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
中心组织人事科工作总结
人事科在中心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体育局的各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为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服务为中心,积极落实工资、福利、政策等各项制度。以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作风,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绩效工资改革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政策,参考《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由组织人事科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考核办法,经中心领导和省体育局审核,上报人社厅通过后已开始正式实行,并将之前的绩效工资补发完毕。
二、 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办[2015]75号)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组织人事科经过多次修改制定了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已经省体育局人事处。
三、 单位政务办理
根据省体局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人事科于1月至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办理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于2月份办理主任的法人变更手续,于5月办理主任的法人变更手续,于11月办理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手续,于12月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变更、建行公积金账户变更及工商银行代发工资账户变更手续。
四、 运动员保障工作
组织人事科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本年度已完成70名运动员自主择业办理和20名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
五、 养老保险改革
根据人社部社保中心要求,为完成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组织人事科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认真保送机构分类、经费来源及类型、人员编制情况等相关内容给省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处。
六、 社会保险申报
根据人社厅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组织人事科努力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申报审核和稽核工作,为中心干部职工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七、 档案专项审核
按照省体育局人事处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组织人事科积极细致的工作下,加快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任务进度。
八、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根据省体育局《中共山东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中心自开展“三严三实”集中学习教育以来,组织人事科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贯彻要求,开展了一系列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九、 教练职称评审
根据省人社厅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人事科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练员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并严格执行申报、推荐、审查程序的相关要求。
十、 工资统计业务
组织人事科为停训和解除协议的运动员做了停发工资业务,为选择自主择业的运动员核算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款,为外聘工作人员按月发放工资;并于1月发放了元旦过节费、2月发放了春节过节费、6月发放了防温降暑补贴、9月为部分工作人员发放了无房补贴、10月发放了奖金、11月发放了采暖补贴、12月发放了本度精神文明奖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一、 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组织人事科按照计生办的要求,认真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在计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为单位符合要求的职工办理独生子女证,圆满的完成了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总结一年的工作,组织人事科虽然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足。最后感谢中心的领导和同事们,感谢领导热忱的指导我们,感谢同事诚恳地支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组织人事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