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2021年关于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为适应新形势下动物防疫工作需要,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促进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三农”工作定位,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简约高效、分类管理、上下统筹等改革原则,建立机构完善、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动物防疫体系,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建设任务
按照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有关要求,理顺动物防疫县、乡职能关系,有序推进基层防疫体系改革,确保防疫队伍稳定,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形成运转高效、指挥灵活、统一协调的全方位动物防疫体系。
(一)加强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设。择优留用xx名动物防疫员充实到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主要负责疫情监测、物资管理、应急处置和乡镇(街道)分包业务对接、技术指导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效果评估、疫情监测、疫病净化、指导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技术支撑和防疫监督等工作。
(二)建立乡镇(街道)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将xx名防疫员划转到乡镇(街道)管理(其中街道、镇、镇、镇、镇各x人,镇x人,乡、乡、街道、街道、街道各x人),成立动物防疫办公室,人员工资和待遇由乡镇(街道)管理发放。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对国家规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疫病开展强制免疫、抗体抽样送检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和扑灭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人畜共患病防控和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发现的死亡畜禽收集处理;负责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建立(检疫申报)、畜禽粪污指导、“瘦肉精”抽检排查等工作,开展风险评估采样、畜牧业调查统计等与畜牧业相关工作。
(三)构建村级动物防疫服务网络。各行政村明确x名村委成员专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村动物防疫工作,确定至少x名村级动物协防员,村委会负责村协防员的日常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
主要职责:负责本村动物防疫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安排本村群众做好免疫准备;协助防疫员做好动物x、免疫、抗体抽样、畜禽粪污指导、养殖场户档案建立等工作;做好本村畜牧业调查统计、建立村畜禽养殖台账,准确掌握全村畜禽生产变化和疫情动态,为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畜禽补防、完善畜禽台账等提供准确信息。
(四)保障防疫工作有效衔接。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由县指挥部安排到乡镇(街道)指挥部领导小组部署落实,乡镇(街道)组织包村干部、防疫员、村级协防员开展春秋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补防工作。严格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按照“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原则,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xxx%,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稳定在xx%以上,严禁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为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员工作优势,防疫员可被聘用为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专员,为养殖场户提供有偿服务,参与养殖场户免疫档案信息化管理、检疫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由县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卫生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任成员单位,指挥部在县农业农村局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分工承担相应职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分别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卫生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
(二)建立保障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科学、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县财政向乡镇(街道)列入防疫员工资和防疫经费预算,保证防疫工作和疫病净化处置需要。乡镇(街道)要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为防疫人员提供日常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劳务报酬由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按照防疫员实际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内容绩效发放,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使用。
(三)严格绩效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好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信息共享、疫情会商和督办检查工作机制,避免防疫工作出现空白和漏洞。加快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动物防疫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人员岗位根据上级政策实行动态设置,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绩效按照免疫质量和监测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一年一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由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分别对管理的防疫员予以解聘。做好解聘或退休防疫员岗位补充,补充防疫人员乡镇(街道)应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好补充人员岗前培训,熟练技能后接受乡镇(街道)领导开展动物防疫等畜牧业相关工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挤占防疫员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或兽医防治员技能,动物防疫人员优先从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中遴选。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既是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三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