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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农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关于涉农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文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林草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主线,以“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方案制定和监督落实为抓手,以着重解决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护林员聘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为切入口,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集中整治全区涉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使群众从林业和草原工作中体会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调查,分析研判。按照林业和草原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走进广大退耕还林农户、公益林管护人员、护林员中开展调研工作,深入了解群众在相关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广泛听取群众在政策执行中的意见建议,为在全区林草系统实施林草涉农“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二)梳理职责,制定清单。结合近年来在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护林员聘用中存在的问题,聚焦自身管理方面的短板,在细致梳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梳理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护林员聘用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群众行使的监督权利等方面的“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为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制定“明白卡”。“明白卡”以简单明了的文字将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应该履行的权利、义务和维权渠道予以告知,提高广大群众对林草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使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

  (三)明确范围,规范程序。实施林草涉农“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重点在退耕还林、公益林补偿、护林员聘用项目所在地,以及信访投诉问题涉及的区域实施,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支持开展工作。通过向群众公开监督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接受群众的监督,从点到面,由浅入深,积小胜为大胜,切实解决在惠民政策实施中管理薄弱、服务缺位的问题。在为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做好主动服务的同时,严格按照专人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回访答复、分类归档等程序认真处理群众诉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都要积极作为,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真正以涉农服务“小切口”推动管理发展“上水平”。

  (四)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各相关单位、股室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和新媒体开展宣传,通过在办事窗口、公共场所、村镇居民点发放宣传资料,在单位内部、村镇公示栏粘贴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本单位实施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宣传力度。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启动实施,总结推广。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从xxxx年xx月中旬启动实施,通过集中解决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点上的问题,形成推动林业和草原融合发展面上的工作。xxxx年xx月底前,各单位对实施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或其他有效方式固定下来,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林草惠民政策实施的制度体系,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提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实行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各有关单位、股室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主要分析研判阶段性管理服务形势,处理涉及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的诉求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召集人每月向县区调度一次进展情况。各县区林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专门的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本单位应履行的管理和服务职责,真正把管理对象和林农群众对林草工作需求的每一件小事都当作大事办好办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股室负责落实各自管辖范围内林草涉农服务清单事项的管理责任,按照附件x的格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作和向群众发放本部门、单位的“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明白卡,并受理处置相应咨询和信访投诉;局有关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和管理对象履行相应职责,落实各自清单事项。

  (三)加强履职监督。要把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杜绝管理和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将林草涉农服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对工作推行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落不实和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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