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调控政策的虚构买卖合同无效
规避调控政策的虚构买卖合同无效(主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卢越)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严审合同效力,整治虚假房屋买卖诉讼,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意见》共24条,聚焦重点领域,《意见》指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异议之诉,劳动争议,离婚析产纠纷,涉房屋限购和机动车配置指标调控等宏观调控政策的买卖合同、以物抵债纠纷等各类纠纷,是虚假诉讼易发领域。对上述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关注、严格审查,加大整治虚假诉讼工作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介绍,2017年至2020年,查处执行异议之诉虚假诉讼年均增速高达61.11%。《意见》要求严格审查执行异议之诉全案证据,审慎对待当事人自认,严防当事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
“民间借贷历来是虚假诉讼高发易发领域。2020年共查处虚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772件,占查处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53.09%。”贺小荣说,《意见》要求严格审查通过循环转账、“断头息”等方式虚构借贷、虚增本金的违法行为,严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近年来通过虚假诉讼逃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的现象有所抬头。《意见》规定,为规避调控政策等非法目的,虚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提起诉讼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认定拍卖行为无效。
在刑事追责方面,《意见》对惩治涉虚假诉讼刑事犯罪提出总体从严、打击重点、刑民协同三方面要求,从严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查假纠错等方面做好刑民协同,既要打击虚假诉讼,更要依法救济受害人权利。
贺小荣介绍,下一步,最高法为深入整治虚假诉讼还将制定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实现对虚假诉讼标本兼治。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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