秸秆及时离田,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乡、村、组三级网格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严防死守,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和值班制度,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眼,晚间见火,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乡政府加大对乡村干部秸秆风少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五)六月下旬:乡禁烧办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观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乡,结果列为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