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进度控制
1 进度控制的原则
进度控制是实现项目计划目标的具体操作过程,它遵循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与计划进度目标的不断对比,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工程进展控制在预期的规划轨道之内,必要的时候,还需修订、调整计划,使之更为切实可行,以保证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1]。
1.1 计划编制要遵循合理性与可行性 编制进度计划要科学、合理、可行,尽量留有余地。计划不是个人的设想,而是立足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经过周密地编制、审查、修改的组织行为。计划必须能正确反映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不能有任何漏项、错项。
1.2 计划执行要维护稳定性,坚持责任制,控制全工程 为了维护进度计划的稳定性并执行恰当、有效的进度控制,必须明确参与该项目的各部门及其员工的责任和义务。进度控制还要实行里程碑责任制,分级控制。在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大纲中,应明确规定项目的重要里程碑的管理方法和责任分工,及各个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进度控制要实现对全项目进度的统一计划管理和监控。
1.3 计划调整要迅速、准确,遵守变更程序 在实际项目管理中,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适应情况变化的计划调整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反映迅速、准确跟踪项目进度的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及时检查对比,及时发现并分析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计划的调整必须遵守变更程序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审查与批准后,计划调整方可实施,从而避免计划调整不合理或者落空。
1.4 进度控制应具备资源保证和风险预案 在执行进度控制时,应设立执行进度计划的资源保证措施,确保控制活动不会受到资源限制。此外,还要认真分析查找完成计划目标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对于进度控制中的潜在风险,应制定应对风险的预案。遇到困难时,依据风险预案,动员必要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确保整体进度计划按期完成。
1.5 正确处理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和费用控制之间的关系 在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必须综合权衡,制定合理的综合控制目标。经济性原则和安全质量第一的原则是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核电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以及调整都需要考虑经济性,以整个项目的投入产出比最佳、项目产品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取得进度与成本的综合最佳结果[2]。
2 影响进度目标的因素
2.1 进度计划本身不够科学和周密 进度计划制定时应遵循科学性和预见性。进度计划的问题可能包括对一些工作周期的预测与实际需要相差很大,造成工期判断失误;在计划中遗漏了一些重要的工作内容或工艺过程;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弄错,等等。
2.2 进度计划安排太紧 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为了争取短工期,缩短各项工作的浮动时间,在关键路径上的工作的比例太大,造成了计划的柔韧性太小,经不起一般进度偏离的冲击。一般情况下,进化编制时紧急工作数不宜超过工作总数的15%,否则,进度计划有效控制的概率就很小。一项好的进度计划应当留有适当的裕度。
2.3 工程动员不足,缺乏足够的资源保证 资源是顺利完成计划目标的根本保障。在核电建设项目中,人力、物力、资金依然是三个最主要的资源。如果施工工具不足,数量不足或性能不适合;人力不足,技术工人的自身素质不能胜任所负责的工作内容等都会造成进度目标的影响。
2.4 管理落后 核电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大型的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显得愈加重要,合理先进的管理工作可以说是项目按时完成的一大要素。而业主或承包商不能按计划组织生产;管理人员盲目领导,或单凭个人意志,实行行政命令;不懂得如何及时收集准确的进度信息;不会对比实际进度进展与计划进度目标;不知道综合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在重大进度偏离发生时不采取有效的纠正行动等都会影响进度计划的目标的实现。
2.5 技术难度 核电建设项目很可能遇到诸多的技术难度。比如,施工场地发现了没有检测到的水层或岩石层;设计采用的某项设备无法在该项目中正常工作;在前期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某个支持性文件编制遇到问题等。此类技术难题会阻碍项目进度,一旦遇到,需集中人力物力攻关。
2.6 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 这两类现象的发生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的,也无法进行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一旦发生,进度计划必定会受到影响。
2.7 项目参与方缺乏核电站建设的经验 核电建设项目和其他电力项目的建设相比,是有很大区别的,因此,经验就更为重要。如果或承包商缺乏核电站建设的经验,对项目建设就会缺乏与执行,对工作的难度或者数量把握不准,造成各方协调不和,从而影响进度完成[3]。
3 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进度控制的特点
