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的自查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2021年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的自查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新都财监[xxxx]xx号和川财监督[xxxx]xxx号《关于开展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 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成立专项基金和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x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xx同志担任,镇纪委、财政所、群工办等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由何泽友同志担任。
二、检查的范围和对象
检查的范围为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xx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
检查对象为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上述专项资金部门。
三、自查自纠阶段情况
经过认真清理,我镇在有关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方面,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