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法治宣传年度工作要点
市统计法治宣传年度工作要点
xxxx年是统计“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统计工作中心任务,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推进依法统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数据质量为重点,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依法统计的素养和能力,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健康和谐有序的统计法治工作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二)《宪法》及有关党内法规。
(三)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四)《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五)《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规章。
(六)《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x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
三、主要安排
(一)根据省局和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全市统计系统实际,科学编制全市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新一轮普法工作规划。
(二)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统计“八五”普法工作职责,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对统计系统内外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常委会常务会、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本单位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开展集中专题学法。
(四)继续开展统计法律“十进”活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强的统计法治宣传。
(五)组织策划好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活动,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对外宣传力度。
(六)促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日常统计工作相融合。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议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七)编写新颖生动的统计普法材料;制作高质量的统计普法宣传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八)全面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平台优势,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辐射力。
(九)组织开展优秀统计普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各地经验,指导和带动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对统计法治宣传薄弱地区的检查指导力度,保障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