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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蓝之狱名词解释

胡蓝之狱名词解释:;明初的胡惟席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余人。胡惟庸飞扬跋扈,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撞权植党”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同时对和胡来往密切的官员也进行抄家灭族。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杀。蓝玉是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妻弟,因南征北战平定边疆有功,被封为凉国公。但是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控告蓝玉“谋反”并严刑拷打成案。不但蓝玉全家被
杀,受此案株连被杀的达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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