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工作涉及到业主方和审批方,工作的过程是由业主方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及文件提交到审批方,最终由审批方给出结果。业主方在提交完毕之后就没有了工作的主动权,工作是否按进度进展,也只能在审批方给出结果的时刻得到验证。因此,该阶段的项目进度反馈只能在一些不连续的,特定的工作点获得。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工作是阶段性的,任意一项工作未通过,则需要修改后再次提交到相关部门,经过又一个周期后得到回复。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工作全部是由工作人员通过委托、整理、上报来完成;约束该阶段工作进行的因素也是人员,在进行进度计划安排时也是考虑人员的限制。因此,在该阶段中不涉及过多的因素,人员工作的进度影响很大。
4 进度控制的实施
任何系统的目标控制都要求对其环境内的变化做出及时和适当的反应。系统目标控制过程的特点,是从系统输出获取信息反馈,并将信息反馈与计划目标信息相比较。输入、转换、反馈、分析和纠正行动是系统控制理论的基本程序。项目管理也是一个系统。项目进度计划控制流程图如图1。
4.1 阶梯法简介 根据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特点,该阶段的进度控制利用挣值法原理,构建横纵二维坐标系,以此来进行进度反馈,从而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由于该图看上去与阶梯及其相似,因此命名为“阶梯法”,具体见图2。由于该阶段涉及的因素少,并且工作进度容易衡量,不需要与其他目标值进行转换来表示。因此,坐标系的纵坐标可直接设置为工作进度完成的百分比。横坐标仍然设置为日期。由于该阶段的工作成果和施工项目中的成果的累积特性不同,属于阶段性的,因此图中表示进度状况的线型为间断的水平线。并随着整体工作的不断进展,水平线的高度逐渐增加。图中不同高度的水平线的长度不同,表示不同阶段的工作耗时不同。该阶段的项目进度计划分为三部分,在进行进度控制时也需分成三部分来分别控制。每个小组派专人来进行进度控制,设计和该小组工作内容相符的阶梯图。项目整体进度控制也要派专人管理,即设计一个汇总了三个小组进度的阶梯图。由此,对于核电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进度控制共需设计四个阶梯图,并且分为了两个层次。既有细微的小组控制,也有宏观的整体控制,构成了进度控制体系,从而使工程始终处于可控的良性的进展状态。
4.2 进度信息的反馈 项目进度偏离通常是指负向的,对项目总进度起延迟作用。进度信息的反馈可以及时反应项目的进度,起到警示作用,提醒管理人员作出及时且适当的反应。反馈的频率越大,取得进度目标的概率就越高。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工作由于只能在特定点得到反馈,因此,在该阶段所有的特定点,都要进行信息的反馈。特定点在图中用星星标示。对于每个小组的进度反馈,进度信息的反馈要在每项工作的计划完成点进行;对于整体的进度反馈,则要定期进行。该阶段每个小组的进度信息在定期上报后,用三个小组的平均值来表示整体项目的进度信息,再与整体的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得到整体的进度信息。
5 进度控制建议
5.1 对政策环境的建议 政策环境是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工作的风向标。在投资体制改革之后,核电项目实行国家核准制。对于某一个核电项目,只要由政府规划的归口部门,即由发改委等关键部门提出意见即可。如果确实需要,可以由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决定。这样可以简化各种支持性文件的获取过程,从而使整个阶段的工作更加清晰明了。更进一步可以加快该阶段工作的进行,为核电建设项目缩短工期做出贡献[4][5]。
5.2 对核准部门工作的建议 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工作主动性由核准部门掌握,即工作的进度和核准部门的办事效率密切相关。建议所有机关办事处进行审批时都实现时效效应,即实现审批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流程化。在窗口效益下,各个核准部门出台该部门核准工作的标准文件,详细说明工作流程,并对整个过程的时间给以明确。同时,在核准过程中,项目主管可以随时查询核准情况,获取相关信息,以便其根据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时效效益的实行无疑将促进我国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进度控制,同时也将促进核准制在我国更好地应用。
5.3 对项目方工作的建议 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所做的工作既是向相关部门证明项目的可行性,也是项目本身的最后检验。建议项目管理者在该阶段采取无失误的理念来指导工作。这种理念可以指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谨慎地开展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失误。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进度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同,成果不是持续上涨的。一旦某一项工作偏离了计划,则整个计划都要变动,从而导致整个阶段工作时间的拖延。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建议项目方多采用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事前控制即在审批工作开始前的控制,具体可以表现为在准备的过程中谨慎认真,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项目内部可以设置三道审查关,在拟出文件后,先经内部人员的三次审核,确定无误后再上报有关部门。事中控制即在审核工作进行中的控制,具体可以表现为在上报后,安排专门的人员定期到相关部门主动查询审核工作的进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是适合核电建设项目审批和行政许可阶段的进度控制工作的控制方法,这种控制方法的应用也给进度控制一个理想的结果,并提高进度控制的管理水平。