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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盯紧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互联网+执法”监管模式,推动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结合“三位一体”执法,深化开展深度检查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提升行动,规范企业常压储罐安全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救援保障,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力争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零事故、零死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完善源头审批管控机制。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出台全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跨部门危险化学品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企业未落实化学品的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2、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xxxx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xxxx〕x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突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实现“三升三减一降低”目标。推动鼓励企业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进一步引导企业新材料和新技术研发应用,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4、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按照省市县不重复的原则,每年至少对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安排xx%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5、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x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聚焦企业落实安全承诺报告制度及安全风险定期报告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6、长效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治理。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持续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危化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危化品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审机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相衔接。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的基础上,推动一批企业创建一级标准化,除国家、省规定和统一部署外,原则上不安排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推进“存量”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对国务院督导组督导我市x家危化企业未完成整改的x条隐患、应急管理部专家组对x家硝化企业检查发现的xx条隐患,以及市县两级深度检查剩余的xx条隐患,定期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同类型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0、巩固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督促化工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完成封闭管理(一期)项目,建设卡口管理、危化品运输管理、周界防护、信息化支撑等子系统。xxxx年x月底前实现封闭化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总监。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整合、综合提升的原则,结合安全风险、危险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的特点,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发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国有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队力量,补齐短板,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提升全市综合应急救援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构建完善全市应急救援框架体系。

  12、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通过牵头协调、约谈督办、汇总通报等方式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严格落实危险货物“五必查”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运单编号、托运人信息等相关记录台账。

  二、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1、牵头统筹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动态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健全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一张图一张表”。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管控措施到位、隐患闭环销号,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全面推进医药企业使用安全治理行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我市xx家医药企业逐一摸排,做到底数清、用途明,建立医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医药企业加大检查深度、力度,督促企业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提高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管控危化品监管重点环节

  1、持续开展危化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xxxx年,全市计划对xx家危化品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指导(省厅x家、市局xx家、县市区xx家)。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提高深度检查的规范性,解决企业本质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隐患引导企业主动辨识风险,落实管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重复出现。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规违法和重复出现事故隐患行为予以从重查处,对所有隐患按照“一清单一卷宗”建立档案。

  2、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维护,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监控预警运行保障机制,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托技术支撑机构或社会力量,建立xx小时监测监控值守工作机制,开展在线巡查、远程监管。

  3、全面建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xxxx年底前,督促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建成“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并使用,分批接入市级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按照《x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每日安全承诺公告、值班值守、个人行动计划等事项进行记分管理,推进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4、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排查危化品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的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关闭淘汰一批,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本质安全水平,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

  5、强化中介机构及专家管理。严格执行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技术服务行为,开展新一轮市级危化品专家遴选工作,进一步整合和利用人才资源,发挥好专家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按照规定流程从严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修订完善危化品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四、细化工作要求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各地应按照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x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x周,鼓励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到大型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通过备案证明延期换证等手段,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尤其是溴素、醋酸酐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准入关口;充分运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等功能,全面掌握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的总量、品种、流向、颁证等情况及相关变化;选派专人参与市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形成整体监管合力。

  3、严格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一律不予换证许可。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依法没收,交由公安部门销毁、处置并及时在局网站公布查获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规范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加大对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强化化工事故责任追究。对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或亡人事故的深入现场督导,视情节采取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措施;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盯紧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持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互联网+执法”监管模式,推动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结合“三位一体”执法,深化开展深度检查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提升行动,规范企业常压储罐安全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做好应急救援保障,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力争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零事故、零死亡。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完善源头审批管控机制。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出台全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制定新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建立跨部门危险化学品项目联合审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化学品鉴定评估与登记有关规定,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企业未落实化学品的风险防控措施就投入生产。

2、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工艺安全风险评估。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3、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突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实现“三升三减一降低”目标。推动鼓励企业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进一步引导企业新材料和新技术研发应用,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4、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按照省市县不重复的原则,每年至少对有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

5、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聚焦企业落实安全承诺报告制度及安全风险定期报告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6、长效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治理。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持续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危化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危化品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完善、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审机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相衔接。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在“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的基础上,推动一批企业创建一级标准化,除国家、省规定和统一部署外,原则上不安排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推进“存量”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对国务院督导组督导我市5家危化企业未完成整改的1条隐患、应急管理部专家组对3家硝化企业检查发现的32条隐患,以及市县两级深度检查剩余的22条隐患,定期跟踪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同类型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0、巩固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督促化工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完成封闭管理(一期)项目,建设卡口管理、危化品运输管理、周界防护、信息化支撑等子系统。2021年6月底前实现封闭化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安全总监。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整合、综合提升的原则,结合安全风险、危险源分布和产业布局的特点,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发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国有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队力量,补齐短板,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提升全市综合应急救援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构建完善全市应急救援框架体系。

12、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通过牵头协调、约谈督办、汇总通报等方式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严格落实危险货物“五必查”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运单编号、托运人信息等相关记录台账。

二、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

13、牵头统筹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动态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健全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一张图一张表”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管控措施到位、隐患闭环销号,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14、全面推进医药企业使用安全治理行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我市26家医药企业逐一摸排,做到底数清、用途明,建立医药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清单,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医药企业加大检查深度、力度,督促企业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提高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管控危化品监管重点环节

15、持续开展危化品企业深度检查指导。2021年,全市计划对40家危化品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指导(省厅1家、市局15家、县市区24家)。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提高深度检查的规范性,解决企业本质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隐患引导企业主动辨识风险,落实管控措施,防止同类隐患重复出现。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违规违法和重复出现事故隐患行为予以从重查处,对所有隐患按照“一清单一卷宗”建立档案。

16、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维护,积极构建“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监控预警运行保障机制,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托技术支撑机构或社会力量,建立24小时监测监控值守工作机制,开展在线巡查、远程监管。

17、全面建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督促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建成“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并使用,分批接入市级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按照《扬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每日安全承诺公告、值班值守、个人行动计划等事项进行记分管理,推进线上、线下协同监管。

18、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排查危化品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的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关闭淘汰一批,提高危险化学品储罐本质安全水平,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

19、强化中介机构及专家管理。严格执行专家管理办法,规范专家技术服务行为,开展新一轮市级危化品专家遴选工作进一步整合和利用人才资源,发挥好专家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严格开展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按照规定流程从严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修订完善危化品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细化工作要求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2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各地应按照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执法人员。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到大型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

22、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通过备案证明延期换证等手段,从严把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尤其是溴素、醋酸酐等重点品种生产经营准入关口充分运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等功能,全面掌握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的总量、品种、流向、颁证等情况及相关变化选派专人参与市禁毒办实体化运作,形成整体监管合力。

23、严格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烟花爆竹零企业一律不予换证许可。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流向登记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流向登记不全、不能证明合法来源渠道的烟花爆竹依法没收,交由公安部门销毁、处置并及时在局网站公布查获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规范禁放区外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加大对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4强化化工事故责任追究。对化工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的深入现场督导,视情节采取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等措施;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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