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
摘要旅游业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或地区非常有力的经济产业部门,生态旅游是一种理想的形式,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开发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业形式,对于避免急功近利的发展模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32-0174-01
1我国生态旅游的现状
生态旅游的发展,不但提高了人们走入自然,欣赏景色的兴致,也提高了自然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及赚取外汇的额度。2009年召开的世界生态旅游大会可知,生态旅游给全球带来了约200亿美元的年产值,生态旅游已成为现今世界旅游发展的趋势。
我国具备发展生态旅游的条件:首先拥有广大的客源市场,且伴着人们生态意识的觉醒,对生态旅游的需求将更加大;其次具备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早在1997年底,我国就建立了类自然保护区900多个,其中国家级的120多个,14个获批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这些保护区云集了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及自然景观中最精华的区域,是生态旅游的理想之地。
但我国的旅游业开发的时间还不长,目前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开发模式。人们对旅游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旅游业是无烟工业的理念还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占主导,生态旅游的发展仍然处于很初始的阶段,强调到大自然中旅游,强调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而忽视了旅游本身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破坏。实际上,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给环境带来较严重的污染,如旅游资源的粗放开发和盲目利用、风景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与污染严重等,亟需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
2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不可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只有与自然环境相和谐的发展旅游业才可能更长远。因此开发必须适度,控制开发的范围,加强环境意识,否则,过多游客会对当地的环境造成超负荷的压力,从而使生态旅游赖以生存的环境破坏,持续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2.1大力发展森林公园,保护森林资源
自然环境是由各层次的生态系统共同构成,必须使其相对的平衡。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森林公园。我国资源的保护应注意以下两方面:① 加强生态管理,使之持久协调发展。森林是一个整体,森林除树木外,还有很多别的物种,它是一个由许多成份构成的复杂系统。切不可把森林当做木材生产基地而乱砍伐,甚至掠夺式的经营,那样用木材换得了经济利益,却牺牲甚至是毁灭了其它资源的生存环境,得不偿失。从而也难以发挥森林资源的最大效益。当然我们保护森林,也不是一味任其自然。因为森林会枯萎,若不砍伐,任其自生自灭,也是浪费资源。因此可在适度的范围内进行采大留小有计划、有选择的开采,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各效益的可持续发展。② 坚决对森林犯罪予以打击。现在,很多基层单位、干部没有强烈的法制观念,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现象仍普遍存在;犯罪分子在严打斗争开展后仍顶风作案,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过重,打击森林犯罪的力度欠缺。因此针对上述情况,要加强森林立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森林。只要我们按照法律严格执行,加大打击力度,森林建设就有了根本的保障。
2.2统一规化、有序开发
做好旅游开发的规划,执行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观念,这不但是使开发获得成功的保障,亦是预防资源和环境遭受破坏的重要措施。因此,在制定旅游区发展规划时,一定要对旅游区的地质、生物资源以及相关的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作详尽的调查,从而对开展旅游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或消除污染源,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为保证生态旅游的环境质量的高品位,旅游区的有关建设必须遵循适度地有序地分层次开发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有损自然的开发行动。而对我国重点保护的景区,必须防止超负荷的游客进入,即便是一般的旅游区,也应严格控制超容量的游人进入。因为,环境的容量是有限的,破坏很容易但修复起来就很困难,旅游一旦对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再想治理就非常困难,甚至不可能。
2.3加强环保与法制观念
旅游是一个会对环境造成特殊影响及累计破坏的产业,生态旅游的发展必须加强环保与法制观念,加强立法与管理。加强执法并遵守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高度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与法规,由于旅游业对环境影响具有潜在性、持续性及累计性的特征,因此须增加相关的补充规定。如增加对旅游的环境保护税收,用于修复被损环境的管理。地方政府与旅游相关部门须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制观念,例如对生态保护区的开发,要依据环境法律,对哪些方面须严禁开发,哪些方面可以开发以及开发的规模、可接待的人数等做出具体的规定。而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要加大执法力度,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与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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