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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工作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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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举报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x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xxx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保持警惕,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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