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镇和村(社区)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提升镇和村(社区)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决策部署,以“四办”改革为总抓手,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以加快审批、联通数据、完善监管、优化服务为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 改革 (以下简称“四办”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拓展到村(社区)一级,实现“三级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全县、服务优质”的目标。县级政务大厅实行“标准化”建设模式,强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智能智慧、高效便捷”的政务大厅,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指导;镇实行“一站式”办理模式,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目标,不断建设规范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推动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强化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受理、转达、办结能力;村(社区)实行“零距离”服务模式,以提供“零距离”人性化服务为目标,通过整合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放大村(社区)代办服务功能,发挥帮办代办职能,确保政务事项在本级“接得住、办得好”,切实为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基本原则
——依法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合法合规、高效便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体现权责统一。
——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务服务的事项名称、受理条件、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高效便民。有效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改革目标,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便民制度,创新实行预约服务、自助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切实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规范运行。从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服务质量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做到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并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实现基层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规范运行。
——系统整合。充分整合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深化xx政务服务网xx子站建设与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省、市、县、镇、村(社区)五级“一张网”运行,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虚拟大厅的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领导规范化。各镇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并组织、指导、协调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在场地、人员、设施、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服务项目规范化
项目规范化。全面清理镇审批服务事项,科学界定镇职能职责,建立权力清单,确保分门别类、规范细化。新增或取消政务服务和事项时,由项目所属部门或镇提出意见,报县“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程序规范化。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服务模式,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科学设置便民服务综合窗口,将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优化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确保即办件办结率达到xxx%。
联络畅通化。在省、市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保障体系等电子政务公共设施,推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同步对接,实时共享全县电子政务信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网络端延伸。
硬件设施规范化
办公基础设施良好。各便民服务中心应确保场地规模、人员数量、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及可办率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即有固定的服务场地,窗口有专人办件,实行开放式办公。
标识系统规范。各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统一规范的入驻业务窗口标识牌和事项公示牌,在窗口位置公布工作人员桌牌、事项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或办事须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渠道等重要信息,并向办事群众一次性告知清楚。
服务设施完备。各便民服务中心应配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对外服务环境保持整洁有序,并为服务对象提供休息等候场地。与便民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宣传资料要摆放整齐,便于群众阅览,并定期更新。
窗口服务规范化
优化窗口设置。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结合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生保障、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设立x-x个综合受理窗口、x-x个即办件窗口,实现就近办理。综合受理窗口主要负责办理除即办窗口之外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以及业务咨询解答、要件受理、转办催办、结果送达等工作。
改善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使用并推广普通话,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精神饱满、热情周到、文明服务,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讲解释和劝说引导工作,并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人性化服务。
提高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工作,对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全部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清楚,并一次性验清提交的材料和出具的批文、单据等,所出具函件要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反馈,公布处理结果,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强化队伍建设。选用窗口工作人员时应注重年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等相关要求,确保把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全面的干部充实到窗口工作岗位。各镇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监督管理规范化
加强制度建设。各镇要研究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健全即办件、承诺件办理操作规程,确保规章制度和流程办法健全完善。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AB岗工作制、离岗告示制、投诉举报制等工作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强化监督管理。要定期组织召开窗口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例会,开展“优秀窗口”及“服务明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榜样、创先争优。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实行考核、考勤与绩效挂钩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场地标准。各村(社区)应留有充足办公空间,以提供便民服务,有条件的村(社区)要设立便民服务点,并配齐基本办公设施,办公环境整洁有序;尚不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向村(居)民公布明确的办理地点及代办人员,采取就近受理、综合代办的方式提供便民服务,并逐年解决场地问题。已设立便民服务点的村(社区),应加快设立至少x个综合窗口,并确保该窗口常驻工作人员达到x名以上。综合窗口要在醒目位置摆放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或办事须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资料。
代办事项清晰。在厘清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就近受理,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明确代缴、代办、代理事项清单,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让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办理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事项。
服务职能拓展。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根据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动医保、低保、养老等便民事项在村(社区)就近办理。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积极推行网上预审、公休日预约、主动上门等特色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使服务功能切实辐射每一位村(居)民。
五、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深化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镇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提供优质服务等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工作有计划、服务有标准、实施有监督。各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
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四办”改革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各镇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增强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镇“四办”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全县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严肃问责。有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促使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